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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判例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前,判例法与成文法呈现了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否定建立判例制度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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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6):35-39+44
我国古代主要以成文法为本位,但亦有判例法的传统。根据目前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很有必要创设判例法制度,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成文法系为主轴,以判例法系为次轴的共栖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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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是每~个现存的法律体系中两种永恒的不能解决的冲突倾向,为缓和这种冲突.各国的法学家们都在殚精竭虑.苦寻良方,无论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抑或是当代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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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判例制度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尤其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案例,以及对于成文法局限性的认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判例制度的作用、中国是否需要和需要什么样的判例制度有了诸多争议。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讨论了成文法的局限性,就判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发表了笔者的看法,并就判例制度的设立作了初步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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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渊源,它与成文法并行适用,以弥补成文法固有的缺陷,在其适用的前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法律工具;但后期会出现判例臃肿杂乱、繁复难用等弊端。民国以后,判例法则完全被排斥在有效的法律体系之外,形成了成文法一统天下的局面。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诸多新现象、新问题层出不穷,而成文法囿于自身滞后性、抽象性等缺陷的限制,不可能对诸多新的社会问题加以及时的应对;同时成文法的抽象性致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进而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通过对中国古代判例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运行机制的具体分析,为当今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判例法制度的重构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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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经历萌生、发展嬗变、成熟、完善四个阶段。重视判例的整理与汇编,但与英美法系上的判例法有显著区别,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形成的特色。立足于传统判例的本土资源,坚持以成文法为主,判例为辅的发展路径,完善现行的判例制度是我们可以从传统判例制度历史演变中获得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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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与成文法是当今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两种法律形式,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法制的进步,两者不断的相互吸收、借鉴,并渐趋融合.从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建立判例法制度具有正确适用法律、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障判决的大体一致性等重要作用.本文指出从长远看建立中国的司法判例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分析,目前我国实行判例法制度条件尚未成熟,引入判例法制度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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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中华法系是以成文法为表现形式,伦理法为主要内容的,对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实践中的作用研究不够。本文试图在中国传统法律中选取判例法这一视角,对有代表性的朝代,通过判例著作的梳理,大致勾画出判例法的发展线索,从而明阐判例法在中国传统法律当中应有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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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所谓判例制度,也称判例法制度,指的是法律可以援引以往的判决作为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的审判制度;或者说,它是国家确认法院判决为法的渊源的法律制度。在国际上,依照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建立起来的各国的法律都采用这种制度。我国历史上也长时期适用这种制度。所谓“中国判例制度”是指,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合现时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我们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那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审判制度,使得办案法官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认识的差异或者其他较为复杂的原因,使案件主要事实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而判决结果大相径庭的情况时有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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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判例制度及其特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近代判例在文本体裁、汇编体例与适用方法上,较之于英美式判例和大陆式判例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它完全依附于成文法,并有着明显的成文化倾向。这一特点是对明清条例制度的继承和回归。这一判例制度可以作为建立当代中国判例制度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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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的判例法倾向及其评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在清末的法律转型时选择了大陆法系并以此建立了自己的法律体系。上世纪 90年代中国在立法和司法等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的判例法倾向 ,这种倾向是中国法制走向完善和成熟的标志。中国的判例法倾向将为中国未来的法制走向提供更丰富的想象和创造空间 ,也将为中国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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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以判例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对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建立判例制度时,必须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构建。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克服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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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在大陆法系成文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但是成文法往往在立法上有着空白和缺陷,因此有些学者提出在我国实行判例法。本文通过对判例法的存在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来分析判例法在我国是否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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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与判例法各有利弊,两大法系逐渐融合,相互借鉴,这是对两种法律形式利弊取舍的理性选择。目前在我国,成文法仍作为唯一法律渊源,判例不具有法律效力。鉴于目前行政法的发展状况,以行政法为先导,确立我国的行政判例制度是现实选择,因此应重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赋予行政判例的法源地位。建立我国行政判例制度会面临重重困难,当然也存在着有利条件。目前,我国急需进行司法改革,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审判的组织建设,确立我国行政案例的采集和发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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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判例法存在两种基本类型:成文法典下判例法与非成文法典下判例法。这两种类型的判例法存在不同的运作机制,但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语境下的法律制度,两者亦有相同的地方。中国古代判例可以分为创制型判例、补充型判例和解释型判例;判例的作用可以分为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和作为新立法的依据三种;论证类型有严格类比推理与说理中高度伦理化说理两种;从适用特点上看有相应的逻辑体系,在适用时根据不同类型分别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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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是每一个现存的法律体系中两种永恒的不能解决的冲突倾向,为缓和这种冲突,各国的法学家们都在殚精竭虑,苦寻良方,无论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抑或当代中国。大陆法系有着悠久的崇尚成文法典的传统,成文法简明扼要,引用方便,一向为其支持者所津津乐道。然其重“法”轻“人”,使法官“形同一般官僚,成为依法操作的工匠”,在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限之条文时不时要面对无法穷尽无穷之情势的尴尬,其已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