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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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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损害对法律救济的质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冀祥德 《中国律师》2001,(12):68-69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坤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该条规定,无论当事人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或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或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只要其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即丧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之诉权。笔者以为,《解释》…  相似文献   

2.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和《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上述司法解释对“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性质认定的不一致,以至于出现“赔偿权利人在主张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同时,还可否要求赔偿义务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疑问。对此,肯定者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1条的规定作为论据;而否定…  相似文献   

3.
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行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清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四种形式,同时规定了“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我国 2 0 0 1年 3月 10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分析 ,并结合国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动态 ,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新规定进行必要的说明 ,进而提出进一步完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简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作出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0条采纳了“斟酌法”,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6个方面的因素。这无疑是我国民法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一个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探讨。  相似文献   

6.
在美国法上,过失导致的纯粹精神损害经历了一个从不赔偿到赔偿、赔偿范围逐渐扩大的发展历程。在判例法上,“影响规则”、“危险区域规则”、“旁观者规则”和“特殊关系规则”等的发展,一方面使美国的精神损害赔偿与身体上的损害逐渐发生分离,另一方面则使精神损害的赔偿从直接受害人扩大到第三人。美国《侵权法重述》也顺应了这样一种发展趋势,特别是第三次《侵权法重述》对判例作了很好的总结。美国法上的经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刚刚颁布并且仅仅对精神损害作出了概括性规定的今天,对于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相对于《产品质量法》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五章既有守成的一面也有诸多创新规定,在解释上不可完全适用特别法优先的原则或新法优先的原则,而是要将两个法律的相关规定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解释,方能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没有对产品责任中的"损害"进行重新界定,产品自身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产品责任案件,惩罚性赔偿规定的适用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22,(3):17-25
《民法典》第996条规定对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可以进行赔偿,但未明确具体的救济路径。既存在直接承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也存在须以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为前提的违约或侵权路径的次级选择问题。是否以责任竞合为条件,应着重关注对侵权过错要件的取舍。无过错责任之违约损害赔偿以合同关于未来的风险分配为正当性基础,该分配很难涉及精神损害;“损害对方人格权”的规定亦使得纯粹精神损害被排除在外。故为实现责任成立评价上的一致性,应以同时具备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适用前提。承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将导致局部不可兼容、解释成本过高等问题。对《民法典》第996条作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读,可消除上述弊端,且有助于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若干方面都有可完善之处。从抗辩事由上看,缺少受害人同意、自甘风险、自助行为、正当防卫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规定。从侵权损害赔偿上看,对于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过窄,无规定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并用的规则,无赔偿范围和数额的限制;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狭小,适用上仍需借助《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于无过错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没有理清;并无实质上解决赔偿上的城乡二元问题;缺乏野生动物致害责任;缺乏最高赔偿限额的规定。从侵权法的保护客体上看,侵权法仍需要把更多的权益纳人侵权法的保护范畴中。从责任主体上看,关于专家责任、定做人责任、帮工责任、雇主责任的追偿权等都缺乏规定。从其他特殊规定上看,环境侵权中,无排污符合规定仍担责的规定亦无公益诉讼机制;民用核设施责任中并缺乏强制保险的规定;高空抛物之证明责任界定不清晰,缺乏操作性。  相似文献   

10.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  相似文献   

11.
武毅  刘丽萍  郝晓琴 《证据科学》2005,12(1):69-73,80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把医疗单位的民事责任和患者或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具体量化,反映着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程度和受害人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程度。《民法通则》划定了赔偿范围,却没有明确赔偿的具体方法。《条例》对此虽做了相关规定,但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相比,却不尽如人意。  相似文献   

12.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研究(2)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把医疗单位的民事责任和患者或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具体量化,反映着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程度和受害人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程度。《民法通则》划定了赔偿范围,却没有明确赔偿的具体方法。《条例》对此虽做了相关规定,但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相比,却不尽如人意。笔者认为,在确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问题上,…  相似文献   

13.
《北方法学》2022,(5):91-107
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补强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的有效手段,有助于调整受害人群体与加害人群体利益失衡、预防人格权益受损、抑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时受害人“搭便车”。个人信息侵权可区分为以个人信息为侵权对象与以个人信息为侵权手段两种行为态样,这一区分对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之成立及内容之发生影响重大。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应坚持“故意”要件,自然人侵权时还必须符合“情节严重”的要求。单纯侵害个人信息未引发现实损害时,虽无须补偿性赔偿,但可直接规定单人单案的最低赔偿数额,以实现惩罚性赔偿的效果。发生现实损害时,要求该损害构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后果”,以与惩罚性赔偿的价值评价相统一。确定惩罚性赔偿金倍数时,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损害后果等要素及其严重程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了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该条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的食品安全责任惩罚性赔偿之间的适用关系,是今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之一。两者在主观要件、产品类型、损害后果要件以及赔偿数额基准等方面存在不同,适用不同的规范会给涉诉当事人的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致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这一情形,两者之间形成了适用规范并存的局面。此时,无法通过"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解决两者之间的适用关系问题,由当事人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亦不符合法理,应当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一、问题的提出在"林玉暖案"中,法院运用扩张解释,肯定了直接受害人以外的近亲属自身的赔偿请求权,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进行了创造性地适用。〔1〕但本案也给我们提出了不少问题: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在直接受害人之外发生之情形,是否肯定"间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地位?若予以肯定,其标准何在?其赔偿范围如何界定?本案是《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背景下的司法运用,在《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其解释论依据何在?  相似文献   

16.
患者之间互相发生伤害,造成损害事实,追加医院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是精神专科医院最常见的医疗纠纷之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做了专门规定:"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在《侵权行为法》和《精神卫生法》制定之前,为更好地保护并平衡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和谐医院的建设,结合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和现有相关法律规定,本文认为对此类纠纷医院进行赔偿的根据在于赔偿所针对的损害属于医疗损害的范畴,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应当根据诉讼时效择一而定,在赔偿范围的限制中,过失相抵制度的适用不可一概而论,应根据精神病人的不同情况进一步论证。  相似文献   

17.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本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但《民法典》已明确将其作为特殊的侵权责任加以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的民事权益损害与生态环境损害可以分别称为生态环境私益损害与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是以特定的被侵权人为归属主体的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其实质是实质化了的形式性实体请求权,特定被侵权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个别诉讼的形式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性赔偿请求权难以完全行使问题及遏制恶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立法机关应当为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另行创设形式性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并实行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与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双轨制。  相似文献   

18.
略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婚姻法第 4 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规定 ,表明我国立法直接确认了因婚姻关系纠纷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于 2 0 0 1年 3月 1 0日作出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4种形式 ,同时规定了“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肯定地说 ,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  相似文献   

19.
我国消费者保护惩罚性赔偿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立新 《法学家》2014,(2):78-90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了惩罚性赔尝制度,分别规定了违约惩罚性赔偿和侵权惩罚性赔偿。就违约惩罚性赔偿而言,将"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同时增加规定了小额损害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额;就侵权惩罚性赔偿,明确了故意要件,并将计算差数确定为受害人所受损失,将倍数确定为"二倍"以下。这一规则增加了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涉及行政侵权的主体、内容、责任原则等方面。《国家赔偿法》进一步对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的方式、标准,请求赔偿程序乃至赔偿经费的来源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完善了行政赔偿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对于作为的行为造成损害,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立法规定得比较明确。而行政不作为侵权造成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立法上不甚明确。在司法实践中,确认行政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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