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土地承包法都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1982年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将宪法中的“集体所有”具体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增加的合理报酬权维护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在录音制品二次使用中权利,但此次修改仅对合理报酬权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规定,并未涉及录音制品的种类、权利行使主体以及报酬分配等问题.借鉴《罗马公约》、WPPT等公约以及德国、法国等国家对合理报酬权的规定,完善上述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合理报酬权. 相似文献
3.
集体所有到底是谁所有?如果说是农民集体所有,那么所有者以什么样的形式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我们至今没有一个完善的、足以保证农民对于土地权利的法律体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一轮修改的启动,回答这些问题的日子将不会太远 相似文献
4.
物权立法中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之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我国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概述 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在广大农村土地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我国集体上地使用制度的重大改革。即在明确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经营使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4、15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由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者有保护和依照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经营农业的义务和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80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 相似文献
5.
6.
7.
我国物权立法中规定集体所有权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在讨论中的《物权法》(草案)对集体所有权作了规定,奠定了集体所有权立法的基础,但其距离集体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个条文自身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物权法》中应对集体所有权作一般原则规定,集体所有的具体制度应由专门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8.
9.
《土地管理法》修改终于揭开面纱。
笔者从权威人士处获知《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部分业内人士评价,其在征地制度改革等核心内容方面没有根本性变化。 相似文献
10.
引言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同时《物权法(草案)》还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从这些规定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中,都有专门的一章来规定"权利的保护",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现行《著作权法》将其规定在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而国家版权局于2012年3月31日发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则修改为第七章"权利的保护",这也体现了与《专利法》(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和《商标法》(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的协调.但是,无论是现行《著作权法》还是草案,都没有对因侵犯著作权而应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做出明确的界定,尤其是没有明确规定过错这一主观因素是否应当属于构成要件,人们只能从单个零散的法条去推测立法者的真实意图.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的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都已经比较充分,立法者完全可以向着体系化的方向迈出这重要的一步.本文将就此展开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较现行《著作权法》有很大改动,从原法六章六十一条变更为八章八十八条.从体例上来说,将"权利的限制"、"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单列为两个章节,形成了"著作权"、"相关权"、"权利的限制"、"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及"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这一逻辑结构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体系的完善是该草案最值得推崇之处.在具体条文设置上,草案也较现行《著作权法》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对很多争议已久的问题作出了回应并采纳了目前较受肯定的观点,但同时,该草案的制定历时并不长,因此,问题的存在不可避免:有些条款的争议由来已久,但草案并未修改;有些条款的设置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可能对将来的实践操作带来麻烦,比如,目前最受关注的草案第46条(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第60条(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第69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等. 相似文献
14.
著作权保护期限制度在保持权利人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第26—28条对著作权保护期限进行了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相比,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行使是发挥著作权的作用、实现作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保障,也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新增的章节。著作权合同则是著作权行使的基本法律形式。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转让合同和质押合同是著作权合同的常见形式。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对这些合同制度均做出了规定,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在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土地管理法》也表现出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以修改补充,使之进一步完善。 1、充实土地管理法的内容,使土地管理法的框架结构更加完整。 《土地管理法》作为国家管理土地的基本法,应全面、系统地调整各种土地管理关系,而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却偏重于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忽视或疏漏了土地管理工作其它方面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共7章57条,其中“国家建设用地”和“乡(镇)村建设用地”就占了2章21条;“法律责任”1章12条(43—54条)除第50条与建设用地无关外,其余11条都是对违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1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中的"本集体成员集体"概念有其理论来源和历史与现实的依据,其内涵确定,可以作为表达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特定概念.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是集体成员与集体所有权的权利连接点,是成员权产生的基础,决定了行使农民集体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属性.只有把握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集体公有制本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构造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 相似文献
18.
浅谈《物权法》与《土地管理法》中的农民土地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是民生之本,土地权利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国家通过立法等方式来加强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在法律上主要系统集中在《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中。本文就《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农民的土地权利做了简要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19.
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并非《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新规定。为防止垄断发生,平衡各方利益,使公众可以欣赏到多种版本的录音制品,该项法定许可应予保留。为了保障法定许可功能的实现,理应删除"声明著作权保留"规定。"修改草案"第46条设立的"报备"制度并不能起到利益平衡的有效作用,实无保留的必要。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宜暂缓引进,因此,"修改草案"第48条应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 相似文献
20.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二稿中有关视听作品"二次获酬权"的引入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从"二次获酬权"的含义分析,此项权利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创作者在作品的后续使用中的利益。然而,就当前国内影视业的环境、此项权利的规定来看,要真正落实"二次获酬权"尚需时日。为保护创作者的相关利益,德国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