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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8日晚上7点,本会王红松秘书长应邀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贸法律博士论坛上就中国仲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作了专题演讲。王秘书长的演讲围绕我国《仲裁法》颁布前后中国仲裁的情况,以及中国仲裁未来的发展方向展开,主要就中国仲裁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作了自己的分析和建议。同时,王秘书长还与到会同学畅谈了本会在仲裁机构民间化问题上的探索与尝试,并就本会这些年处理的案件的数量、争议的案件类型、涉案标的额、效益纳税额、办公面积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和说明。演讲结束后,到会同学踊跃提问,王秘书长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晓川老师为本次论坛做了点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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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至今仍是"参照事业单位".仲裁法施行的26年间,虽然一些仲裁机构在"去行政化"的道路上作出了艰难的探索,但在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以及仲裁公信力有待提高的大背景下,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改革仍任重道远.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仲裁机构定位为非营利法人,可能面临规范供应不足困境.结合民法典构建的法人体系,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宜确定为社会服务机构.对于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改革,应针对各仲裁机构的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并建立强制退出机制,以淘汰那些无法成功转型的仲裁机构.仲裁法旱已规定的中国仲裁协会也应在仲裁机构改革时予以建立,从而实现对仲裁机构有效的外部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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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兼及我国仲裁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构仲裁是仲裁发展史上的成熟形态,而对仲裁机构的法律确认模式因仲裁机构设立所依据的法律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在对仲裁机构作了界定之后,对世界范围内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三种模式:法人形态、公司形态和纯民间形态。对于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由于历史的桎梏和实践的现状在理论认识上混淆不清。本文认为仲裁委员会是法人,但要在立法中明确仲裁机构的法律责任。对于仲裁委员会是特殊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观点,本文认为已是历史的产物,为了顺应仲裁的民间性的本质属性和应对中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仲裁服务市场对中国仲裁机构的挑战.本文认为在对我国仲裁法进行修改时可以将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定性为社会团体法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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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2007,(11):1-1
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摆在我们司法行政系统面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如何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上上下下需要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科学地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十七大报告描绘的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极大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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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仲裁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仲裁协议构成了仲裁制度的基石,“无协议、无仲裁”是各国普遍接受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建立了法院对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过去的5年里,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精神,通过司法解释、对案件批复等方式,发展了涉外仲裁协议认定标准,对发展中国的涉外仲裁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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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我国仲裁机构应该适应形势、更新观念,向国际水准看齐,进一步走向世界,这是一项极富挑战性和探索性的工作。仲裁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应该进行理论创新,树立仲裁市场化、服务化、社会化、高效化的观念,进行仲裁政策环境、政府推动方式、战略规划机制、仲裁机构自身建设等全方位的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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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展望:世纪之交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回顾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在20世纪的发展历程,从立法、司法实践、仲裁实践、理论研究等方面总结和检讨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成就与不足,并展望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作者认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围绕着经济全球化做文章、在网(互联网)上下功夫、在法律上和文化上找寻仲裁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契合点、致力于建设一个具有特色的中国仲裁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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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9月1日《仲裁法》施行至今,我国仲裁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人民法院同期的受案数相比,仲裁案件的数量微不足道。这与我国仲裁裁决质量以及仲裁裁决的公正程度不高,有着直接的关系。究其根源,主要是仲裁机构的民间性未得以充分体现,许多地方的仲裁委员会都是按行政模式定级定编,将仲裁机构定性为政府所属的一个机构或为其确定一个行政主管部门,使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具有行政管理关系,这样必然损害了仲裁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因此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对仲裁裁决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显得尤为重要。一、对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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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6日至19日,“全国司法厅(局)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办。9月17日,司法部党组书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研讨班上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的重要讲话。吴部长在讲话中围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讲了六个问题:一、始终坚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的优越性;三、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四、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五、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六、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本刊现刊登吴部长讲话中第三和第四部分内容.供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学习和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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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2008,(1):6-7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在2007年11月2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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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所做的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是我们研究谋划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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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继2005年江西会议、2006年吉林会议之后,司法部召开的第三次专题研究部署司法所建设工作的会议。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收获很大,达到了预期目的。关于司法所建设工作,郝赤勇同志已经代表部党组讲了意见。各地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今天,我主要讲司法行政系统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问题。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报告,鲜明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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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经费保障体制。司法机关的经费要由国家公共财政来全额保障,坚决实行收支脱钩”,“要会同财政部门分地区、分部门研究制定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逐年递增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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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2012,(12):4
司法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吴爱英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等五条)司法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吴爱英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2012年11月16日下午,司法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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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题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人学习贯彻周永康、盂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讨论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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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题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周永康、盂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讨论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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