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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式酒店是投资者购买酒店客房产权,依分时度假方式与酒店管理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获得限定的使用权限和经营收益的旅游房地产经营模式。产权式酒店之产权是一种弱化所有权属性的有期产权,在运营中存在"经济上"的所有权与"法律上"的所有权的分离,具有信托制度上的转换权能,本质上是一种不动产使用信托受益权。因此,应当完善信托登记制度,将产权式酒店的委托经营合同定性为信托合同,构建和完善产权式酒店的典型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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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将产权式酒店统一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经营,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投资者的弱势地位。如何对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监督,投资者如何更换酒店管理公司以及如何退出产权式酒店的投资等问题是产权式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必然面对的问题。本文建议,应根据我国物权及信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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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产权式酒店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全球酒店式公寓收益已达40多亿美元。产权式酒店的概念是开发商将酒店的每间客房分割成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一般并不在酒店居住,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同意出租经营,并获取年度客房利润分红,同时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的一定期限免费入住权。这种酒店一般位于旅游“要道”,拥有充足的客源,客房年度利润分红通常足以抵消分期付款的费用,并有可观的盈余。1999年10月27日,由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南海传说温泉度假村”首日推盘。由该公司于1998年在海南琼山市东营滨海旅游区开始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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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原告乙于2004年5月30日与被告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公司产权独家酒店H幢416号房,房价人民币300000元,所购房屋由被告方承建。在签订合同的十五日支付总房价款的50%给被告,余下款项原告用10年期银行贷款支付。原、被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产权度假酒店租赁合同书》,该合同约定由原告将购买被告的产权式酒店416号房出租给被告使用,期限五年从2004年6月30日至2009年6月29日止,并约定年租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应当于2004年12月31日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原告认为其已依约履行了支付首期款项的付款义务,被告逾期90天后,迟迟没有交付房屋给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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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0年12月29日,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武汉天安酒店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办理了天安酒店房产及设备的交接,交通银行委派管理公司于当天对天安酒店实行全面接管,从而实现了申请人交通银行湖北分行对天安酒店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实体权利。至此,这宗历时8年、标的达3.5亿元的"骨头案"终于圆满执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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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10年12月29日,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武汉天安酒店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办理了天安酒店房产及设备的交接,交通银行委派管理公司于当天对天安酒店实行全面接管,从而实现了申请人交通银行湖北分行对天安酒店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实体权利。至此,这宗历时8年、标的达3.5亿元的“骨头案”终于圆满执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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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继传统住宅之后,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商业投资房产——产权式商业房产,产权式商业房产是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房地产投资产品。其特点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所有的大型商业物业分割成独立产权的面积较小的单位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取得一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目前我国产权式商铺投资风险大,纠纷多,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投资者未能正确预期投资的风险,而且法律对产权式商铺的归属等法律性质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各说纷纭,当因此而产生法律纠纷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本文致力于探讨产权式商铺权利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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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式商铺对开发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融资作用,但在缺乏法律规制情况下易给一些开发商钻空子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产生纠纷,使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受到伤害;若纠纷处理结果投资者不能实际挽回损失还会引发对政府的不满,这对于经济发展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所以针对上述情况就要对产权式商铺进行法律规制,使投资者、开发商、政府、社会各方都获得较好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该种投资模式得到良性的循环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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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21,(4):66-76
理论上很少有人关注讨论国企产权登记的法律意义,一些规范性文件与法院案例认为,国企产权登记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关系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可是,这种法律凭证到底是何种凭证,其与物权法及公司法有关物权/股权凭证之间是何种关系依然不清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之行为,在其本质上主要是对国有资产进行"财务式管理"的方式,产权登记证没有物权法意义上确认产权归属的效力,最多对定性企业性质有帮助。如此产权登记将丧失独立存在的意义。因此,应当逐步废除目前独立存在的国企产权登记制度。如欲继续维持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现状,不如建立国企产权/国有资本信息披露公共平台,将国企产权登记制度转换为"国企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以提升国企监管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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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法规对民办教育产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不少缺陷,加之理论上对产权的界定不一,致使民办教育产权在实际运行中困境重重,最为突出的表现是产权归属不清和产权时遭侵害。这影响了产权功能的充分发挥,阻碍了民办教育的顺利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境,方能确保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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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产权式商铺是由国外引进我国的一种新型商业地产销售模式,其核心理念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购买产权式商铺的业主享有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业主之间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商场内分割出售的商铺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完整的、全面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商铺业主要求自主经营的权利应当予以保障。【案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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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是发展中国经济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依据宪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表述可知,目前国有企业产权主体为"全民所有",从所有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法理角度分析,"全民"作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违反法理精神且不具有现实意义。"全民"无法由国家代表成为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国有企业产权应当依法归属国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