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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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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允许外商在我国举办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一种有效方式,它有利于我国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也有利于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方式。从1980年以来,外商已在我国经济特区和其他地区开办了74家独资企业。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外商会来我国举办更多的独资企业,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也会更多。抓紧制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乃势在必行。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外资企业法》,笔者认为有七大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2.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  相似文献   

4.
一、西方独资企业责任形式的发展回顾及根源分析 独资企业,译自英文 sole proprietorship,系指投资者仅为一人,并由该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出资的一种市场主体表现形式、①而独资企业的责任形式,就是指单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方式,即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贵任的问题。对此问题在西方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从其法律、判例、法理上考察,多是经历一个从普遍性承担无限责任到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两种方式并存的转折。由于独资企业欠缺团体性特征,而团体性是传统法人理论的基石,早在12世纪注…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上对外开放活动的不断开展,在我国境内拥有大量海外私人投资。一旦外国企业破产,势必会对其在我国境内的投资造成影响。那么,外国企业破产对我国的影响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几则典型的涉外破产纠纷案例。案例一:一九八三年,一家外国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在其本国被法院宣告破产。依据其本国法,债权人有权接管包括破产人在国外资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由于破产人曾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办一独资企业,因此,破产宣告后,外国债权人遂委派接管人进入我国境内,宣布对这家独资企业进行接管。在处理本案过程中,我国有关方面拒绝承认接管人的权利,理由是,破产人的财产位于我国境内,应受我国的管辖。尽管在本案中,我国有关方面并未直接提出外国破产宣告及于我国之域内效力的问题,但是,从其基本立场来看,显然是拒绝承认这种效力的。最后,  相似文献   

6.
计剑锋 《中国律师》2006,(10):62-64
外资并购是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协议或资产并购协议对我国境内企业实施的一种产权交易。从实践上看,外资并购主要有二种形式:其一为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我国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非外资企业增资,使该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其二为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对外国投资者在国内设立投资公司制定了一些法规。综合这些法规,笔者认为,外国投资者在国内设立投资公司,应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一、设立投资公司的条件由于投资公司的目的是对外进行投资,需要投资者拥有较强的资本实力,以保证其以后的对外投资有足够的资金作后盾。因此,设立投资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对投资者的要求:1、外国投资者应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1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  相似文献   

8.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独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方工作人员和雇用外国国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外方工作人员)也在日益增多。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经手、管理企业公共财物的工作。这部分人中的个别人,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不仅使我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且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土地使用、外汇调剂、证券市场等多方面的改革,并以其特殊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据统计,深圳特区成立以来,已先后同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订立了利用外资协议,投资总额逾百亿美元。在深圳设立的外商独资、中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直接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都有一些零散的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调整对象的范围所限,并没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作统一规定,而这种法律化的条件对于鼓励外国投资者大胆投资,对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计划化、法律化都是不可缺少的。一般来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主要包括: (一)关于外国投资者的法律地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的华侨或港澳台同胞,以其个人的名义向我国投资建企业的,不能算是  相似文献   

11.
王毅 《法制与社会》2010,(33):98-100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使用外国投资者的概念来指称外国投资,虽然符合外资并购的规制特点,但却模糊了外国投资的界限。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概念的理解,应结合外资并购的特点,从投资者国籍、资本来源和投资行为等方面来进行界定。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和惯例,港澳台投资者、三资企业和部分返程投资也应被视为外国投资者。  相似文献   

12.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第二条 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并有三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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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经过10年改革开放,在原有的纯粹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之外,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企业形态。诸如:"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胞"企业(台湾同胞、香港和澳门同胞以及海外侨胞来大陆兴办的企业)、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集团、跨国企业、各种公司、参股兼并企业、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等等。新的企业形态要求法律予以新的概括,这样,10年来我国颁行了数量空前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相似文献   

14.
《商务与法律》2006,(3):43-43
根据商务部2006年8月8日发布的第10号令,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该规定指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及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投资环境的完善,外商在我国投资兴办的企业越来越多。迄今年9月底,我国十年来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超过2万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立,为国家引进了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大量的资金,同时,又提供国家财政收入以新的源泉——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但是,另一方面,某些外国投资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千方百计逃避税收。由于避税是打着合法的幌子进行的,它成了那些外国投资者逃税的一种主要手段。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利益,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所谓避税,是指纳税人打着合法的幌子,减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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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背信罪之探讨吴金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外商投资企业大量涌现,外商独资的企业大多是外国老板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高层管理人员想方设法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惜牺牲公司利益。现在我国的私营企业日渐兴起,规模越来越大,已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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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以及受经济危机后世界经济发展大格局变化的影响,外国投资者越来越多地把并购目标选择方向转向我国境内企业。作为我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主管机关的商务部在履行相应行政审批职能活动中的程序正当性问题将日益成为公众注目甚至诉讼中的焦点。  相似文献   

18.
据不完全统计,到1993年底,在上海外商独资企业中发生雇员侵害投资者、业主的合法资产事件达数十起。其中有一部分行为人至今未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主要情况是:(1)利用管理职务,采取虚报冒领或涂改帐册、重复入帐等手法,非法侵吞业主资产;(2)仓储保管人员采取多发货,少记帐等手法来侵占投资者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规范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经济行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2006年8月,商务部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相比2003年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内容大幅度增加,其中许多内容更加详实和明确,体现了国家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规范、管理、发展的意图。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资  相似文献   

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出资义务等事项.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投资者的司法管理人和清盘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应当适用该外国投资者登记地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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