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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熊琦 《法学》2018,(1):182-192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设计源自对《伯尔尼公约》中"三步检验法"的本土化。然而,由于制度移植仅停留在立法条文借鉴而非解释规则上,这使得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完全根据自身的理解适用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甚至直接引入判例法国家法官造法的结论解决相关案件,导致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标准丧失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为调和著作权合理使用穷尽式列举立法与扩大解释需求之间的矛盾,我国需要在解释论上围绕"三步检验法"梳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逻辑。通过对国际著作权公约中"三步检验法"权威解释的分析,可将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的12项合理使用类型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的两个判定标准分别对应"三步检验法"中的三个认定要件。首先,在解释顺序上应遵循将法定列举类型作为法源基础的原则,排除超出法定类型的法官造法。其次,以两个一般判定要件进一步界定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通过前者可保护著作权人的可期待利益,通过后者可设定法院在判定可期待利益合理范围上的自由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   

2.
詹启智 《法学杂志》2016,(10):80-87
网页快照作品提供行为的合理使用边际和实质条件是特殊情况下的特定行为,由内国法明确规定.在实质条件判断基础上,运用“三步检验法”判定快照作品提供行为的合理使用性,需要紧紧围绕著作权人的主体地位判断相关网络作品提供行为是否影响对相关作品的正常利用和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裁判中应当避免判断主体、影响、损害、利益、义务、权利错位与混同,区分不同著作权限制制度、不同侵权行为性质的界限,不能运用利益平衡原则进行再平衡.运用国际通行的“三步检验法”进行检验,快照作品提供行为原则上不具有合理使用性,建议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2款.  相似文献   

3.
于玉  纪晓昕 《法学论坛》2007,22(3):90-96
因素主义和规则主义是世界各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的两种基本模式,各有利弊.我国立法目前采用完全的规则主义模式,在实践中造成了判断标准的僵化,无法完全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以作品的使用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使用作品的程度以及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为要素并辅之以具体规则的"原则 要素 规则"的模式应当成为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的重构方向.  相似文献   

4.
《政法学刊》2017,(1):13-19
网络游戏直播作为新兴产业,其涉及到的著作权问题在目前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都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涉及到网络游戏著作权人、游戏玩家、主播和网络游戏平台等不同主体的专有权利。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这种专有权利并不落入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只能寻求兜底条款的保护。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需要根据不同的游戏类型具体个案判断,玩家个人直播符合三步检验法,构成合理使用,而大型竞技类游戏的直播无法通过第一步检验,部分非竞技类游戏无法通过第三步检验,均不构成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5.
网络游戏直播是我国当前发展最为迅猛的文化产业新业态,但未经许可直播网络游戏属于侵权行为还是合理使用在理论和实务中均有争议。游戏动态画面是吸引网络用户在线观看直播的主要原因,游戏直播市场属于游戏画面权利人的预期市场。在认定网络游戏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不宜直接将美国版权法上的四要素标准和国际公约中的三步检测法作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审理具体案件的适用依据。基于解释论立场,网络游戏直播不属于合理使用,这一结论也可依据四要素标准从学理上得以检验。  相似文献   

6.
熊琦 《当代法学》2024,(1):108-120
在社交媒体所带来的商业模式中,传播“二次创作”所生成的新作品已经成为一种互联网平台新的收益来源,并由此产生了长视频和短视频市场之间的收益分配争议。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技术便利,也使网络用户充分借助他人作品进行自由表达的期望获得了理论上的支撑,使转换性使用得以逐步替代合理使用,在司法实践中扩大了目的转换的积极意义,最终造成合理使用判定标准可预期性的丧失。为了在法教义学层面提高合理使用在判定“二次创作”行为时的稳定性,有必要回归传统的经济分析路径,一方面可以获取从“伯尔尼公约”到域外司法裁判经验的解释学积累,从中梳理出合理使用在应对历次传播技术挑战时的核心要素;另一方面可以围绕现行规范中的“三步检验法”来正确解释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制度中的“介绍、评论和说明”条款,为“二次创作”的合法性认定提供更为准确的学理解读。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为平衡著作权垄断与信息分享之间冲突而创设的最为重要且应用最为广泛的著作权限制制度。随着现代信息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获取知识的手段更先进、更方便、更快捷,"合理使用"在立法中和实践中显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对这一问题不得不重新审视,本文借鉴了国际先进立法及司法实践,指出合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客体是一种多重构造体系,除涵盖知识产权处分客体(知识产权利益)以外,还存在知识产权支配客体(使用行为)与行为客体(抽象物)之分。就著作财产权而言,权利作用"焦点"的行为客体路径更多制造的是表述模糊的历史性概念,在权利边界的设定方式上难以限定,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著作财产权的权利作用"焦点"困境。著作财产权的支配权能并非指向独占之作品,而是限制他人对作品的某些使用行为。支配客体(使用行为)路径始终贯穿于著作财产权的权利作用"焦点"思路当中。在反思著作财产权的支配客体,对使用行为进行定性与价值判断时,应避免时下"合理使用"原则、"三步检验法"传统规则的价值偏向与闭合趋势。使用行为的"商业性"和"公开性"(即"公"、"私"区分)作为"合理使用"原则、"三步检验法"等使用行为定性及价值判断基准仍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9.
邹璐  陈宏展 《法制与社会》2013,(19):248+263
在我国,网页快照行为还无法援引强制许可规定作为免责理由。当前司法实践中对网页快照问题也没有统一的认识。网页快照行为本身具有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的社会功能。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避风港规则之外存在第三方责任承担的可能。同时,避风港规则也未限制服务提供者依著作权法所享有的合理使用的抗辩。所以,在适用避风港规则和红旗原则的同时,可以引入合理使用制度一般条款,适用三步检验法进行个案分析,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的同时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平衡公益与私益。  相似文献   

10.
本文结合案例,对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从合理使用的指导性原则、范围和类型等多角度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和著作权侵权的界限做了简要的界定,旨在帮助人们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合理使用的标准,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正确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我国未来著作权立法中不断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1.
12.
程燎原 《法学研究》2011,(5):143-163
法治政体理论在根本上把法治理解为,只有立宪政体才会要求并实现法律统治的一个政体问题。建立民主立宪的法治政体是辛亥政治革命的目标。为达成这一目标,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等法律初步构建了中华民国法治政体的雏形,但这一政体也陷入多重困厄之中。孙中山等人对这一政体及其困厄进行了富有价值的探索与反思。从法治政体理论及民初缔造法治政体的实践出发,可以对治法型法治的思想观念进行比较性的检视。  相似文献   

13.
14.
胡东海 《法律科学》2011,(4):121-127
民法教义学中,合同履行请求权至少应包括合同生效要件。其中,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学说及实践中已无异议;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并无"符合"与否的问题,而只有"违反"如何的问题。私法自治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配在参与民法外部体系的构建时,将合同效力要件规定为"效力阻却要件",交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所以,应对《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之"生效要件"作目的性限缩。此种以证明责任为解释目标的进路,表明证明责任分配也是法规范之关联脉络的一种,解释论亦应以证明责任分配为解释目标。  相似文献   

15.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内容上不断丰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形成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在理论上不断创新,是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在体系上不断完善,是发展和开放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6.
17.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再定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民法把不当得利返还权定性为债权而归入债权编,然而这种定性定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与我国物权变动的有因模式相冲突。通过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考察和价值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它是一种概括的混合的救济权,既可以救济对人性的权利,也可以救济对物性的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相似文献   

18.
1999年中国大陆新《合同法》第402条、403条的规定,大胆借鉴英美法系代理法的做法,突破《民法通则》将代理仅限于显名代理的陈腐规定,建立了隐名代理制度和不披露本人的代理制度。本文就此分析了我国代理理念从区别论到等同论的变化及其对我国当前的经济、民事活动即将发生的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9.
<左传>文辞古奥,义蕴深微.由于时代悬隔,虽经历代训释,疑义犹夥.本义湮没,通假不明,指代不清,诸般情形,在在多有.本文就襄公时期若干训诂问题予以新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Grouping of ammunition types by means of frequencies of occurrence of GSR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An attempt was made to build a classification scheme for gunshot residues (GSR) samples originating from four types of ammunition, collected from shooters' hands immediately after shooting. The secured material was examined with the use of SEM-EDX method in the automatic manner. The obtained results were expressed as frequencies of occurrence of particles assigned to various chemical classes. In order to establish the most discriminative of these features the Mann-Whitney test was performed. Cluster analysis was performed for grouping the analysed samples according to their origin, i.e. the type of ammunition. It has been found that samples of GSR originating from Browning 7.65 mm and Luger 9 mm ammunition can be fairly easy differentiated from the remaining samples, whereas samples of GSR originating from of Makarov 9 mm and these of Tokarev 7.62 mm could not be differentiated using frequencies of occurrence of particles in the selected chemical class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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