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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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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第8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2006年1月4日经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4日起施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二○○六年二月五日各州、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审批类财产损失的划分(一)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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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第10号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管理,规范《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使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制定了《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2014年11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范《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以下称"收购发票")使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相似文献   

3.
<正>黑财行[2014]15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外办,省直各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4年4月11日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办[2013]13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黑财行[2014]10号省直各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2014年3月27日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办[2013]13号)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省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相似文献   

5.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取消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保留、下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日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69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相似文献   

7.
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的电信企业总机构2014年6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2014年第三季度合并为一个申报期汇总申报。  相似文献   

8.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7日为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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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财规发[2018]4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为明确跨地区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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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黑政办发[2014]10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3月11日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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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资发[2003]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派驻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国家林业局直属各调查规划设计院:为保护林地资源,加强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明确审核审批内容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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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琼府[2015]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已经六届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15年1月29日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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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号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8月19日商务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部长 高虎 城 2014年9月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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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林业局令第50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6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局长张建龙2018年3月5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事项,加强对修筑设施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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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府[2013]2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海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已经11月21日15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12月26日海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阳光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海口市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本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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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0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部长陈政高2014年10月15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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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为适应老龄化社会趋势,加快我市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范养老机构资助制度,落实养老机构资助政策,8月10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南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办法》决定在全市全面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制度。《办法》分总则、补贴资金用途、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程序、审核程序、资金的拨付与管理使用、附则等八章、二十条。《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补贴的范围和用途。补贴资金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两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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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286号《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4年12月24日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经营者加强成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下称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成本监审,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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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丽政办发〔2015〕85号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逐步统一规范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级部门单独设立的审批服务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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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字[2014]1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审批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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