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3,(31):10-11
桂政办发[201 3]7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一次全区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区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8):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6):28+27
渝府办发[2013]1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我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普查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 相似文献
6.
7.
8.
9.
10.
11.
12.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7)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国办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13.
14.
1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1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加强对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17.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9-11
【正】京政发[2013]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精神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为做好全市范围内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8):1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掌握我国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20.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8):42-46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宁政办发[2013]9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