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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性事故与事件的应急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物质储备没有充足必要的物质储备,灾难性事故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只能是一句空话,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与事件,势必给公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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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频频发生的医闹事件引起巨大社会轰动后,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本文以温岭医闹事件为样本,剖析医闹事件频频发生的严重危害,探索一系列医闹事件背后的原因。最后,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思考医闹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路径,寻找相应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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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群体性骚乱属于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类型,以特殊的动员方式、组织化程度低、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没有直接利益诉求作为其主要特征;民众不满情绪的酿积与地方政府管治水平较低是转型期群体性骚乱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要有效防治群体性骚乱事件必须多管齐下:一方面要从体制上消解民众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要强化地方政府处置群体性骚乱事件的管治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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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审判活动就像一场演出,好的检察官、律师的法庭发言、辩论绝不逊色于优秀的演员,甚至演技更为高超,因为他们并没有剧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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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事审判中非讼法理适用的合理性
(一)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论的新发展
诉讼事件与非讼事件是民商事案件最基本的分类,根据诉讼事件与非讼事件各自具有的特征,分别运用不同的诉讼法理设置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这一思想即是“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的核心.二元分离适用论认为,对于诉讼事件适用诉讼程序,贯彻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言词审理主义、公开主义等诉讼法理;对于非讼事件适用非讼程序,贯彻职权干预主义、职权探知主义、书面审理主义、不公开主义等非讼法理.非讼程序中没有适用诉讼法理的可能与必要,诉讼程序中也没有适用非讼法理的可能与必要,两者分别适用,互不相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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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星的时代是平庸的时代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全国律协表彰的107名“全国优秀律师”受到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强烈关注。没有明星的时代是平庸的时代,没有优秀的行业是平淡的行业。历史是群众创造的,历史也是优秀人物创造的,群众的智慧和活力往往通过优秀人物表现出来,有时候他们被称作英雄,有时候他们被称为先锋。他们激活了我们的想像,照亮了现实,引领了未来。全国律协在表彰决定中指出:中国律师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代步,积极介入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广为传播和弘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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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2日,在四川省安岳县岳阳镇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因爆破造成民工一死二伤的重大事件。曾被司法部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的岳阳镇司法所接受了调处“12·22”事件的艰巨任务。作者以日记的形式记叙了该所人员如何运用法律、法规成功调解该事件的全过程,同时也从他们身上折射出对人民群众满腔热情和对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的可贵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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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爵事件已经结束,可是他留下来的思考远没有停止,本文从马加爵事件出发,探讨了标签理论在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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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少地方流行这样的说法:这难、那难,拆迁是"天下第一难"。但今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城建拆迁却是"一天拆一座楼,四个月修两条路"。而且,在大规模拆迁中,没有出现一例强拆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没有引发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石家庄市的领导说:心里想着群众的难,竭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再难的事也不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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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已有两个多月的蓬莱19—3油田的漏油事件至今仍没有任何结束的迹象,迫于压力,康菲石油公司就渤海湾漏油事件24日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对于大家最为关注的赔偿问题,康菲公司表示没有收到任何赔偿请求。据代表养殖户利益的律师团透露。天津和青岛方面目前没有回复;海南省高院昨天回复拒绝立案,对不予立案的原因,海南省高院没有给出书面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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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山县的“苏丹红毒鸭蛋”被央视曝光后,“毒蛋”事件在第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指责、愤慨、建议一时俱来,完全没有令人感觉到,其实我们已经被诸如毒烟、毒酒、毒辣酱、毒棉被、毒快餐之类禁之不绝的事件折磨得身心俱疲。和往常一样,这次的新闻媒体同样对该事件做了详细至极的报道,而且同样没有忘记用“深度分析”给事件贴上五颜六色的标签。然而,过多的眩目标签恐怕反而不利于普通百姓理解这一“人命关天”的大事件。依笔者愚见,以三种颜色为媒,足矣。“红色”:喜兴的红心蛋,骇人的苏丹红在中国,红色是传统文化中最吉祥的颜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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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设立家事事件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事事件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家事事件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有很大的不同,日本制定了独立的家事审判法和人事诉讼程序法,德国、中国台湾也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典中设立“家庭事件程序编”、“人事诉讼程序编”。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设立家事诉讼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就家事诉讼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这远不能满足家事案件裁判的需求。笔者认为,在我国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增设家事事件程序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