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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追缴和责令退赔,没收财产和判令退赔统称为我国刑法中的经济制裁,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首先,追缴和退赔是不同的。所谓追缴是把违法所得追回,上缴国库。比如走私犯,投机倒把的非法利润,应该上缴国库,就叫追缴违法所得。找不到失主的赃款、赃物,也应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所谓退赔,是指责令犯罪分子把他所非法获得的公私财物,退还给原单位和个人。如果犯罪分子非法牟利的行为直接受害对象是国家,而不是某个具体的单位、个人,对这种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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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按照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本着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攫取非法利益的原则,积极追缴违法所得,在维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非法侵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立法对违法所得的认定主体、追缴主体、追缴行为的性质以及被追缴人权利的救济途径等程序问题,均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刑法>第64条在执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最近发生在湖南娄底市的一起追缴违法所得案件就是这些问题的最好注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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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赃物,是指司法机关通过法律手段追索缴回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在追缴赃物的司法实践中,发现犯罪分子已将赃物转让,且几易其手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的。犯罪分子非法获得钱财,并未获得所有权。原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关系未发生改变,无论犯罪分子采用何种方式处分,都归于无效。都应予以追缴。 但是,有些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较大难度。例如,某甲在市场上购得一架照相机,结果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的赃包括赃款和赃物,泛指犯罪分子凭借犯罪行为非法取得的财物.刑法第60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取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侵财性犯罪行为才产生赃物,如抢劫、盗窃、贪污、受贿等.对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赃物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即追赃和退赃,实质上是使公私财产恢复原状.这是贯彻刑法的任务中“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刑事诉讼中的追、退赃活动,因而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现象,诸如司法机关不迫或少追赃,犯罪分子不退或少退赃,使被侵害者的合法利益遭到的侵害无法得到保护,或者司法机关多追、犯罪分子主动或被动地不合理多退,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从这一规定中明显地看出:“追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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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赃包括赃款和赃物,泛指犯罪分子凭借犯罪非法取得的财物。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取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侵财性犯罪行为才产生赃物,如抢劫、盗窃、贪污、受贿等。对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赃物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即追赃和退赃,实质上是使公私财产恢复原状。这是贯彻刑法的任务中“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刑事诉讼中的追、退赃,因而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现象,诸如司法机关不追或少追赃,犯罪分子不退或少退赃,使被侵害者的合法利益遭到的侵害无法得到保护,或者司法机关多追、犯罪分子主动或被动地不合理多退,使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做到合法合理地进行赃物的追、退工作,有必要对追、退赃的性质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7.
我们所说的经济处罚,就是指依照纪律和法律的规定,追缴、没收违纪违法者的赃款赃物、非法所得 ,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经济损失。 过去,我省个别地方只注意从纪律、法律上制裁违纪违法者,忽视了经济处罚,结果使少数刑满释放的经济犯罪分子公开摆阔,有的竟然在出狱后的“接风宴”上给曾去狱中探视的人赠送“红包”,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对此,省纪委主要领导反复强调,要把追缴赃款赃物和非法所得、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作为办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衡量办案工作是否成功的一项重要标准。 1993年至 2001年 6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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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回犯罪分子抢劫、盗窃或贪污、受贿取得的赃物,从而保护国家、集体、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这是侦查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是在犯罪分子无力赔偿的情况下,责令其近亲属赔偿则有悖于我国现行法律. 1.追赃应追缴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而不应责令其近亲属赔偿.我国实行的是“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这就是说“一人犯罪一人当”,谁犯罪,就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只处罚有罪的人,不连累那些与犯罪人仅有家属、亲戚、邻居、朋友等关系没有犯罪的人,追缴赃款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55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如果侦查机关对犯罪分子挥霍掉的赃款,责令其近亲属赔偿,显然是不合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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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院为了总结经济犯罪案件赃款赃物的处理问题,检查了五个区法院和金县、庄河两个县法院去年下半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内审结的三十四件经济犯罪案件。在这三十四件案件中,有五十一名犯罪分子,他们的个人非法所得金额总计二十八万七千九百九十五元,其中判决追缴、责令退赔和没收的赃款计十三万五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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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指贪污、盗窃、抢劫、收受贿赂、走私、投机倒把等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能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应当归还原主或者上缴国库。(二)“违禁品”是指剧毒物品(如氰化物)、鸦片、海洛英、吗啡、淫书、淫画和武器、弹药、雷管及依法规定的其他禁止私人所有的物品,应一律予以没收。(三)“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是指犯罪分子因杀人而所持的凶器,投机倒把分子的资本,聚众赌博的赌资,盗窃的工具,供抢劫所用的车辆,如是本人的财物,应当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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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幅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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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赃物处理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追缴赃款赃物既是调查取证的重要一环,也是为国家、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打击犯罪的重要措施。而赃款赃物最终如何处理,会影响到犯罪人、被害人甚至第三人的实体权利。我国现行《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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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  阿宁 《检察风云》2007,(22):20-23
今年7月5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判决李晓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0万元;李晓敏贪污犯罪所得赃款398.5万元、海南省内的5套房产和非法所得50余万元,全部予以追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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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冰 《检察风云》2005,(14):15-17
2005年3月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泗县人民法院对宿州市“恒丰公司”原经理李朝信及其情妇崔豪的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李朝信和崔豪有期徒刑10年、7年,将他们的非法所得1621余万元予以追缴。李朝信是宿州市“恒丰公司”即宿州市第一棉麻公司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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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翟英范追赃是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并返还财物所有者或者依法予以没收的强制行为。公安机关能否及时地追回赃款赃物,不仅关系到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而且也关系到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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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是我国刑事判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当被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对象为企业且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应当如何处理,我国法律未作详尽规定。本文试图在分析刑事追缴或责令退赔性质的基础上,对破产程序中刑事追缴或责令退赔财物的处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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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指旨在隐匿或掩盖非法收益的来源,以使其有合法来源的任何行为。洗钱的目的是为了掩盖非法收益,从而掩护希望从其非法所得中获得收益的犯罪分子。一般地,洗钱都要经过三个阶段:首先,切断资金与产生资金的犯罪之间的直接联系;其次,使资金踪迹模糊以阻止司法部门的追踪;再次,一旦资金的获得和来源不能被发现,资金就再次回到犯罪分子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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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中的财产部分,是指刑事生效裁判书中有关在案扣押款、物的处理,对罪犯判处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和对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等内容.其中,在案扣押款、物的处理,由于生效判决书中已有明确、详细的表述,实践当中只要严格按照生效判决书去执行,一般不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关键是在对罪犯判处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和对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的执行中,存在着执行程序如何规范以及执行难的问题. 在罚金刑的执行实践当中,对于主观恶性小、罪行较轻的罪犯,只单处罚金的执行比较容易,一般罪犯都能缴纳.但对于一些主观恶性深,且犯罪时就属无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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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顾问     
编辑同志;行政违纪人员不肯退出非法所得,监察部门应如何采取措施?珠海仲华仲华同志:行政违纪人员拒不执行“退出非法所得”的监察决定、监察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第46条第5款的规定,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可要求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督促执行上述监察决定,协助从违纪人员的工资中强制分期扣除。对非法所得数额较大,认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人员的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拒绝协助监察机关追缴非法所得,包庇、袒护违纪人员的,监察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第46条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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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该条规定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即赃款赃物的处理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刑事案件赃款赃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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