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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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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显月 《中国律师》2013,(10):46-47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组织的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期培训班.这是司法部和全国律协高瞻远瞩而意义重大的一个战略性举动.也是中国律师行业的一次黄金机遇,对于提升行业的国际业务能力,开拓视野,提升专业化水平和跨国项目管理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培训项目的意义重大本次培训使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国律师在对外投资和跨国企业并购业务中应具备的理论和实务技能:了解了相关政策、管理、现状、战略;熟悉了该业务领域中的融资安排、资金管理、特殊要求和规范;让我们明晰了在相关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中的风险防范、争议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
首先,我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对全国同行到广州来参加这个论坛表示欢迎!  相似文献   

3.
全国律协举办第一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很有意义。刚才,全国律协王俊峰同志做了致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健龙秘书长、商务部杨国华副司长做了讲话,省(区、市)律协代表和学员代表做了发言,听了很受启发。  相似文献   

4.
赵大程 《中国律师》2014,(12):12-14
今天与同志们座谈,主要目的是直接听取大家关于加快培养我国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工作的意见建议。感谢同志们的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加快培养我国涉外律师人才队伍新阶段的开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律师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完善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外律师人才培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强调,要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国务院印发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司法部高度重视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为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司法部、全国律协经深入调研论证,  相似文献   

6.
正经福建律师协会推荐,我参加了全国律师协会在2014年7月31日至8月9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举办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二期培训。为期10天培训时间不长,却让我得到了全方位的受用,也促使我对律师行业及个人发展作了多维度的更深思考。一、宏观与微观的思考本次培训的开班式上,全国律协和司法部的相关人员为我们介绍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班设立的由来及意义。目前全国有26万律师,2万家律师事务所,2013年的业务收入是460万亿元,外国驻中国代表处  相似文献   

7.
韩伟 《中国律师》2013,(10):45-46
2013年8月5日-16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期培训班在京举办.来自全国30个省区市的102名涉外律师经过15天的封闭式培训,全部顺利结业,返回各自工作岗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涉外法律业务当中,更好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另外.通过面试选拔出的30名律师还将赴境外继续参加培训。本刊第9期对培训班作的专题报道和刊发的5位学员的学习体会,受到了广大律师的热切关注,鉴于此,本期杂志再次编发几位律师的学习感受和心得体会。  相似文献   

8.
李华鹏 《中国律师》2013,(12):17-20
11月8日.全国律协在京召开加强中外律师交流合作座谈会暨全国律协外事委员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秘书长周院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9.
燕子 《中国律师》2014,(8):14-16
全国律协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律师事业发展全局,2012年制定了《涉外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规划》实施2年来,各地对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去年,为贯彻落实《规划》,全国律协成功举办了第一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97名律师参加了国内培训,37名律师赴欧洲接受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0.
涉外民事案件的代理,是律师日常业务之一.但应如何把这类案件做得更精更好.需要我们有代理设计。下面就以最近承办的一起案件研究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1.
律师业务垄断权是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实践确立的律师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各国立法的一种趋势。律师业务垄断制度在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表明该项制度对一国法律制度的运行是有积极意义的。我国未确立律师的业务垄断权。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而言,我国律师业务垄断权的确立都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国与美国、欧盟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协议的签订,中国加入 WTO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服务贸易市场的准入已是强弓之弩势不可挡,随之而来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全面融入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即律师服务国际化必然将对我国律师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不少人认为机遇大于挑战,但笔者倒认为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小城市迎接挑战的困难将远远超过机遇,不能在挑战面前取胜,机遇就将失之交臂。因为“机遇永远只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因此,如何迎接挑战,提高国内律师业的竞争能力已…  相似文献   

13.
律师能否从事非法律业务?这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但是,争论归争论,律师的脚步‘已经悄悄地跨进这一领域。  相似文献   

14.
李志强 《中国法律》2005,(1):40-41,106-108
中国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份和上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国有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的专有融资渠道。自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转为审核制以後。特别是自199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以来,这条境外融资渠道才真正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实行平等待遇。  相似文献   

15.
王惠 《中国律师》2000,(12):22-23
律师税务法律服务业务在国外十分活跃,其业务范围已渗透到税收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我国律师在这一领域的开拓,几乎还是空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公民整体纳税意识的增强,特别是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冲击下,这一领域亟待我国律师大显身手。一、21世纪急需我国律师提供税务法律服务众所周知,在21世纪知识经济的全球化正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同时也使税收活动更加渗入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纳税在任何国家都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这是因为税收对各国的生存与…  相似文献   

16.
均植 《中国律师》2012,(10):18-18
全国律协于8月31日召开外事委员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2012年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拓展提高我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求。会议由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主持,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全国律协原会长高宗泽等出席,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周院生秘书长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进一步加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律师人才,提升我国律师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我国律师办理涉外业务能力不断  相似文献   

17.
艾禹 《中国律师》2014,(4):40-41
正自全国律协印发《关于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意见》后,广东律协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开展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工作重点,结合广东实际和业务需求,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近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律协有关负责人。记者:为推动律师业务创新发展,广东律协搭建了哪些平台?广东律协:在实施此项工程过程中,广东律协发动全体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结合本专业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了相关调研,有的上门走访,有的与相关政府部门座谈,有的与相关裁判部门召开研讨会,有的走出国门向外国同行取经。  相似文献   

18.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合肥晚报》第七版登载了名为《"律师证婚"悄现省城》的文章,该文章说现在省城有人结婚时请专职律师到婚礼上做证婚人。正如该文所说,证婚的本意应该是证明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当说明男女双方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否自愿结婚,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等内容。从我们公证工作常识来看,以上所证明的与公证证明所要证明的何其相似?公证是否可以从"证婚证明"中开拓证源?  相似文献   

19.
我有幸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京举办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期培训班,本期培训邀请了在政府机构、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律实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评估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高等学府等从事跨国企业并购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数位专家莅临讲座。为期两周的培训不仅使我充实了自身在跨国  相似文献   

20.
曹瓴 《中国司法》2000,(2):47-48
公证制度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它是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而设立的。实践证月,许多纠纷发生后;往往由于当事人没有妥善保管证据,导致取证困难,致使纠纷难以顺利解决。诉讼中,还会因为当事人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使自己的主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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