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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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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重整的价值意义毋庸置疑,但破产重整过程涉及的问题繁杂,如何对各个方面的利益做到更好地保护是破产重整过程不可忽略的.当前,破产重整已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使用,但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存在着重整分配效应问题、重整估值问题以及社会本位与债权人合法利益冲突等问题,本文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郑志斌 《法人》2007,(9):50-51
上市公司与一般公司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决定了它在进入重整程序后会遇到不同于一般公司重整的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3.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首要问题是解决资金,支付重整费用、人员开支和购买原材料维持生产经营。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估值和无担保财产,向破产重整公司提供资金面临比一般借款甚至担保借款更大的风险。对破产重整企业融资的风险防范制度随之创设,被称  相似文献   

4.
论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美国经验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重整中公司治理结构在现实上必然会产生一些张力和变化,破产公司治理在宏观上与破产重整的立法目的密切相关,因此构建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就要受制于破产债务人在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之间所做出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新破产法增加了破产重整一章。“破产重整”是引自英美法系的一种破产保护制度,给那些濒临绝境的企业。提供了重整、拯救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6.
2006年10月27日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建立了重整制度,这是我国破产立法上的一大创新,而我国资本市场“壳资源”的稀缺性使上市公司频频成为重整的对象.截止2011年9月30日,沪深两市合计有31家上市公司先后适用重整程序.重整制度越来越受到困境主体与相关利益主体所认可,但是重整程序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启动?法院应如何进行司法审查?这是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而上市公司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用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要件与司法审查又有着许多独特的问题与争议.本文注重分析了目前法律对重整启动条件的规定、法院审核破产重整申请时是否审核重整的能力条件、如何完善相配套的制度以辅助法官更好地进行重整能力的判断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市场经济下的破产法律制度,在早期是以清算型为主,它将对债权人的保护作为首要目的,破产对债务人来说即意味着倒闭清算。①从20世纪60年代起,出现了因技术革新促使企业逐渐大型化的趋势,当这些大型企业陷入破产状态时,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破产清算方法处理,势必使那些投入了大量资金、通过巨额资产的有机组合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商品和服务的企业解体并消灭,社会影响和后果严重。近年来各国的破产法把以企业重整为目的的破产程序作为核心,重整制度是为了实现公平清偿债务和拯救有前途企业的双重目的。重整制度的建立为困境企业的重建提供了新的处理模式,同破产清算、和解等制度相比有不可替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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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鉴于我国当前许多大型企业经营困难和失业问题严峻的形势,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已成为必要之举,我们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建立自己的公司重整制度。本文就公司重整制度中几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期望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破产法》立法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王菲 《法制与社会》2010,(8):185-185
本文从法律的角度结合三鹿集团破产的实际案例,研究三鹿集团选择适用了破产清算程序的利弊,讨论三鹿集团选择破产重整程序的益处,有助于清算组织在破产清算程序与破产重整程序之间进行选择。  相似文献   

11.
试论我国破产重整计划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破产制度由清算主义为主向重整主义为主转变。破产理念也由债务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向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平衡保护为中心迈进。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也是破产重整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重整计划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破产重整计划制度存有一些缺陷,需要进行完善和改进。  相似文献   

12.
本文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退市与破产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破产的原因,对上市公司破产途径选择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我国尚未就个人破产进行立法,然而,当前经济形势下,因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困难,迫使企业往往通过抵押股东个人甚至其亲属财产的方式向银行或民间进行借贷,一旦企业无力还债,股东个人及其亲属将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后主体资格消失,无需再承担债务,然而个人仍需对巨额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鉴于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缺失,为了保护股东个人免受无休止的债务纠纷,有些地方法院在操作中,便将个人破产列入重整计划草案。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促进我国个人破产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4.
丁燕 《法学论坛》2016,(2):122-129
中美两国公司破产重整实践与政府管制经济学理论证明了行政权参与上市公司重整的正当性,但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应有其边界.我国45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证研究表明,行政权运行已经偏离了正轨,鉴此,有必要采取矫正措施.矫正措施具体包括:实施市场化的管理人选任机制,建立管理人报酬基金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构造多元化的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公平分配重整价值;设置专门的破产审判庭,法院实施强制批准时应遵循最大利益原则、最低限度接受原则和绝对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5.
破产重整作为企业再建程序,使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有机会通过重整制度避免破产获得新生,维护企业的经济效应.我国虽然通过《破产法》规定了重整制度,但概括性较强,规定并不完备,存在实际操作方面的诸多法律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几个具体方面来加以丰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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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闻长智  李力 《中国审判》2010,(6):100-103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建立了重整制度,这是我国破产立法上的一大创新。但《破产法》规定的重整制度过于侧重债权调整的内容,即对达到破产界限而又有挽救可能的企业,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在维护债权人、出资人和职工的利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实践中也出现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对其进一步的创新,使其更好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分析了雅新公司重整成功的原因以及现行破产重整制度的缺陷,针对这些缺陷提出要进一步明确重整申请的原因、限制重整程序的适用主体、限制债权人的申请权以及加强重整监督的力度等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阐述破产重整的含义和特征着手,进而分析了新破产法中规定的重整制度的具体规定,最后评析了规定中所采用的制度的原由,通过此对新实施的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作以阐释。  相似文献   

20.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第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已于2008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来自全国的400多名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破产清算师、专家学者以及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了论坛,社会各界反响很好。本届论坛集中了企业破产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围绕上市公司重整制度的构建,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模式和特殊制度,关联企业破产问题.破产管理人制度以及公司清算制度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等重要问题展开。论坛共收到论文145篇,我们摘选部分论文与读者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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