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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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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都是针对市场流通中的真货币,然而刑法规定为不同的犯罪,犯罪构成要件也不同,不利于司法实践中打击这类犯罪行为,笔者以为,刑法应予修改,将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规定为同一犯罪。  相似文献   

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否属于目的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瑛 《法学杂志》2005,(6):18-2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较为新型的犯罪,囿于罪状表述及相关理论研究不足,其主观罪过的界定存在较大争议,直接关涉司法实践中罪与非罪的认定,意义重大,本文从刑法目的解释出发,结合目的犯理论,对该罪的主观罪过进行了科学分析。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毒品犯罪。然而就立法而言,本罪并非完美无缺。本罪在罪名、立法模式以及刑罚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建立较为合理的犯罪体系,以利更公正、准确的打击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4.
结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立法内容与实践立场,可以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结果犯。一方面,刑法将本罪纳入规制范围主要是基于骗取国家税款的现实危害性,而单纯的虚开行为并无骗取国家税款的现实危险。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本罪处理,也从实践侧面反证了该罪为结果犯的理论立场。  相似文献   

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侵害的是税务管理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在市场经济犯罪领域一直是刑法重点规制的对象。然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却屡禁不止,这就让人们反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制定的初衷与司法过程中的不合理之间的矛盾。从文本来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落后,犯罪数额标准都是20年前制定的。然而20年间,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原数额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的情况,导致了司法中量刑过重的情况出现。另外,《刑法》关于此罪的规定又存在立法不明确、法定刑过重、忽视主观罪过、罚金数额低的问题。追本究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我国的非正式制度不健全相关,重刑不但无法从根源上解决这一社会问题,还会导致罪责刑不适应。要减缓这类犯罪,不但要科学立法、巧用司法,还要从经济活动管理本身来治理。  相似文献   

6.
1983年9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增设了传授犯罪方法罪这个新罪名。《决定》颁行几年来,我国刑法理论界结合司法实践对传授犯罪方法罪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发表了大量的著述,从而迅速创立和丰富了我国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理论,也有力地指导与促进了同传授犯罪方法罪作斗争的实际工作。几年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对于传授犯罪方法罪,提出了一些认识不一、争议较大的问题,如本罪构成方面的问题,本罪有无未遂的问题,本罪与教唆犯罪的区  相似文献   

7.
龙渊 《法制与社会》2010,(22):85-8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确定的新罪名,对于进一步严密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法网,科学打击受贿犯罪行为,加大对腐败犯罪的刑法惩治力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从该罪的立法背景与意义探究该罪名成立的理论基础,并结合司法实践,从该罪的四方面构成要件角度出发,具体分析研究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正确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这类违反正当程序、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是我国刑法所严厉禁止的,为此,刑法规定了暴力取证罪、刑讯逼供罪等罪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办理此类案件仍然有很大的难度:一方面,由于仍然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办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阻力较大;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本身的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意见分歧,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面对暴力取证现象时有发生的现实,如何正确认定暴力取证罪,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本刊结合具体案例,特邀专家进行研讨——  相似文献   

9.
我国1979年刑法和修改后的1997年刑法均以专门的条款对挪用公款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打击挪用公款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挪用公款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公款,司法实践中,对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他公共款项和财物的行为,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从加以追究,客观上放纵了这类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笔者认为,应完善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将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一并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一、将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  相似文献   

10.
于喜彬 《经济与法》2003,(10):17-18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司法实践中发案率较高的一类犯罪.与占有型、挪用型的侵犯财产罪不同.它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对财产加以毁损,对社会财富的危害极大。因此,刑法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犯罪加以修改、完善。但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构成要件、此罪与彼罪、竞合与牵连等还存在着许多争议,且理论界对此罪的研究甚少,本文试就此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1.
赵超 《法制与社会》2012,(9):279-281
两岸刑法均打击对窝藏犯罪这类妨害司法权的行为,两岸的规定有类似之处,但在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中的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对象以及损害结果要素和法律后果方面有所差异.学界应对窝藏犯罪的损害结果的认定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大陆刑法应对窝藏罪的处罚规定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2.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我国刑法分则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专节规定的一类犯罪。在这类犯罪中,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罪质的差异应该在司法中得到体现,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仍然要严格遵循刑法的基本原理,区别罪与非罪,而将同性性交易作为这类犯罪的犯罪对象时,不能不考虑与其他刑法规范的协调。对于传播性病罪尚不宜扩展其行为方式,也不能把传播艾滋病纳入传播性病的范畴,故意传播艾滋病的刑事责任问题需要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高利贷入罪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立法意义上的合法性,将高利贷行为入罪并不意味着对民间借贷的制度性压制,而是在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与融资自由权利的基础上必要的制约。司法实践将高利贷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模糊了高利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之概念内涵,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嫌疑,还存在刑事司法打击对象偏差、不适当扩大犯罪圈之疏漏与错误。结合民间借贷与高利贷之别就在于利率高低的不同,以及高利贷与非法金融业务并非同一种属内涵之客观实际,考虑到刑罚预防需要和刑法打击对象的准确性,刑法单独设立高利贷罪更具合理性。界定高利贷罪必须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为了维护发票管理秩序,《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这几年,普通发票犯罪增多,实践中在认定这些犯罪上也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本期特组织案解发票犯罪司法疑难问题这一专题。文章都通过具体的案例来阐释实践中的难题,相信对普通发票犯罪的司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妨害清算罪作为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后设立的新类型犯罪,由于条文规定得比较原则模糊,在理论和司法适用上存在着较大争议。本文从妨害清算罪的犯罪主体、处罚对象范围、犯罪实施行为的种类、严重损害后果的界定等几方面入手,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本罪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阐明了完善该罪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论侵入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计算机犯罪也日益严重。为了遏制此类犯罪,修订后的刑法针对此类犯罪增设了四个罪名,其中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了侵入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为打击此种犯罪,设立了刑法依据c但是由于计算机在我国远未普及,计算机犯罪也处于萌芽阶段,因而立法、司法和理论界都对此类犯罪不甚了然。鉴此,本文试图阐明本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并略加评论。要阐明该罪,首先就要阐述清楚该罪的犯罪对象--计算机信息系统,因为只有明确了该罪犯罪对象的内涵和外延,我们才能正确地区分该罪…  相似文献   

17.
胡庭瑞 《法制与经济》2013,(1):46-47,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随后《刑法修正案八》对本罪进行了部分修订。其中,根据法律规定,虚开税款数额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不仅是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重要依据,还是对其刑罚的重要参考。但在实践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多样性、复杂性,导致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的涉税数额上存在诸多争议,故文章将对其中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望通过合理、准确的数额认定,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定罪量刑依据。  相似文献   

18.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但在司法实践中,聚众斗殴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存在诸多分歧。本文从聚众斗殴罪的法益、主客观构成要件、加重情节及转化定罪的认定等方面对聚众斗殴罪进行释明,以求与刑法界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19.
积极刑法观是网络犯罪治理的主流刑法观。在积极刑法观指导下,刑法通过扩容旧罪与增设新罪来增添“新法益”与规制“新行为”,搭建起网络犯罪的预防体系。积极刑法观具有本能的入罪倾向,单向度地强调积极预防容易激发网络犯罪的扩张性,导致刑法被迫与前置法脱钩,并以扩大解释助长司法犯罪化,造成刑法功能异化。消极刑法观与积极刑法观并非完全对立,两者具有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应当在预防性网络犯罪中合理嵌入消极刑法观的限制刑罚权思想。在立法配置上,应当暂停增设新类型的网络犯罪,将前置法的义务性规范与违法排除规则嵌入犯罪评价,以重塑刑法与前置法关系。在司法适用上,应当慎用入罪扩大解释,对网络犯罪中的争议事实进行司法限缩,以畅通网络犯罪的出罪路径。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七)》专门设立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刑法上提供了正式的法定规则。正确理解适用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司法实践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前提与基础。本文结合相关案例,探讨该罪中存在的几个争议问题。一、本罪中的"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本罪构成要件要求,传销活动是要"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以……为名"的叙述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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