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琳  王龙奎 《特区法坛》2003,(78):30-32
“先刑后民”即“先刑事后民事”,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判决,再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涉及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先刑后民”体现了刑事优先的精神,是实践中公  相似文献   

2.
“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 ,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 ,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 ,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 ,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 ,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 ,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 ,需要考虑“先刑后民”的问题 ,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 )交织的案件中 ,这类案件大量存在 ,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 ,后审民事部分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  相似文献   

3.
“先刑事后行政”与“先刑后民”类似,作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有其合理的方面,但也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质疑。本文将通过对“先刑事后行政”司法惯例的现状和危害性的剖析,从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以及两大诉讼的差异上对这一惯例进行反思,并提出解决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冲突的方案,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09,(1):92-109
中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在“刑事优先于民事”的基础上,是一种“先刑后民”的程序模式。该模式造成了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难和附带民事判决执行难,且导致附带民事诉讼违背民事侵权法的一般归责原则。学术界提出的“刑民分离”模式,尽管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却可能在实施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障碍。司法实践中盛行的“先民后刑”模式承认民事赔偿折抵刑事处罚的合理性,有效地促成了被告方与被害方的和解,解决了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但在理论正当性上面临争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三种程序模式的并存,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显示出司法实务界自生自发的改革所具有的生命力,值得我们在推进法制改革的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5.
在责任聚合中,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多重结果,行为主体应承担多个部门法规定的责任.民刑责任聚合是责任聚合的突出表现,为“民刑交叉”案件的一部分,但处理民刑责任聚合案件不能简单适用“先刑后民”原则.“先刑后民”的适用应满足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一致、同一法律事实以及刑事程序不以民事程序为前提三个条件.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不一致时,则应适用“民刑并存”或“先民后刑”原则,民法中的替代责任、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是这一类案件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6.
钱国  金庆微 《人民检察》2023,(10):65-68
虚假诉讼中刑民交叉问题突出。在事实认定和证据使用方面,只要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符合民事再审事由,检察机关即可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刑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当然具有证明力,而要从是否符合民事证据“三性”以及是否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要破解监督难题,在刑民程序衔接方面,检察机关宜加强案件初查,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刑民协同,完善刑事追诉和民事监督程序衔接机制;厘清“先刑后民”适用范围,完善刑事制裁和民事再审程序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论是刑事部分还是民事部分,经本院院长批准,都可以延长两个月;另一种意见认为,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民事部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明文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则上是刑事、民事两个部分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先刑后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交通肇事案。按照法律规定,我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先审理了刑事部分之后,在审理民事部分时,按提起方要求民事赔偿总金额的10%收取诉讼费。请问,法院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被使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波裕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条科: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法院是否应该收取诉讼费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ZI日印发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将公诉案件附带的民…  相似文献   

9.
简爱 《法学家》2020,(1):116-129,194,195
鉴于刑民实体关系的处理对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审理顺序的直接影响,刑民交叉案件应当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视角考察。在交叉案件的实体判断中,法秩序的统一不在于保持违法概念、违法判断的一致,而在于维护"合法"判断一致。强行将民事违法性作为刑事违法的判断前提,极有可能想当然地以合同无效、过错等充实尚无定论的民事违法性,反而导致了刑事违法判断的"失真"。在交叉案件的审理中,裁判的统一是客观事实的最大限度统一而非客观事实和法律评价的完全一致。贯彻了违法判断(相对)独立性的"刑民并行"模式既尊重了审判的独立性,也有助于避免因案件受理顺序的不同而导致裁判结果不同,是更为合理、高效的诉讼处理机制。但是,当刑民审判存在先决关系时,作为交叉案件审理例外模式的"先刑后民"和"先民后刑"具有一定妥当性。  相似文献   

1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下简称"刑附民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受害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请求,由同一刑事审判组织进行审理,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诉讼活动。因此,刑附民诉讼的裁判不同于单纯的刑事诉讼,除需  相似文献   

11.
熊进光  刘红 《行政与法》2013,(9):102-107
金融犯罪案件多涉及民刑交叉问题,采用“先刑后民”原则往往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及处分权,对民事争议中的私权完全不重视。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场化”。基于私人财产权优先的学理基础,金融领域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民商先行”既为了加强对金融民商实体法的运用.更为了缓和金融刑法重刑主义。赋予民间借贷融资中贷款人诉讼选择权。让贷款人在刑事诉讼之前选择是否适用民事诉讼,即实行“先民后刑”。对于民间借贷融资中的民刑交叉适用,应当秉持刑法具有的内敛品格,实现从金融违法行为的“刑法依赖”到“非刑法依赖”的转变。  相似文献   

12.
王琳  阳立兵 《行政与法》2007,(5):119-122
“先刑后民”是司法实践中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交叉案件的原则之一。目前,立法上关于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交叉案件处理标准的规定过于抽象,导致司法实践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先刑后民”原则适用较为混乱。因此,应当从明确适用标准和健全移送机制两方面完善“先刑后民”原则在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交叉案件中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3.
审理交通肇事犯罪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应严格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解决,不能先民后刑,否则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上的错误;为避免刑、民交叉带来程序错误,交通警察部门宜在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认定书上通过备注等方式提醒案件有可能涉刑。  相似文献   

14.
在处理侵犯商业秘密刑民交叉案件时,常遇到的问题是:法院级别管辖错位,法院内部业务庭归口不一,法官裁判思路迥异;处理过程中,是选择刑事保护优先还是民事保护优先的模式,必须以提高诉讼效率为重要考量。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行为性质、证据收集、刑民事判决的预决效力等方面综合分析,处理这类案件应确立重民轻刑、先民后刑的司法理念;妥善处理好刑民交叉而产生的证据制度、救济途径和判决的冲突;采用先民后刑的处理方式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改变这类案件处理中审级混乱的现象,建立三审合一的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评析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先刑后民”原则为价值基石,旨在应对“刑民交叉”案件。近年来,因其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背离实体正义的情形,引致了诸多批判甚或取消的论调。通过对该制度从价值根基到实践范式进行全面解析,宜肯定其基本合理性,同时应从规范立法的角度完善其制度设计,更好的舒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程序机能,以应对刑事司法实践的现实吁求。  相似文献   

16.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刑民交叉案件是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尽管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应该重构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具体而言,应当赋予被害人以选择权,保障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应当因案而异,实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或者“刑民并行”;在刑民诉讼冲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7.
蔡景贤 《人民司法》2012,(22):71-73
【裁判要旨】对不当得利的判断和认定属于民事审判的范围,其判断和认定标准也应当是民事法律规范,即从实体上,有否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从证据证明标准上,为高度盖然性而不必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先刑后民仅是审理民刑交叉案件的  相似文献   

18.
论刑事被害人民事诉请的先行审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 ,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 ,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从该条法律规范可以看出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 ,民事部分的审判只能与刑事部分的审判同时进行或迟于刑事审判 ,其顺序应是先刑事后民事。然而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一种定式思维———刑事案件被害人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就是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只要未受理刑事案件 ,对被害人的民事请求就可以拒绝审判。笔者认为 ,这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一、对附…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诉讼法审理,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适用行政诉讼法审理,这样一种“差序格局”,无端耗费审判的人力物力财力,不但裁判尺度不易统一,而且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为此,一些有识之士指出:“由知识产权庭或相应的知识产权法院,越出‘民事审判’的范围,一并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与刑事诉讼案件,已经是实实在在的国际惯例”,“而认为‘民’三庭却受理涉知识产权的行政、刑事案件超出了‘民’的范围,名实不符,正是较典型的因名废实,也与WTO难以接轨。”将法院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统一于一个审判部门,避免以‘大民事“大立案“大执行’冲淡和分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量,影响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20.
来稿摘编     
刑事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有待改进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福安市)刘翔光认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专门规定犯罪行为侵害被害人民事权益案件的审理程序,《刑事诉讼法》设置了"附带民事诉讼"专章。其主要特征是:一、刑事优先。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先于刑事诉讼立案受理、判决。二、刑、民兼顾。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主体并不囿于刑事被告人,而是依据相关民事法律确定。三、有条件的独立性。附带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