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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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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理论》2015,(10)
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是现代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证人能否敢于出庭做证和诉讼的质量,而且关系到国家法律的尊严。从证人的角度分析证人在证人保护制度中的权利需求以及如何平衡这种需求,最终意识到保护证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从而实现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从幕后到前台——对完善证人作证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保忠 《理论探索》2007,(4):146-148
健全的证人作证制度不仅是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目前存在着证人出庭率低这一较为严重的问题。究其原因,包括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立法上的自相矛盾、证人强制性措施的缺失、证人权益缺乏有效的保护等几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应从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强化证人作证的立法、明确对证人的保护责任、规定证人的经济补偿权利、完善相应的证据规则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3.
尽管我国立法时已经对证人保护有所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证人保护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刑事侦查程序中,没有证人作证就会严重影响侦查程序的进程,在此阶段对证人的保护直接关系到其在后面诉讼阶段侦查作用的发挥。保护证人虽然增加了司法成本,但我们却因此而得到了社会正义,这种代价是值得的。只有当证人的权益和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时,法律才能够更好地去维护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4.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 ,证人往往在法庭通知其出庭作证时拒绝作证 ,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权威。证人拒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 :一是法律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所要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有作证的义务 ,却没有规定不履行作证义务应当受到怎样的制裁。二是关于证人保护的立法内容极不完善。首先 ,为了强化证人的作证意识 ,现行民事诉讼法特别强调证人作证的义务 ,但对证人的相应权利 ,却未予以足够重视 ;尤其是在对证人经济损失的补偿以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保障方面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三是民事诉讼法第 70条仅就证…  相似文献   

5.
证人拒绝作证制度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在世界许多国家的证据立法中都已明确规定,而我国目前对此立法却尚未确立.这项制度旨在保障人权和实现法律价值的多元化,该制度具有良好的人性基础和法律传统基础,并且符合现代法律的效益价值观.因此,尽快确立证人拒绝作证制度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目前,证人出庭作证难已成为严重困扰我国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 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加强诉讼方式的公平性、实现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和审判结果的权威性。解决证人出庭 作证难的问题,对公正、合理、高效地审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完善对证人保护的立法规范、增加 给予证人经济补偿的规定、规定证人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法律后果和逐步消除影响证人作证的自身因素 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律禁止证人拒绝作证,新闻记者拒证权更是鲜有人论证,这不仅与我国法律传统有关,更与当下独特的新闻制度密不可分。但是作为一项方兴未艾的新型权利,借鉴当前流行的范式理论,对新闻记者拒证权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探究,不仅是了解世界法治发展潮流的现实需要,而且也是我国法律制度发展完善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池元超 《学理论》2013,(8):128-129
"污点证人"做证豁免制度"污点证人"做证豁免制度对于打击犯罪、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刑事司法效益方面确实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污点证人"做证豁免制度在理论上还存在一些争议,还有值得完善的空间,例如:"污点证人"做证豁免制度的理论基础、"污点证人"做证豁免制度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污点证人"的信赖利益保护、"污点证人"做证豁免的司法审查。唯有解决这些问题",污点证人"做证豁免制度才能发挥良性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9.
<正>确立法律权威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建设法治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追求,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目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确立法律的权威。法律能否至上是法治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和命脉。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所讲:"法治的关键是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法治系统的特征为"法律主治",即"人民受法律治理,唯独受法律治理"。全面  相似文献   

10.
法治与人权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法治进程中必须重视人权的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国情,必须经过人权的宪法保护、人权的部门法保护、人权的司法保障、人权的国际公约保护等几个基本途径来实现法治进程中的人权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1.
社会法治是当前深圳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强社会法治建设是深圳全面深化法治、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固本之举和必然要求。要摒弃法律工具主义观念,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方面;健全法律体系,以法律平衡社会利益,有效保护公民各项权益;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的法律框架,依法协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社会法治基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和依法监管社会组织,促进社会依法自治;加强网络治理,依法管理虚拟社会。  相似文献   

12.
《学理论》2014,(32)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有些地方优越性非常明显,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有益的参考借鉴价值。如:提高对程序公正独立价值的认识,实现法律公正;刑事案件认罪程序简化审,提高办案效率;切实执行证人出庭制度;提高司法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司法公开。  相似文献   

13.
陈仲 《行政论坛》2012,(2):12-15
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民主更多地体现着人类社会的正向价值。作为植根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社会文明的法治,是近代以来各个国家的法律实践过程和追求目标。以民主的内在属性以及法治的内在需求为视域,民主蕴涵着极大的法治功能,主要表现为法治建立的"奠基"功能、法律至上的"定位"功能、法治立法的"良法"功能、法治实现的"宪政"功能、法治司法的"公正"功能和法治认同的"守法"功能等。  相似文献   

14.
人文关怀是法律的本有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制定法律、实施法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法律的人文关怀品质是人们认同和希望法治的重要因素。对社会中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尊重个体的人格尊严,体现人性化的关怀品质,是现代法律的本有属性和法治理念的重要内涵。法治的精神就是人文关怀精神,法律的人文关怀是法律对人自身命运与价值的高度关注与关怀。法律人文关怀的内容包括对社会个体物质生存、生活和精神生存、生活的关怀。  相似文献   

15.
正2011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时隔三年有余,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虽一字之差,却反映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从大历史的角度来看,传统中国并不缺少法律,并不缺少法制。据有的学者统计,中国历史上法律最多的朝代  相似文献   

16.
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关键是要确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人们以法治为视角的理性认识方式和实践方式。法治思维的表征是:一是理论建构:主动学习把握法律知识、法治理论,形成法治意识。二是法治实践:党、政府、个人自觉践行法治理念,规范公共行为,形成法治实践机制,实现公平正义。三是法治的确定性:主体依据法律预判交往对象和事件发展,保护权益。四是法治审视:对客体对象给予法治解释、法治评价。  相似文献   

17.
"法德合治"是对中国传统"礼法合治"的扬弃,是对西方"唯法治论"的超越,强调法与德的内在一致性。科学把握"法德合治",一方面,应当认识到"法德合治"是对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涵括:在立法上坚持实质法治优先,把道德规范作为形式规范的前规范;在法律实施上则须坚持形式法治优先,把道德作为解释法律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法德合治"意在表明"德"是理想主义法治和实用主义法治的平衡器,要在理想主义法治与实用主义法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从依法治国到以法治思维与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已取得很大进展,但并非已经实现了法治理想,仍需全面推进。人治方式是法治发展的阻碍因素,"仇和"式治理、"良性违宪"论在人治的意义上当被否定。因此,当以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变权力修辞为法律话语,尊重法律权威,正确理解并运用法律,实施宪法,以法治思维立法、执法、司法,逐步吸纳并挤占人治空间。  相似文献   

19.
保障和完善农民工健康权益的法治向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柯楠 《行政论坛》2011,18(3):78-81
就法治视角而言,农民工健康权益保护是一个基本人权维护问题。农民工健康权益对法治存在依赖关系,法治通过保护公民健康权为保障和完善农民工健康权益保驾护航。目前我国农民工健康现状及现有法律制度缺陷决定了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只能通过法治。加强农民工健康权益保障法治建设,夯实保障和完善农民工健康权益的法治根基,是保障和完善农民工健康权益的基础工程。这就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国家义务与社会责任,建立利益表达机制,切实实行保障和完善农民工健康权益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民俗与法律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俗是法律演进的源泉,同时民俗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弥补了法律调整机制的不足,风俗的合理利用是国家法的延伸部分和重要的支持系统,也是当代法治的不可或缺的"本土资源"。民俗与法律的"姻缘"是永恒的,同时也是复杂的。法治现代化的过程,必然是民俗逐步"改造"的过程,也是法律生活化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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