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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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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政报》2012,(7):10-11
<正>津政发[20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20日《批转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和小锅炉并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5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正>津政发[2015]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5年5月31日起,废止下列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关于发布天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7]92号)二、《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工业东移战略促进结构调整财税政策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1]54号)三、《批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相似文献   

3.
《天津政报》2020,(2):30-31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批转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91号)二、《转发市经协办关于加强异地天津商会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OO8]O2号)三、《转发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加强示范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O11]67号)。  相似文献   

4.
正津政办发[2017]7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84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5.
<正>津政办发[2017]55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70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正津政办发[2017]7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局等八部门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9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正>津政办发[2015]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5年6月15日起施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59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8.
<正>津政办发[2017]41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土地整理储备成本管理的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3月22日关于规范我市土地整理储备成本管理的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  相似文献   

9.
《天津政报》2008,(1):13-14
<正> 津政发[2007]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政报》2012,(11):4-12
<正>津政办发[201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1.
《天津政报》2012,(19):21-24
<正>津政办发[2012]113号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关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2.
《天津政报》2009,(15):8-12
<正>津政办发[2009]1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津政办函[2017]117号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10月27日  相似文献   

14.
《天津政报》2009,(20):17-19
<正>津政办发[2009]1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5.
《天津政报》2012,(11):17-19
<正>津政办发[2012]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6.
《天津政报》2014,(19):28-29
市科委《关于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11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08,(15):28-29
<正>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支持用人单位与大龄职工依法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快建立就业工作新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8]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天津政报》2009,(12):17-19
<正>津政办发[2009]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9.
《天津政报》2012,(13):10-12
<正>津政办发[2012]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依据《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0.
《天津政报》2009,(17):2-3
<正>津政发[2009]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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