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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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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是法律对流域生态补偿基金性质和资金的来源方式、使用、保值增值、管理等所作的系统性的规定,是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的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理论依据、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索的法律规范的集合。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有利于衡平流域生态利益、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对流域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行政执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央西部开发战略决策的启动,西部大开发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我国西部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但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环境立法和执法,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是解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  相似文献   

3.
郭印 《检察纵横》2012,(12):45-45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条例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对生态资源、环境开发、利用进行补偿、维护生态平衡的法规。我国生态补偿始于20世纪70年代,四川省成都市青城山风景区以门票收入的30%作为护林费用于生态保护,开启了我国生态补偿的先河。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环保总局开始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先后在河北、辽宁等11个省的685个县(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试点。1999年启动的退耕还林及后来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的粮食补助,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4.
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环境补偿的法律机制作为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质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或政策手段实现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使从事生态建设和保护者得到相应的补偿,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值。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将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在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林草植被、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处,在西部地区和生态环境重要地区实施了具有战略意义的退耕还林工程。这对地处黄河中游地区的山西省来说,不仅是改善面貌的需要,也是建设"绿色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6.
建立和健全海南国际旅游岛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建设国际旅游岛,可以通过完善公众参与、生态补偿形式多样化、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化等来完善海南的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已经得到广泛运用。随着南海海洋开发的深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建立南海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是保护南海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针对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缺乏的现状,应率先在南海进行尝试,构建多层次的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确南海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标准,通过开征海洋生态税等措施拓宽南海海洋环境保护补偿资金来源,并完善南海海洋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促使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有效建立以保护南海海洋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8.
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受益者、破坏者与生态保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目前并未对生态补偿进行专门立法,而一些散见的生态补偿方面的立法层级较低,可操作性较差.因此构建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是我国当前的需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9.
人类社会经历了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阶段,建设生态文明是当今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必然选择。西部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西部开发要以生态环境建设为基础。开发的同时必须防止生态环境退化与自然资源短缺导致的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激化,预防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相似文献   

10.
西部生态农业的外部性损害与国家补偿法律制度片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河  李永宁 《法律科学》2004,22(1):94-99
生态农业作为一个农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 ,反映了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一是农业内部及农业与其他产业间的关系 ;二是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针对西部农业明显的外部经济性 ,应当依法创建国家补偿法律制度 ,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法补偿原则和效率与公平兼顾且侧重于公平的原则加以补偿。  相似文献   

11.
日益恶化的农业生态环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农业生态补偿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在分析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论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构是三峡工程长治久安的需要,是保护长江流域和整个国家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可以为国家生态补偿立法积累经验。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原则包括保护生态安全原则、公平原则、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在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层面上,应当包括国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以及市场补偿法律制度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草原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我国草原总面积约60亿亩,占陆地国土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75%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然而90%的天然草原都在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退化.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生态环境呈现出特有的不确定性、脆弱性和反复性,生态补偿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国民的高度关注.虽然我国现已建立基础草原生态补偿制度,但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补偿标准过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本文以调研地巴林右旗、阿拉善左旗为例,对比两个地区所实施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区别,并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办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6,(5):12-18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激励机制,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应用。油气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生态补偿机制在油气资源开发领域规范化、制度化的运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立足中国国情,可以对国外的有益经验予以借鉴,从而完善我国油气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油气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的制度化,确立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建立起综合的油气田区环境恢复治理管理部门和生态补偿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阐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及其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以广西桂林阳朔大榕树风景区群体纠纷为例,进行了法律分析,并在现有的西部生态补偿制度的实现形式基础上,提出共同开发经营作为新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现形式及其优越性。  相似文献   

16.
西部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加之,少数民族文化素质偏低和法律、环保意识相对淡漠,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境保护工作薄弱,法律制度不完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因此从法律上有效地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论西部大开发中生态法制疲软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我国"十五"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西部大开发面临着生态环境恶性循环这一因素的制约,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除了自然条件这一客观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人为主观因素的作用所致,在人为主观因素中除了历史上多次战争破坏生态环境之外,更重要的是这些地区生态法制疲软,严重影响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要实施西部大开发,就要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加快生态法制建设,在立法、守法、执法和督法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坚决消除生态法制疲软现象,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从而促进全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8.
拜琦楠 《法制与经济》2009,(4):75-76,79
西部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加之,少数民族文化素质偏低和法律、环保意识相对淡漠,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境保护工作薄弱,法律制度不完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因此从法律上有效地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环境法学角度看,是通过制定合理、科学、可行的规则来激励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协调其背后各方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公平目的的制度。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都是人类同时追求的正当人权,但这些权利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矛盾之处,有效解决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三者间的矛盾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设立的根本动因,也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在法理学意义上的价值归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推进关键在立法,其立法可采取基本法与单行法并举的立法模式,尽快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法》基本法和专门领域、专门类别的生态保护补偿单行法;立法内容上应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确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和方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的程序,规范生态保护补偿的监管。  相似文献   

20.
潘佳 《法学》2022,(4):163-178
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是按照理性化和系统化方式,将相应条款列入环境立法专门法典相关编章的路径选择。生态保护补偿入典有其特定的法治背景和时代诉求。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诠释依附于科学的内外部逻辑。内部逻辑面临的疑问是,如何看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所处的编章位置,怎样处理专门编章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之间以及内部制度与其他编章的关系协调;外部逻辑关注的焦点在于,法典中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何以调和其与外部单项立法的亲疏。从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定位、功能实践、法源体系可知,将生态保护补偿主要制度安放于生态环境法典之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章中最为妥当。对于该章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安排,应统筹考量普遍和特殊、国家与地方、政府及市场等范畴,兼顾与关联编章之衔接。按照适度、严谨、完整的法典化愿景,生态保护补偿的主要制度将涵盖一般规定、纵向补偿、横向补偿、协议补偿和市场交易补偿等具体构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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