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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请示》(浙政[2001]2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相似文献   

2.
江西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南昌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赣府文[2002]5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南昌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满洲里海关机构升格的请示》(内政发[2002]1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4.
山西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太原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晋政[2001]3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5.
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兰州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甘政发[2006]7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兰州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相似文献   

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银川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宁政发[2006]3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银川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相似文献   

7.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西宁海关升格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青政[2006]2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西宁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相似文献   

8.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批准湛江海关和江门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海关的请示》(粤府[2004]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9.
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新机场海关机构设置问题的请示》(粤府[2003]3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调整为副厅级海关,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不变。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相似文献   

10.
11.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格的请示》(闽政文[2003]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格为正厅级机构,  相似文献   

12.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将三埠海关更名为开平海关的请示》(粤府[2005]10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埠海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平海关,其隶属关系、机构级别和人员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三埠海关更名为开平海关的复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3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对该规定中的烟叶收入征税,另行制定办法。1950年12月15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的《屠宰税  相似文献   

14.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检总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请示》(浙政[2002]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隶属于质检总局,不增加人员编  相似文献   

15.
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福州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闽政文[2004]3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16.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岛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建制的请示》(鲁政发[2004]6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对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青岛保税区办事处、前湾港办事处进行整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仍隶属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17.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浙政[2005]9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对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机场办事处和杭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进行整合,并划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分检验检疫执法职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  相似文献   

1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你局《关于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徽上使用国徽的请示》(国质检办[2003]11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徽上使用国徽图案,必须正确设计、使用和悬挂,不得将带有国徽图案的局徽使用在商标、广告以及《国徽法》明  相似文献   

19.
江西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你们关于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的有关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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