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伴随我国家族企业的兴盛,及当下婚姻家庭破裂的司空见惯,在诸多离婚诉讼中因处置共同财产而对家族企业的股权、资产进行相应分割,是司法实践中常遇见的情形。若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对共同经营的企业进行生产、营销等业务分割,并约定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对方有竞争的业务,那么,该竞业禁止条款的性质如何?是否有效?特别是当一方违反约定时,违约金该如何裁判?  相似文献   

2.
2003年,甲乙签订了房屋定金合同,约定甲以25万元购买乙的房屋一套,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价款、交房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这一定金合同在随后的法院判决中被认为已具备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认定为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约定甲方将购房款付清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交房手续.  相似文献   

3.
季境 《法学杂志》2014,(4):49-55
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价格调整条款模式的确定,使得原本当期无法达成的交易得以成就,实现了交易双方以缔结合同的方式达到在上市前对企业投资的真实目的。股权价格调整条款的设置虽克服了在交易时存在标的物价格不确定等因素,但也使得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的法律性质与普通股权不同,故而公司法规范股东义务的条款并不完全适用。投资溢价款在被投资企业业绩承诺兑现前是归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不应依财务制度或惯例决定其法律上的归属。一旦此类条款产生争议,在法律适用层面应严格区分合同法与公司法的适用范畴。与此相关,在资本市场领域,对"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保底条款无效"和"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属于违法"等法律规定也应严格甄别,谨慎适用。  相似文献   

4.
尚晓茜  刘衍 《人民司法》2020,(11):80-84
【裁判要旨】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中,对赌协议投资者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以未按时完成A股上市还是新三板挂牌为条件约定不明时,判断条件是否成就,应在正确把握资本市场相关概念及术语的基础上,结合投融资法律关系特征及交易模式、过程、当事人约定目的、约定沿革、约定体系、条款内容等因素综合衡量。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7,(6):76-93
在专利许可合同中约定数量限制条款是专利许可活动中的限制性做法之一,包括产量、销量、技术、使用次数等多种限制形式。数量限制条款的订立可降低许可方的研发风险,有助于许可方收回前期投资并获得收益。虽然数量限制条款作为协议双方自由协商的合同条款,理应获得法律的保护,但在特定条件下,专利作为一种市场竞争工具,在专利许可合同中约定数量限制条款存在控制市场和限制竞争的可能。各国和各地区结合合同双方关系、数量限制条款类型、合同当事人的市场份额等多方因素考量,对数量限制条款予以评判。我国尚未确立系统且完整的数量限制条款法律规范,仍需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从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两个角度分析数量限制条款的合法与违法问题。  相似文献   

6.
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规定比较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正确理解和适用这条法律条文,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就上述条款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着重对继承案件中"约定"如何成立等问题,略加分析和探讨.什么叫"约定"?我认为,约定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作  相似文献   

7.
离婚协议中夫妻间房产赠与条款应视为一种有目的赠与行为,在离婚这一目的条件成就后,即使房产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也不允许赠与方任意撤销赠与。离婚协议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房产归属子女的,并不是第三人利益条款,而应视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允诺向子女进行给付,属于"经由指令而为交付"的合同,子女并未取得直接请求父母履行给付的权利。夫妻双方诉前达成的离婚房产归属约定在诉讼离婚中则没有法律拘束力。  相似文献   

8.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当投保车辆遇到一些"法定"情形或"约定"情形时,保险公司往往运用免责条款拒绝赔付,此时双方就会因免责条款是否发生效力产生分歧,本文即通过案例的方式探讨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9.
《法制与经济》2000,(2):33-33
我商场日前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时,双方应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有关仲裁部门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问这样的约定效力如何?能否算买卖双方明确约定了起诉的具体法院?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我商场日前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时,双方应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有关仲裁部门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问这样的约定效力如何?能否算买卖双方明确约  相似文献   

11.
郭峰 《律师世界》2001,(4):25-26,19
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依法进行的一项法律行为,其目的在于消除原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其效果是导致合同不再履行,并恢复至合同成立前的法律状态。合同解除的原因,又称合同解除的条件,是指在何种情况下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往往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某一条款,该条款既可以视为所附条件成就合同立即解除的条款,又可以视为一方违约 (不履行或履行不当 )导致合同解除的条款。这种合同解除条件的相重合,指的是在实施和规范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时,同时涉及和涵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定。   例如…  相似文献   

12.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保险标的风险程度的复杂性,商行为的逐利性,使保险人在格式合同中除设置专章免责条款外,有些免责条款则散落在整个合同的其他章节内,有的则隐含在某一条款的后面未明示,  相似文献   

13.
免责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订入合同的免除或限制将来民事责任的条款,这种合同条款已濒濒出现在我国各式合同之中。由于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对双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的重新分配,直接涉及双方的切身利益,也会涉及对公共秩序、道德观念等的影响,这一现实问题亟需法律的相应规制。本文拟就免责条款的几个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张朦 《法庭内外》2014,(9):21-22
正无论是房屋拆迁安置还是商品房买卖中,因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导致交房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并不罕见。一般在这类问题出现后房主才会意识到,当初签订合同时,对于该纠纷涉及的内容约定并不清楚,开发商通常也会在纠纷发生后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而并不愿意正面解决房屋问题。遭遇开发商因为"模糊条款"的不诚信行为,房屋所有人当如何维权?  相似文献   

15.
合同中常规定这样的条款:“合同经公证(或鉴证、见证等)后生效”,或“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这些条款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由于这些约定条件产生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之上,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在完成合同约定生效条件之前一方反悔的情况,这时应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按照现行通常做法,该合同必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样做的弊端是为一方当事人基于自身利益,…  相似文献   

16.
约定了“保底条款”的证券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只有在券商与客户构成通谋为虚伪意思表示的情况下 ,才可认定为名为“委托”实为“借贷”的合同。保底条款违反了《证券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当认定为无效 ,但委托投资合同的其他约定依然有效 ,券商应当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履行受托理财的职责。如果券商实际未履行理财义务 ,则构成违约 ,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客户的收益应当认定为系基于保底条款 ,构成不当得利。  相似文献   

17.
“保护伞条款”的适用范围之争与我国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有关“保护伞条款”适用问题的争议,已成为当前国际投资法律实践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已有案例和理论的分析、评判和总结,建议我国在对外缔结双边投资条约时,应力拒“保护伞条款”的订入。如果基于缔约整体上妥协的需要,不得不接受此类条款的,也应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东道国政府干预“国家合同”性质的行为,而将违反“商事合同”性质的行为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18.
在中美双边投资条约谈判过程中,我国面临着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资本自由转移和金融审慎条款、国家安全审查和投资者与东道国争议解决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在应对这些焦点问题时,我们既要坚持维护国内经济稳定与安全的立场,又要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图早日与美国就双边投资条约达成共识,促进中美双边投资活动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相似文献   

19.
违约金条款是任何合同的必备条款,缺此合同便缺乏对订立双方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对规范、稳定劳动力市场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有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现象,违约金是一种极易被用人单位用来惩罚劳动者的责任形式,因此对违约金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探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如何进行限制对理性地规范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0.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出于对审理争议的法院以及案件实体结果可预见性的追求,在合同中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是比较常见的。这种约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管辖权的积极与消极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管辖不确定所可能引起的法律适用的不确定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确定现象。协议管辖的约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挑选法院的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合意共同对法院作出了挑选。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认识和看待管辖条款的性质和效力?管辖条款与案件准据法之间关系如何?笔者认为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和明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