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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的重要一环,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目前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现状,在分析存在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集体资产流失,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几点建议,目的是使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村级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2015年以来,天长市积极利用国家级"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利好机遇,稳步探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明晰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天长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试点成效,形成了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天长模式",对安徽省乃至全国正在深入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部分地区农村的实地调研,发现在农村"三变"改革过程中面临一些困境。建议从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改革拓展权能、完善资源量化评估机制等方面促进"资源变资产";从扩大政府扶持资金股权化试点、逐渐放开农民贷款的用途、积极探索股权量化、收益分配的标准等方面促进"资金变股金";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普及农村"三变"改革知识、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身份等方面促进"农民变股东"。  相似文献   

4.
禁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安徽芜湖的试点打开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大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使法律的平等价值得到贯彻,缓解城市"地荒",促进农村土地节约化、集中化,带动农村城市化工业化建设。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工程,需删除法律对其的禁止规定,完善农民社会保障,理清土地权利主体,平衡利益分配,保障政府财政收入,严把政府审批关。  相似文献   

5.
农民集体作为农地所有权人,其所有者权益最直接的体现之一就是在农地流转过程中享有监督审核权,该权利具体由集体组织来行使。确立农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审核权,目的是要建立起适应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约束机制,发挥农村集体的组织优势,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形成。  相似文献   

6.
一、推行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的背景概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的分配方式,农户开始掌握了相当的农村资源分配权。过去,是集体掌握着分配的主动权,农民劳动后,年终向集体和国家要分配,现在则是国家和集体每年都要向农民收取税收和提留等,国家和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直接化了。这种利益关系的直接化导致了两种后果:其一,在广大中等以下经济地区的农村,由于乡镇企业不够发达,集体要兴办公益事业,如修路、引水、建校等,都需要依靠农民的财力和人力;其二,农民也更关注村务、财务的公开,这主要是大部分款项都要向农民收取,他…  相似文献   

7.
国家公权力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符合国家公权力介入社会自治的一般理论,具有保护农民集体所有权自治管理及其目的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正当性。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客体的特点决定的自治管理的异化可能性以及集体资产自治管理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决定了国家公权力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必要性。国家公权力介入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以尊重集体所有权自治管理为前提,必须符合正当性介入条件,并且以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利益和成员利益实现或者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限度。  相似文献   

8.
农村社区合作股份企业是一种以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社区,以其成员为股东,以保留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不变,将集体资产折合为一定的股份的形式分配到个人的一种新型企业形态。它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征,是具有人身信任关系的封闭式、资合性法人企业。农村社区合作股份企业具有区别于公司企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村合作社的特质,应出台专门立法加以界定。  相似文献   

9.
一、推行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的背景概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的分配方式,农户开始掌握了相当的农村资源分配权.过去,是集体掌握着分配的主动权,农民劳动后,年终向集体和国家要分配,现在则是国家和集体每年都要向农民收取税收和提留等,国家和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直接化了.这种利益关系的直接化导致了两种后果:其一,在广大中等以下经济地区的农村,由于乡镇企业不够发达,集体要兴办公益事业,如修路、引水、建校等,都需要依靠农民的财力和人力;其二,农民也更关注村务、财务的公开,这主要是大部分款项都要向农民收取,他们自然要关心这些资金的使用.城郊农村的农民通常还更关注土地征拨、土地租用款项的来龙去脉,有的农民常为此类事情上访等.  相似文献   

10.
康贵民 《理论前沿》2003,(20):13-14
近日,我们赴一些省经济发达地区做调查。发现一些靠近城镇的农村因土地等集体资产的滥用而引发的问题是当前这些地方社会矛盾的焦点。如何解决好经济发达地区集体资产处置不当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已经成为这些地方各级政府刻不容缓的重要职责。一、经济发达地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不当的原因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还不完善。比如,城市化运动使得原来城市周边的农村被“兼并”,这些被“兼并”村子的土地、企业、学校等村集体资产哪些该留给村民,哪些该上缴国家,其中的比例如何分割;比如,留给村民的资产如何进一步分配,是全部具体量化…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制度以及征地补偿制度,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存在不足。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之一。明晰农民的土地权益,完善农民通过农民集体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方式,保障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应有权益,完善农民土地权益被侵犯时的救济途径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2.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特定的内涵与特征。山东省Y市C村通过企业改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组建集体经营管理公司、创新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模式等途径,形成富有特色的产权结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及实现途径。其中的问题是企业产权改制中可能存在“内部人控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度依赖“一把手”、“接二连三”的农业产业链规划理想高于现实,村集体资产产权难以真正厘清。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应谨慎推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构建村级集体资产经营人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专家论证制度。  相似文献   

13.
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制度解构与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地权,是当前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变革的出发点。本文认为,农民地权不仅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使用权,还体现为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是一种特殊的社员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民事习惯和组织章程的规定,对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的主体是集体成员,自然人因成员资格之得丧,取得或丧失集体成员权;其相对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成员资格过于注重自然增减、婚姻和迁徙等法律事实,过于依赖用于证明这些事实的户籍,应当降低户籍的决定性影响,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将成员权量化为股东权。相应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配套改革,从而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政府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大量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充当主体,从农村集体组织处低价征得土地,然后高价转让或以拍卖的方式,获取高额的土地差价。而以该土地为生的农民只能获得一次性的底额补偿,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群体上访、暴力抵抗拆迁、生活困难等。因此,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难以协调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形势下农民、集体、政府之间的矛盾。那么,如何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并且使政府与农民达到双赢的状态,这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是目前学界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 ,我国物权法应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应界定为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权的行使应由经董事制改造后的村民委员会即村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 ,同时物权法应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予以充实  相似文献   

16.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是要消除乡村,而是要振兴乡村。乡村振兴既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又是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的必由之路。基于此,扎实推动农村农民共同富裕,要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关注、回应和解答新时代“三农”问题。农村关涉共同富裕的基本面,要努力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解决乡村治理、基础设施和人才供给等难题,优化农村创富环境,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农业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柱,要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解决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发展难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农民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群体,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解决运行管理、集体产权和发展动力等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解决“三农”发展难题,补齐“三农”发展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才能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相似文献   

17.
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纠纷及原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推广实施的农村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以实现"耕者有其山"的目标.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福建省和江西省在开展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两个省在改革过程中,致使有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林权过度集中和部分林农失山失地的现象,由此引发了许多类型的林权纠纷.林权纠纷多发的原因既与林权制度变迁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设计失误有关,也与农民的林权主体意识觉醒及林权升值有关.在林权纠纷中,农民通过各种规范和"非规范"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相似文献   

18.
集体土地征收中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集体"的内涵模糊、忽视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垄断农地发展权、征地补偿收益分配秩序不明确、"土地财政"促使地方政府变相或强行征收集体土地及司法救济途径的缺失等方面。本文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现存土地征收制度对策。  相似文献   

19.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有关决定,从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权能;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权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赋予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等五个方面,阐述了作者的观点和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明确提出农村宅基地要实行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政策。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尽快创设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在“三权分置”制度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不应仅仅限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新的制度体系下,使用权的主体范围应当不断扩大。本文从我国“三权分置”的历史演变出发,分析了“三权分置”的基本要义及三权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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