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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院变更罪名权与辩护权的衔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认为法院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确认与指控不同的罪名,并判处刑罚,是审判权行使的应有之义。如我国原刑事诉讼法第 120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基本沿袭了以前的规定,现行刑事诉讼法第 162条第 1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该条实际上就包括了只要…  相似文献   

2.
试论“出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出罪"指司法定罪活动中把有罪归为无罪的情形。"出罪"的前提是有罪,而判断有罪与否是实体定罪问题,其标准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根据法制原则,严格按标准定罪,就不可能存在实体法上的"出罪",只能在确认或承认有罪的基础上以诉讼措施"出罪"。罪刑法定原则具有限制"入罪"的意义,但并没有"出罪"的功能。"疑罪从无"有实体的与程序的分别,但也不是"出罪"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法律事实裁判者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以前,假定其无罪的法律原则。根据无罪推定,在案件终结时,如果法律事实裁判者不能作出有罪认定,则推定无罪。从逻辑认知基础上来说,如果不能认定有罪,则事实上仍有无罪和有罪两种可能性。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不能认定有罪,就要推定其无罪,这一推论过程具有非单调的逻辑特征。文章将从法律论证的视角下,从证明责任和缺省推理两方面剖析无罪推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以期为法官裁判提供正当化的逻辑依据,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并推进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古代,断案官吏判错案件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断案时,把无罪者判为有罪,或轻罪重判,称为“入罪”;把有罪者判为无罪,或重罪轻判,称为“出罪”,合称“出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和无罪辩解是指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承认自己犯罪、如何犯罪、为什么犯罪的供述为有罪供述;说明自己的行为无罪、罪轻或减轻的陈述为无罪辩解。由于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处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地位,其供述和辩解往往真假难辩,既有对犯罪事实的供述,也有无罪、罪轻、减轻的辩解,还有隐瞒事实、避重就轻、无理抵赖、诬陷他人等不认罪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和鉴别,以求对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行为或犯罪事实进千亍客观的认定和正确的处理。  相似文献   

6.
成果 《河北法学》2000,(1):156-157
证明责任也叫证明义务.“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证明责任是指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由谁来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罪轻的责……  相似文献   

7.
情节犯新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刘艳红 《现代法学》2002,24(5):77-82
情节犯是以一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作为犯罪构成必备要件的犯罪。情节犯之情节只关系到行为的有罪性 ;其在立法上的规定形式并不限于条文中明确规定有“情节”字样的要件 ,也包括没有“情节”二字的其他概括性定罪情节 ,如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规定 ;情节犯的情节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与量刑无关 ,即它不包括情节加重犯与情节减轻犯。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多年来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官确定罪名,似乎是当然的权力和应尽的责任。原刑诉法第120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  相似文献   

9.
反贪工作中的讯问,是指反贪干警对贪污贿赂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照刑事诉讼法,采用言语对话、心理影响的方式,获取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有罪供述或无罪辩解的一种侦查手段。  相似文献   

10.
组织犯是位于实行犯的背后,实施组织、领导、策划和指挥行为的幕后者,其对实行犯实现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具有“支配或控制”作用,因而具有正犯之性质;也正是这种“支配或控制”性要素的存在构成了组织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正当性根据。鉴于我国立法和对组织犯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及范围不明确,司法实践状况比较混乱,应以“支配或控制”要素的有无和“支配或控制”力的大小为根据,确定组织犯刑事责任范围和程度。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价值定位问题。第一,在牵连犯理论中树立“有罪必定”的观念,能更好地满足刑法功能的实现。长期以来,“罚当其罪”的道义报应观已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并成为人们对刑法产生信赖情结的重要原因。但作为“罚当其罪”的逻辑前提是“有罪必定”。所谓“有罪必定”应理解为在行为人数行为中,凡独立地符合某种罪的犯罪构成,就应当将该行为单独予以定罪量刑。“罚当其罪”从“如何罚”的角度探讨了犯罪行为与刑罚处罚之间动态平衡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是以刑罚对犯罪行为的亦步亦趋、互为因果为特征的。“有罪必定”则从“为何…  相似文献   

12.
印证证明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可以归纳为:首先对具有证据能力的单个证据进行审查,区分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后,对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再审查有罪证据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接着审查无罪证据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最后综合全案证据,审查最终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赔偿制度之改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杨宇冠 《法学研究》2004,26(1):133-139
参照联合国人权公约的有关规定 ,应对我国刑事赔偿制度进行如下改革 :错案赔偿不能以一审或二审是否判无罪为标准 ,而应当是在终审判决有罪以后发现新证据并经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况下对已经服刑的当事人赔偿 ;如果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合法执行公务 ,即使被告人最终被判无罪 ,也不应当赔偿被告人在诉讼期间因为被逮捕、拘留或其他执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失 ;如果系非法拘禁 ,即使被告人被判有罪 ,也应当赔偿 ;应当将搜查、扣押财产列入刑事强制措施之中 ,以区别合法的搜查、扣押和非法侵犯财产权 ,并落实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相似文献   

14.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一)概述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  相似文献   

15.
黄超 《法制与社会》2010,(21):52-52
所谓无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涉嫌或被指控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在特定的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确认其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假定或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自本刊去年九月号刊登“专业户赵伟通有罪无罪的探讨”以后,已引起全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关注。最近,本刊陆续收到来自各地询问赵伟通案情况的信函和探讨文章。对此,本刊表示感谢!对广大读者、作者关心本刊,关心国家法制建设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我们要告诉大家的是,自探讨以来,上海市有关司法机关颇为重视,对本案重新作了调查,他们尊重本刊和各位的意见,认为“本案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已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一、被告人朱鹤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被告人赵伟通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分。  相似文献   

17.
本文所指“移交案件”专指公检法等部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需给予党政纪处分的非自办案件。非自办案件申诉率高已成为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本人结合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实践,就移交案件的审理谈几点意见。法院移交的刑事案件,需有生效的判决书。所有未生效的刑事判决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合议过程中认为有罪的,最后审判结论可能无罪;而一审判决有罪的,二审可能改判无罪。近年来发现有依据法院平衡案件结论的文书或上诉期内的一审判决作出党政纪处分的现象。对这种做法,笔者不敢苟同。本人认为若是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移送…  相似文献   

18.
在否定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的基础上,无罪推定作为一种完整的法律思想.首先出现在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不能叫罪犯。……因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人。”①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在法律上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法国的《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对任何人.凡未宣告为有罪之前,皆应视为无罪”;《美国联邦宪法》第5条和第14条修正案都规定“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相似文献   

19.
兼具医师及丈夫双重身份的当事人,以不作为的方式放任其妻病痛发展直至死亡,学理上对该种案件存在无罪论及有罪论两种观点,其中有罪论又包含"故意杀人罪说"及"遗弃罪说"。"故意杀人罪说"对于当事人作为义务来源无论是从夫妻关系亦或是医患关系角度出发,都无法做出合理解释,"遗弃罪说"则有违我国遗弃罪犯罪构成标准。因此,当事人的行为可受到道德责难,但本着罪刑法定的原则,其行为不应纳入刑法规制领域。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多对自己所犯罪行作出种种辩解,尤其是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几乎“十案九辩”,而侦查部门出于指控犯罪需要,对其多不记录。笔者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辩解须记录在卷:1、从法律规定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司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本身就是一种法定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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