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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法解释学的蓬勃发展使得刑法学生机盎然,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两种解释理念的对抗让"正义"再次展现出多元化,是打击犯罪还是保障人权,这是个价值选择问题。刑事政策为刑法解释学的走向指明了方向。当前的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表明,"宽大"与"严格"的刑事政策指导了刑法解释学的基本走向——以严格解释为基础,以扩张解释为补充。针对妨害秩序的犯罪应当严格解释,针对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和财产权的犯罪可以扩张解释。同时,尊重行为类型在刑法中的基础地位,限制想象竞合的滥用。  相似文献   

2.
辨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态的各种争议观点,有利于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态形成整体概观。刑法解释学是一门具有独立品格的学问,通过对刑法解释学的基本解读形成对刑法解释学总体认识;从刑法解释学的视角出发,以方法论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即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对本体论上的刑法解释对象即《刑法》第219条进行体系化解释,以反向考察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结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只能是故意,且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3.
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解释学经历了从方法转向本体的发展理路,在这一转向中,作为解释学核心概念的理解由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人的生存意义的创生方式。解释学的重心转换影响着法律解释理论的发展走向,传统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作为追寻立法者意图的方法而消解了司法者的历史性,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使这一企图成为无法实现的乌托邦,但也由此强化了法律解释的创造性而解构法治的确定性,而现代的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学的方法论纳入其本体论框架之中,实现了本体论解释学对法律解释的建设意义。因此,解释学的重心转换使法律解释处于方法与本体的张力之中。  相似文献   

4.
解释的观念贯穿着人文社会学科的始终。法学,作为人文社会学科重要分支,解释学在此意义毋庸置疑。法律解释学的意义在于:在法律实践中对法律的解释直接影响当事人切身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进行确当的解释以实现个案正义,是每一个法律人所承担的永恒使命。本文试图厘清法律解释学的谱系,按照解释学发展的内在旨趣,四分为:自为的法律解释学方法论阶段;一般解释学理论下的法律解释学方法论阶段;哲学解释学启示下的法律解释学存在论阶段;后现代主义视野下的法律解释学阶段。  相似文献   

5.
法律解释学是关于法律解释现象的系统理论认知和学科知识体系.法律解释学的内容架构涉及法律解释原理、法律解释技术和法律解释制度三个部分.对法律解释原理的探究,需要基于法律解释的操作定义,对“什么是法律解释”这一问题作全面深入的追问.法律解释技术是在操作意义上具体回答在法律实践尤其是个案裁判中如何解释适用法律的问题,涉及法律解释方法的获得,以及运用解释方法提出、择定和展示解释主张的操作.法律解释制度则要联系中国现状在体制上反思和回答谁有权解释法律及解释的权威性问题.对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应该内嵌或关联于由认识论发展、法学学科演进、法治发展以及司法裁判证成等组合而成的一个完整的理论和实践场景之中.  相似文献   

6.
受哲学解释学的影响,法律解释学在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研究上大致是沿着一条从“作者中心论”到“读者中心论”再到“文本中心论”的路线发展的。其中,前两者在处理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上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见,我们需要捍卫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当中的地位。由此,本文对“文本中心论”法律解释学的研究立场和基本特征作了一个大致的勾勒。  相似文献   

7.
在对受贿罪"财物"的认定过程中,既要保持罪刑法定的基本态度,又要紧扣受贿罪保护的法益与解释学的基本原理,合理考察是否存在职务行为与收买行为的对价关系,对"财物"的解释在不脱离其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可作合理的扩大解释。雇佣式性贿赂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形成了钱色服务与职务行为的对价关系,具备了犯罪违法的特征;当以借用房屋、车辆的形式交换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之时,其实质于收受无异;以行贿人资助形式、代为出高价形式或名为借实为给的形式,帮助官员子女就学、留学从而交换公职人员便利的,实则是一种间接的变相行贿方式;以获利性信息交换职务行为且公职人员利用该信息实际取得了不当利益时应当构成信息贿赂。  相似文献   

8.
仇婷婷 《工会论坛》2006,12(2):96-97
法律解释的客观性问题在西方法学界已经争论了两百多年,解释学在哲学领域的转向促成了法律解释由方法论意义转向本体论意义。法律解释学近年也成为中国法学界的理论热点,希望通过本文能较为完整的回顾并理清法律解释学在法哲学领域的转向问题。  相似文献   

9.
历史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重要方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境遇。在后现代主义的攻击下,历史解释可以在法律解释学之内得以重构,具体表现在含义、论域、操作步骤、解释主体等问题上,其中解释主体的问题是最为重要的。通过对历史解释的研究,可以发现制度之间的和谐关系对法治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解释学已发展到比较深入的阶段,但是对于最基础的“解释”概念尚没有明确。哲学诠释学与法律诠释学存在的共通之处使得笔者从哲学诠释的视角入手,深入阐释法律解释学中的“解释”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11.
对于解释学源流的理解与辨析,分解对比若干相似概念,并由此延伸到具体的刑法解释学领域,从一个较高的层面重新审视刑法解释学研究现状,明晰相关概念的具体含义,扭转当今刑法解释偏离其哲学本源的趋势。  相似文献   

12.
法律解释是法解释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不同时代、不同的人,对法律解释的目的都有着不同的认识,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就其目的、原则和方法是统一的;美国的宪法解释有其独立的理论;我国的宪法解释相当薄弱,需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3.
当前,中国哲学界在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途径问题的理解上,出现了或是回归文本研究,或是以西方解释学为方法观照理解马克思哲学,从而形成一股“以书解马”、“以西解马”的“解释化”浪潮。实际上,由于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在空间语境及其哲学使命理解的不同,由于解释学有产生教条主义、相对主义的可能,解释学很难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路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经验教训形成的深刻启示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繁荣,必须立足于中国当代社会实践,在与社会发展中的宏大事件的互动性结合中加以创新,才能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4.
哲学解释学和诠释学法学的研究表明:人总是带着既有的经验和知识即"前见"进行理解和解释活动的,不包含前见的理解是不存在的,所谓解释就是从事先被理解的事物出发向未知的领域前进.法律解释既具有主观性,也具有客观性,目前日渐流行的刑法解释论不具有合法性,也不合乎国情;此外,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都应是刑法解释学的对象.因而刑法解释...  相似文献   

15.
传统日本行政法学被限定于法律解释学,采用法学方法规范地解释实定的法律条文,而没有将立法阶段的事项纳入行政法学的视野之中。阿部泰隆等学者针对这种以法律解释学为中心的日本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相脱节的问题,将法政策学中的考察方法运用于行政法学中,由此提出了行政法政策论。行政法政策论不仅将行政法学作为法解释学,而且将立法过程也纳入行政法学视野,并注重法解释学与法政策学之间的关联,以此构建适合行政实践发展的行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法律解释的悖论与法律论证——一个终结还是开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学展开的思维基点主要有两种一是难题思维;二是整体或类型思维,也可以称为大全思维.但因为其共同具有的主体性思维特点,产生了法律解释的难题.法律论证理论正是通过主体间性思维取代主体性思维,进一步发展了法律解释学.  相似文献   

17.
对危险方法含义的界定,应当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对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危险方法",应当放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视野下,对该具体的行为进行考量;在司法实务当中,对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断定要注重客观行为,重事实、重证据。  相似文献   

18.
文本是诠释学上的专门术语和理论,文本本身的要素体系为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提供了一套分析的操作工具和话语体系。文本的法场域适用构成法律文本理论。法律文本理论对法律解释活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法律文本相对于文本所具有的要素特征和相对于其他类型文本所具有的比较特征上。法律文本理论吸收了符号、语境、读者、作者、意向、意义、语用等可操作的元素,从而使得法律解释学的展开可以借助于符号学、语言学、语用学、诠释学等诸多实践性学科知识和规则,从而为法律解释学方法提供新的认识视角。  相似文献   

19.
刑法文本是刑法解释学极其重要的权威性资料。刑法解释的任务旨在揭示并明确刑法文本的含义,并使之以最大理性的程度涵摄案件事实,形成案件事实评价的参照依据。刑法解释论中存在脱离文本束缚的倾向,表现为以非规范化的学科概念泛化刑法文本的应有含义、忽视刑法文本内在的逻辑结构以及过度主张重刑的竞合论。刑法解释需要重返对文本的解读并接受文本的制约。文本中心的解释观不是只承认文义解释,而是接受并主张解释方法的多元性,其中文本应当始终贯穿于解释的过程并成为解释结论的检验标尺。  相似文献   

20.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含义的界定,应当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对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危险方法",应当放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视野下,对其具体行为进行考量;在司法实务当中,对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断定要注重客观行为,重事实、重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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