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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正与效率,已被定格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题,但审判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却阻碍着它的实现,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使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受到严重损害。为了切实纠正审判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使各项审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本文拟对审判工作中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成原因等作一些浅显的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2.
经济审判工作从狭义上讲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活动的总称。它包括立案、收集证据、开庭审理、执行判决等一系列司法活动。我国各级法院经济审判庭自建立以来,依法审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计划的实现,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保障改革、开放方针地贯彻执行,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经济审判的诉讼主体往往处于不同地域,而且一方又与受案法院客观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地联系。因此,个别法院的个别办案人员在  相似文献   

3.
《法学》1989,(6)
我国宪法庄严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院独立审判的原则逐渐被党内外、社会各界所认识,法院的执法活动得到了更多的尊重和支持。但是另一方面,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仍然受到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干扰,遇到重重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乃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的一些党政领导,把地方和部门的利益置于外地乃至国家整体利益之上的地方保护主义。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困扰着各级审判机关,困扰着千万个法官,困扰着期望得到法律公正保护的亿万公民。  相似文献   

4.
<正> 所谓经济审判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有的经济审判机关在审理经济案件时,以本辖区的经济利益为本位,不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从而作出有利于本地当事人的裁定和判决的倾向。当前,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并且有继续蔓延趋势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必将影响经济执法活动的改善,成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巨大障碍。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案件受理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用不受理的办法,拖延纠纷的解决。它主要指本地当事人有明显的过错,法院出于种种考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纷繁复杂,尤其是1997年以来,反映到经济审判工作中,以金融纠纷案件为代表的新类型经济纠纷案件不断增多,从程序到实体.都为经济审判工作增加了难度,也要求从新颁布的经济法律、法规入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新司法解释,公正审理这些案件。但是,从近两三年的经济审判实践看,仍然暴露出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未取得共识的做法,这些问题和做法的存在,已经成为广大经济审判人员关注的焦点,也成为经济审判工作顺利发展的障碍。笔者结合经济审判实践,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些问…  相似文献   

6.
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称《担保法》)正式施行,该法对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等担保形式作了较详尽的规定。1995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票据法〉、〈担保法〉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在《票据法》、《担保法》施行前发生的票据纠纷、担保纠纷案件诉至法院的,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如果当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票据法》、《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法》施行前关于保证的经济活动仍会在《担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合伙无效后对外责任的承担.合伙作为一种民事主体,《民法通则》予以肯定.如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民法通则》未涉及合伙无效后合伙人对外责任的承担的规定.对此,审判实践中有一种意见,无效合伙人之间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无效合伙人因对外发生经济往来而产生的债务是以合伙人的名义对外经营而引起的.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  相似文献   

8.
楼戬 《中外法学》1990,(6):70-71
<正> 一、在案件的管辖方面表现之一,把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划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有的案件,依《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管辖范围,本地法院无权管辖,却拒不移送有管辖权的外地法院,擅自收案。表现之二,两地或多地有管辖权的,本地抢先立案受理,有的甚至形成一个案子两地受理的奇怪现象。如湖南省某地一起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合同的当事人分属甲、乙两县,合同签订在甲县,履行在乙县.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  相似文献   

9.
由于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体制的等多种因素,近几年来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成为干扰、破坏经济执法活动的大敌。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作为经济审判工作中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相似文献   

10.
从198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各地人民法庭大胆探索办理了大量经济纠纷案件。但时至今日,我国的法律、法规尚无人民法庭审判经济纠纷案件的规定。本文试就确立人民法庭经济审判职能地位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及与之相关问题作些探讨。一、确立人民法庭的经济审判职能地位确立人民法庭的经济审判职能地位,是指人民法庭审判经济纠纷案件须有立法的明文规定。根据我国惯例,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由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是由人民  相似文献   

11.
自 199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进入了依法治监的法治规范化轨道。2004 年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既体现了弘扬主体精神的时代信念,也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人权保护落实到监狱治理和罪犯改造的领域中,就具体化为“以罪犯权利为本”、“依法治监”。 以人为本、依法治监,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保证依法治监的“尊重和保障人权”方向。罪犯作为特定身份的人,不仅应当享有未被法律剥夺或限制的公民权利,还享有法律专门赋予罪犯的特殊权利;他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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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董文军 《行政与法》2002,4(12):27-29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既是指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发展时期,又是指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私人活动领域,其中主要是私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中,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二者的分离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政治国家终将统一于市民社会。经济法的产生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融合在法律上的一种反映,经济法是规范国家权力干预市民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法,表现出很强的公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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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经济法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贾海燕 《法学论坛》2002,17(6):74-76
经济法的价值可分为目标价值和功能价值。经济法的目标价值是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的功能价值是实质公正、经济秩序、事实自由。  相似文献   

16.
我国淡水资源持续利用与依法治理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江伟钰 《科技与法律》2003,(3):63-70,48
我国是缺少水资源的国家 ,又是水旱频繁的国家。我国淡水资源人均占有量极少 ,但浪费又比较严重。本文全面论述淡水资源是人类生存的主要资源、我国淡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成就与问题、淡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淡水资源依法治理的对策等问题 ,并提出 3条治理措施与办法。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的确立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隆亨 《法学论坛》2002,17(1):72-79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 ,其中包括经济法。经济法地位的全面确立 ,既是法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是经济法理论的硕果 ;又是民主与法制建设实践的创新 ,是经济法制建设实践的胜利 ;还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充分运用。 2 1世纪经济法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 ,要在立法上实现向综合性的经济立法、区域性的经济立法转变 ;要抓好经济法实施的工作与研究 ;要抓住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研究 ;要不断创新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立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五大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为地方立法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树立新的立法观念,端正地方立法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坚持实事求是,从基本省情出发,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确定并实施立法项目。既要避免照抄照搬国家法律条文,又要防止违背法制统一原则,盲目追求“地方立法体系的完整性”。 …  相似文献   

19.
论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和新 《法学论坛》2001,16(5):17-26
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一整套健全的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十分重视经济立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枢架正在逐步成型,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矛盾,譬如,有的法律、法规带有旧经济体制的痕迹,经济立法严重滞后,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内容散乱、标准不一、结构失衡等.因此,加强经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仍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目标模式应有三大门类的法律构成,即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在构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时还应注意解决好价值目标与内在和谐性这两大问题.前者应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平衡,后者应体现结构优化、兼容私法与公法、正确处理好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刘冰 《行政与法》2005,(2):61-6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江泽民同志站在新世纪的历史高度,在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而提出的治国方略,包含着丰富而博大的思想内涵,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在治国方略上的完善和创新,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较详尽地分析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关系,进而提出了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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