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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 毫秒
1.
甬政发[200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甬政办发[2013]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3.
正甬政发[2016]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1月2日宁波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  相似文献   

4.
甬政发[200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1-0007甬政办发[202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22日  相似文献   

6.
甬政发[2012]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7月30日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或复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  相似文献   

7.
正甬政办发[2020]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轨道交通运营政府补偿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宁波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政府补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8.
甬政发[2008]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第四方物流平台信息标准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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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6]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城市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6月12日宁波市城市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市房屋装修管理,依法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房屋装修当事人和其他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城市房屋装修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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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21—0004甬政发[2021]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6月1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我市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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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办发[2012]2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2月14日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2]151号),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开发区域建设工作,督促重点开发区域实施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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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16甬政办发(2019) 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29日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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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20]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6月15日宁波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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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15甬政办发[2018]9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8月13日  相似文献   

15.
<正>甬政发[2010]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甬政发[2014]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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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19甬政办发(2018)10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8月27日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创建人才生态最优市,加强专家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专家服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  相似文献   

18.
甬政发[2007]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甬政发[20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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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农发[2017]147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农机局(站),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国家高新区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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