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的确立 ,将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 ,保护相对方合法权益 ,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2.
3.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德国行政法院根据法律安定性原则和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逐步确立的 ,目的在于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和保护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 ;行政行为变动中的信赖保护是行政信赖保护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 ;社会成员可通过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获得信赖补偿利益 相似文献
4.
行政指导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指导与其在本质上有一种内在的亲和性,自然也应受该原则的制约.研究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确立、运行,寻求信赖利益有效保护的途径,对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维护政府诚信、促进依法行政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5.
行政指导是近年来才在行政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的一种新型行政行为方式,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前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行政指导。近年来,国家强制性管理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政府管理模式逐步由强制型向服务型转化,行政指导这种非权力、较为柔和的管理模式开始得到广泛运用。目前而言,一般作为法律强制手段的替代用在属于“法律空白”的部分,以减少行政成本从而提高行政效率,由于不具强制执行力,行政指导主要依靠相对方的自愿接受发挥作用。因此,学界普遍认为,就算错误的行政指导,行政主体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实践上也按照这个思路,一般不受理因行政指导引起的诉讼。正是鉴于这种无责任、无依据、无救济的特性,行政指导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由裁量权经常被滥用,因此,本文认为信赖是行政指导的基础,信赖赋予行政指导根本的生命力,也体现了行政指导的真正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行政许可法》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信赖保护原则”,它体现了“诚信政府”的理念,对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诚信意识,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具有重要作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信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而从事的活动受到法律保护,没有违法行为,不得撤销。若为公共利益出发,不得不变动行政许可,在相对人无过错时,必须给予信赖相对人财产补偿。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存续保护和财产保护。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长期以来法治进程的滞后使得在理论上对信赖保护原则鲜有研究。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范的颁布施行,信赖保护在我国已纳入了法治轨道。成效值得肯定,问题同样不可忽视,主要体现在行政许可、行政指导等方面。因此,我们应在加强与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把信赖保护的适用范围从行政许可扩展到行政指导等更广泛的领域中,以期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的信赖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正式实施,依法行政的观念也更加深入人心。信赖保护原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中得到确认或体现,我国新制定的《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了这一原则。本文探讨了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渊源、法理依据,分析了对被许可人信赖利益予以保护的缘由,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完善。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对于促使政府的诚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等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传统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只限于就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信赖的保护,而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预期则不含其中。从严格依法行政和全面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种合法预期也应纳入信赖保护的范畴。本文从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合法预期的构成及其落空分析了信赖保护的适用条件,探讨了信赖保护对此类预期进行保护的原则及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10.
信赖保护原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为或承诺都应当予以信守,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废止,如果维持原来的行政行为或承诺将严重损坏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可以撤销、变更或废止原行为或承诺,但要对行政相对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加以赔偿或补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先在德国行政法中得以确立,该原则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相似文献
11.
信赖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诚实守信,保持行政行为的相对稳定,给人们以明确的预期。在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信赖保护原则,不仅有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更有利于社会成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政府的信赖,促使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本文阐述了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在分析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中有关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及适用现状的基础上,讨论了消防执法过程中信赖保护员原则的适用原则及其对策,为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是平衡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的重要原则,是形式意义的行政法治走向实质意义的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信赖保护原则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拘束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稳定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建立诚信政府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研究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对于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具有非凡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姚岳绒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2,(5):76-80
信赖保护为行政法上一般原则,其集中体现于行政行为撤销问题上,随着行政活动的复杂化和广泛化,越来越多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的信赖是否值得保护?其信赖保护构成条件如何?其信赖保护方式又是如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很少有学者对此有所论及,笔者认为第三人信赖必须也应该值得保护,这种信赖保护可称之为信赖连带保护。 相似文献
15.
16.
信赖保护原则在本质上与行政指导具有内在亲和性,对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诚信政府,促进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在行政指导中,基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预期,要贯彻信赖保护原则。将行政指导信赖保护纳入行政和司法救济范围,符合服务行政理念的要求和公民权益保护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行政信赖保护之立法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人们对信赖保护的认识已经提到了一定的高度 ,将信赖保护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之中已基本上形成共识。但信赖保护究竟是作为具体法律规则的立法还是作法律原则的立法 ,甚至能否作为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信赖保护仅仅是实体性保护 ,还是包括程序性保护 ?在构成要件上 ,是否需要与公共利益相权衡 ?在保护请求权上是否需要设定时效 ?等等 ,这些问题需要在立法上引起足够重视并得到妥善解决 ,以让信赖保护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8.
行政法的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并对行政主体的行为起指导和约束的作用。本文结合具体案例,根据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有可以值得信赖的承诺、答复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判断行政相对人基于该承诺所取得的信赖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9.
行政法上之信赖保护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是行政给付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主要通过限制授益行政行为的随意改变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原则不仅体现在行政给付的立法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更主要的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行政给付具体行为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给付决定的作出等整个行政给付行为过程中.同时,对信赖利益的实体性保护也是必须的,这主要涉及信赖保护方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信赖保护原则是从德国兴起,并于二战以后不断发展起来的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核心在于利益的权衡,通过维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促使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达到理性平衡。信赖保护原则从社会公民值得保护的信赖利益角度出发,对保障人权、维护法的安定性和实现实质的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出现是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