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宁清同 《现代法学》2004,26(6):145-153
家庭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履行其社会职能,家庭在客观上具有作为民事主体的必要性,事实上也已经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者。家庭具有独立的意志和财产,在法理上具备作为民事主体的一般条件,现行的国内外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2.
张祎 《法制与社会》2012,(15):278-279
胎儿民事权益的保护愈来愈成为我国法律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我国现行民法不承认胎儿民事主体地位,导致胎儿的很多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的现状,有必要结合理论与实践来讨论胎儿应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并探究确立胎儿民事主体地位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初步明确胎儿民事权益的大致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主体结构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万一  乔枫 《法学家》2006,8(2):86-92
近代民事主体结构立基于抽象人格理论之上,以市场交易主体论为基础的团体人格观抑制了多样化的社会团体的发展,非营利组织的蓬勃发展昭示着传统的团体人格观应当加以修正,法人登记制度的改革及有限度地承认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必要的.同时,农村集体组织及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也应当加以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4.
论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合伙为民事主体之立法态度判断 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在我国历来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总体来看,争议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为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之争,即探讨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二为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之争.即在承认合伙是民事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合伙是否具有与自然人、法人相并列的独立的主体地位。 我国《民法通则》将个人合伙规定在公民(自然人)一章,将法人合伙以联营的称谓规定在法人一章。对此种立法方式.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解:(1)合伙不是民事主体.而只是公民或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的特殊形…  相似文献   

5.
在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的问题上,本文区分了两类合伙的基本含义,并以此为前提在理论上讨论了确定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说明承认合伙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事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过去的自然人、法人扩展到现在的非法人组织.判断非自然人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应当包括:稳定的组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利益.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家庭的稳定性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法律应当顺应现实的需要,赋予家庭以民事主体地位,使家庭和个人之间关系清晰、明确,既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也维护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在立法上没有对业主团体做出明文表述,在理论上造成主体体系不健全,在实践中造成业主权利保护不全面.对此,本文将从我国是否应当在立法上明确业主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如何确立其法律地位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来确认其民事能力等三个方面来探讨业主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8.
民事主体功能论--兼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马俊驹  宋刚 《法学家》2003,20(6):56-64
特定功能的实现是法律赋予某类社会存在民事主体地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特定的社会功能通过民事法律关系更能有效地实现,则法律就应该赋予该类社会关系的主体民事主体地位.国家因为其特定的功能而成为民事主体.作为民事主体的国家,可以在物权、债权以及国家赔偿方面有效地发挥其功能.民事主体制度在特定功能的内在推动下,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体系.  相似文献   

9.
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之我见●施建辉一、关于合伙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之争论关于合伙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之争论,在我国由来已久。大致分为两派。一派持否定观点,认为合伙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一派持肯定观点,认为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两派关于合伙的概念、特征亦因服务...  相似文献   

10.
法院适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发展,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已经得到承认。但是民事诉讼中哪些主体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学说上仍然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于法院是否应受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本文对否定说和肯定说的观点进行了梳理。  相似文献   

11.
贾少玮 《法制与社会》2011,(11):247-248
由"松花江污染案"引出对于动物民事主体地位的讨论。"非法人组织"虽然不能完全的独立承担民事义务,但其被确认为民事主体已经被学界和实务界所认同。使我们合理界定民事主体,确立动物的民事主体地位有先例可循。纵观世界各国立法及司法判例,将动物视为一种"客体"是普遍做法但作为民事主体也并不少见。确立动物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必要、合理性的。赋予动物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并不等于相同的民事主体地位。赋予动物民事主体地位的是社会向前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必须,也是对民法学说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2.
自然人是民法中的重要民事主体,和家庭在很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家庭应当具有不同于家庭成员个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家庭财产从性质上可以分为家庭成员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两者在权利归属和权利行使上都有明显区别。依法律规定,家庭成员的个人责任和家庭责任在产生的原因和承担方式上均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3.
民事主体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民法理论关于民事主体存在二元论和三元论之争,二元论认为民事主体只有自然人与法人,三元论认为尚应当包括非法人组织。在现实中存在大量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且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传统二元论立法和理论显然与社会生活脱节。我国承认"其他组织"成为民事主体的做法是在继受德国民法理论过程中的一次有益革新,其中的实用主义精神值得赞同。  相似文献   

14.
2006年8月,我国新《合伙企业法》颁布,除了承认法人的合伙资格、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之外,在其他制度上也有新的突破。结合这些规定,本文分析了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衍生讨论了划分民事主体的标准、合伙的诉讼法主体地位这两个问题;从主体限制等角度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理论拓展;最后就合伙立法模式的选择提出了作者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举证责证的免除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情况,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免除举证责任,在法学界也没有统一论说.笔者认为应当有条件地肯定当事人承认的效力,经法院认可,当事人一方的承认可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这一规定为当事人承认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承认,不是一般陈述意义上的承认,不是对案件某些事实的承认,也不是  相似文献   

16.
近代民事主体形成的条件与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民事主体理念超越了具体平等而实现于抽象平等。没有平等观念就没有抽象平等,没有抽象平等也就没有近代民事主体。“平等主体”从根本上反映了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经济存在形式。近代民事主体理论形成的基础就是劳动力私人性的承认和契约工具的利用。契约是近代民事主体得以确立的工具。劳动力私人性的承认是近代民事主体得以确立的内在理论前提。民法中劳动力私人性的法律表现形态是随着劳动力价值的提升而展开的。保障劳动力私人性就是在维护民法的主体制度,其中,宪政的保障作用是基础性的、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17.
法律人格的内涵经由了从不平等到形式平等再到实质平等三个阶段,在人格趋近实质平等的当今时代,人格与权利能力不能作为同一概念,人格的内容应当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前者刻画民事主体参与合乎法的意志受法的意志肯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能力,后者描写民事主体参与违背法意志的事实关系,应有承担不利后果的能力。人格伦理性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合伙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它只是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另一种观点认为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它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和“第三民事主体说”等。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9.
非正规就业是为了解决城镇职工就业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就业模式,这种就业模式的载体是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该类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型经济实体,其民事主体地位以及与之相关的责任承担方式、内部组织形式等都亟待立法加以明确。应当对该类组织专门赋予其一类新的民事主体地位,并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内部关系、外部关系的处理等四个方面明确该类组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0.
蒋学跃  向静 《法学论坛》2007,22(6):109-115
我国现有民法理论主流观点认为应该赋予合伙以民事主体地位,具体而言就是在自然人与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从民事主体的价值基础和演变逻辑来看,民事主体只应该存在二元模式,不存在第三类民事主体的问题.合伙本身存在的形式是多样的,因此只能根据民事主体的价值评判标准将部分合伙纳入到法人的范畴之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