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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2014年是我国第一部中医药法立法的关键时期.作为立法部门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中医药法能否真正落实《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规定,贯彻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基本方针,成为引导、规范并促进中医药健康、自主和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法制保障,事关中国医药卫生健康发展全局和长远.  相似文献   

2.
潘星丞 《法治研究》2014,(8):99-105
传统赌博罪作为刑事犯,被质疑“法益阙如”,但立法者却未将之“除罪化”.赌博罪法益只能是国家法益,其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犯而非刑事犯.澳门刑法采取这种立法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刑事犯赌博罪的法益表面上属社会法益或个人法益,但其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却倾向于国家法益,这表明传统赌博罪是“法益错位”,而非“法益阙如”.应进行立法修改以完成“法益转向”,同时建立配套制度以防止赌博罪转化为行政犯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3.
2012年初夏,甘肃省卫生厅厅长“打通任督二脉”的事件引爆舆论.中医药真伪的命题再次呈现在公众视野当中。有专家说。中医药的存废之争,已然成为一个关乎文化、思想的论争.立法保护迫在眉睫。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早在1983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一事.近30年时间。中医药法为何干呼万唤“没出来?”  相似文献   

4.
2009年,我国正式将《中医药法》的制定提到了立法日程。然而如何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自身特点制定能够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法,将是这次中医药立法的关键和工作重点。我们通过对当代知名老中医、古代医学名家的中医诊治经验以及中医古典书籍等的研究,力求去发现中医药的自身特点。为中医药立法提出建言。  相似文献   

5.
一方面,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已相当完善,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的实施却并不理想.虽然该问题是由多种原因所致,但其中尤为值得反思的,主要是因立法强化所引发的利益调整,并未被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和民众所广泛认同,才最终导致了该问题的形成.为切实解决该问题,所真正需要的,与其说是对该法“普世”价值的反复重申,毋宁说是对受该法规制的“大多数”之境遇的真实体验.  相似文献   

6.
再论中医药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在有条不紊的制定中,但中医药基本法立法中出现的问题也折射出了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不足。通过对中医药法立法过程中几个问题的再思考,进一步理顺中医药发展的脉络,为中医药基本法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文明成果。但中国需要一部系统的中医药法。从世界立法现状来看,有关中医药的立法反而是西方国家先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目前世界上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做到了传统医学单独立法管理。中国为了制定更完善的中医药法,有必要研究和参考西方的相关立法。本文通过对英、美,加及澳大利亚四个西方国家的中医药立法体系比较,试图对我国中医药立法的起草研究提供点滴参考。  相似文献   

8.
新医改提出了“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的要求。如何使我国中医药立法在驶入快车道的同时能够步伐迈得更加稳健?本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去梳理、剖析和探究立法进程中将可能面对的难点、棘手和易忽视的问题,为加快中医药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法》的成功和不足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自1979年至今 ,短短20余年的历程 ,我国已从“无法无天”发展到建立了一定规模的法律体系① ,立法所取得的成效是极其辉煌的。然而 ,与立法相比 ,执法、司法和守法却走向了低谷 ②,中国的法制将成为“泡沫法制”决非危言耸听。客观而言 ,如今中国法律实施的困境 ,立法具有难以推卸的责任。其中 ,无权立法、越权立法、借法扩权、立法侵权等立法异化现象必然因其缺乏正义和正当性而无缘于“良法” ,从而难以被民众认同和接受并最终成为一纸空文。立法的正义和正当性所引发的社会和公众的认受问题 ,其内涵意味着“立法要想获得社会广泛的…  相似文献   

10.
区分制与单一制是两种现存的处理犯罪参与问题的客观立法模式.从我国《刑法》的现实规定出发,宜认为我国的犯罪参与体系归属于单一制.以“立法原意”“共同犯罪人的立法分类”“法条关系”“立法特点”“立法动态”为切入视角,对我国犯罪参与体系归属单一制立法依据进行的论述,既是对我国犯罪参与体系归属争论的一种回应,也是对单一制论断理由阐释的一种补充.  相似文献   

11.
欧盟在酝酿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统一规则即《罗马条例Ⅱ》的过程中,开启了人格权侵权统一冲突法立法尝试.2003年《欧委会建议案》与2005年《欧洲议会决议案》中的人格权侵权法律适用条款,即是这一尝试的初步成果.二者形式上表现为“损害发生地法”与“加害行为地法”之争,实质上却反映出在人格权保护与言论自由保障的政策平衡问题上,各成员国之间尚存较大分歧.欧盟虽仍坚持在《罗马条例Ⅱ》框架下统一人格权侵权法律适用规则,但新近立法协调成果最终能否获得普遍接受尚待观察.欧盟经验表明,对于人格权侵权法律适用规则的构建,宜摒弃传统属地性规则,采用蕴含政策导向方法的最密切联系地法原则;对于人格权侵权中特殊救济措施问题准据法的确定,宜采用“分割论”而非“统一论”.  相似文献   

12.
李霞 《政法论丛》2014,(3):72-79
我国2013年5月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以“精神卫生法”命名,这一称谓无法涵盖该法的全部规范、立法目的,容易将该法的社会法性质误解成行政法,还可能影响法的实施,与其他国家立法称谓的变化趋势相脱节.因此,基于明确立法目的,保护精神障碍者基本权利的社会法性质,顺应当今全体国民的精神健康追求,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等因素,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法”宜正名为“精神健康法”.  相似文献   

13.
中英受贿犯罪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是英国贿赂犯罪立法改革的最终成果,是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反贿赂法之一.在受贿犯罪立法上,该法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受贿行为,采用单一罪名模式,以“受贿罪”一罪规制各形各色的受贿行为,统合公共领域和私营领域受贿犯罪,并以“不正当行为模式”为根基,建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确定“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尽管我国受贿犯罪立法与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具有相当差异,但我国可积极借鉴英国的有益经验,严密惩治受贿行为法网,整合规制受贿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私营领域受贿犯罪,拓宽打击私营领域受贿犯罪的范围;改进受贿犯罪之犯罪构成,扩充贿赂范围并确立过错推定规则;完善受贿犯罪刑事责任,革新刑罚处罚标准并优化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4.
无论是立法权威性、专业性,还是法规适用范围,信用立法显然比之前一些地方推出的信用管理办法更有示范效应和现实针对价值. 上海将成为国内第一个为信用立法的省市——日前,在2016上海“诚信活动周”上有关负责人透露,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信用立法从预备项目转为市人大年度正式立法项目,预计将于今年12月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海信用立法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见11月15日《上海法治报》)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但现实中,不守信用现象却很突出,典型例子如“老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立法支持.  相似文献   

15.
传统中医药知识是否需要法律保护以及如何进行专门法律保护,业已成为传统中医药知识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重要问题。在传统中医药知识需要专门法律保护业已成为普遍共识的前提下,以获取和惠益分享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立法应是最佳选择。以《中医药法》起草为契机,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立法不仅面临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16.
一、消除混乱状态在我国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系列与“立法”尤其是“法的制定”容易混淆的名词,如“法的制订”、“法的拟订”、“法的订定”、“法的订立”、“法的拟定”等。就法学著述看,这些名词有的出现在中国学者自己的著述中。如有的著述中有许多诸如此类的文字:“日本明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清末修订法律”、“清末制订民律草案”、“国民党政府陆续制订民法”。有的出现在移译为中文本的外国学者的著述中。如商务印书馆1983年重新印行的中文版亚里土多德的《政治学》,  相似文献   

17.
受“半统制半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传统金融刑法立法表现出了压制型法的典型特征,其强调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维护,却相对忽视了对投资者利益的平等保护和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回应。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金融刑法立法应该从压制型法的范式转换成回应型法的范式。在立法层面,“回应型”金融刑法的具体实现,有赖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立场转变、秩序维护到个人利益保护的目的重塑、“冒进”到“理性”的技术矫正以及过度依赖到消极介入的功能修正。  相似文献   

18.
火车“晚点”要不要对旅客进行赔偿,应该怎样赔?现行《铁路法》中,对高铁只字未提,高铁走出去法律如何来保障?丢失车票是否必须重新再买?面对铁路部门涉“霸王条款”你该怎么办? 上述困惑是否能在新修订的《铁路法》中有所体现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眼下,国家铁路局正在推进《铁路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修改《铁路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及2015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相似文献   

19.
慈善立法开启以法治善新时代 2016年开局不久最引人瞩目的立法大戏,莫过于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出台的慈善法.从2005年提出立法动议到最终立法告捷,慈善法经历了“怀胎十年”的岁月磨练.而交付全国人代会审议表决的最高立法规格,不仅奠定了慈善法作为国家基本法律的地位,亦使其成为民主立法的样板.据统计,全国人代会审议法律草案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近4000条修法意见,并据此对草案作了110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就达38处.  相似文献   

20.
中国社区矫正立法有“先制定上位法,后制定下位法”与“先制定下位法,后制定上位法”两种立法模式.由《社区矫正法》的法律内容的探索性决定,由当代中国社区矫正的发展逻辑决定,由社区矫正的社会属性决定,由社区矫正法的法律属性决定,社区矫正立法宜采纳“先制定下位法,后制定上位法”的立法模式,先推动地方层面上的立法、部门层面上的立法,待时机成熟,再完成国家层面上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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