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化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品房买卖的交易实践中,开发商经常利用其优势地位把格式条款强加给购房人,此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化。本文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化的成因、弊端和法律规制分别进行论述,以期买受人和出卖人间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正>2023年10月1日,新修改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相较于2017年旧版条例,该《条例》新增部分条款,并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删减,落实了相关上位法规定与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从以事故处置为主的被动反应模式向以风险预防为主的主动管控模式转变,固化了广东省在实践中总结出的诸多成功经验做法,针对新兴行业和易引发事故的危化、建筑等重点领域,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环节以及发包出租等生产经营行为,提出了更为规范和严格的法律规定,提升了安全管理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3.
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竞争的 加剧,欧盟面临多方面的新 挑战。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欧盟的总体对策是:积极参加全球竞争并最大限度地从中获得利益。为实现这一政策目标,除了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单一市场、单一货币的建设外,对传统的经济政策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并根据新的国际环境补充制定相应的政策,这已经成为欧盟经济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产业政策突出科技作用 欧盟的产业政策起源于建立欧洲煤钢联营的《巴黎条约》和建立欧共体的《罗马条约》中的个别条款,但这些条款只涉及煤钢两个领域中的政府补贴,没有涉及整个产业层面。随着…  相似文献   

4.
浅议《合同法》格式条款制度的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格式条款制度,存在以下不足:在体制方面,将格式条款的订立、效力和解释同规定在合同订立一章中,有欠科学;在订立方面,格式条款订立中条款提供方需提请对方注意的范围过于狭隘,对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具有普遍性,不利于相对人利益的保护;在效力方面,存在自相矛盾、自相重复的问题.同时,仅规定条款的无效,未规定条款的可变更、撤销,有悖于合同自由原则.  相似文献   

5.
有关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相宏 《理论探索》2005,(6):141-142
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规范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条款应包括财产不可侵犯条款、制约条款和征用补偿条款。1982年宪法对于私有财产保护显得不足。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稿提出了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条款,这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是一大历史的进步,但是该条款没有把私有财产列入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在征用补偿原则和程序方面也存在着问题,这需要在今后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黄豁 《瞭望》2008,(11)
"容积率在开发商眼中简直就是‘点石成金’的‘魔术棒’,哪怕为提高0.5个百分点,每个开发商都会不惜血本地‘公关’。"重庆市原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原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原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三人,因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巨额贿赂,近日分别被法院判处死缓,13年、10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7.
张继海  于晓丽 《学理论》2010,(14):103-104
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之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当前可仲裁争议事项的范围呈扩大化的发展趋势,这在反垄断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以及证券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和法律方面、公共政策的严格适用方面,我国仲裁法应顺应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对我国《仲裁法》中有关仲裁事项范围及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补充、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8.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很多格式条款未直接体现在合同文本中,相对人对其内容不甚了解或根本不知该条款的存在,甚至如果相对人知道有该条款的存在就不会签订该合约,因而此类格式条款不能直接纳入到合约当中,只有在经过要约人的合理提示并经相对人认可的情况下,格式条款才能成为合同的内容。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是比较复杂的制度。在合同性质上,美国最高法院采利他合同说。集体合同的主体分别是雇主和工会,工会必须得到半数以上员工支持才能成为谈判一方。在集体合同的谈判中,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集体合同的条款分为强制性条款、许可性条款和非法条款。如果雇主在许可性条款上不让步以致谈判陷入僵局,可以认为雇主违反了谈判的义务。  相似文献   

10.
南亚国家宪法中的政策条款不仅具有结构上的特色,而且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具有明显的宪法效力。南亚国家宪法中的政策条款,仅仅是对立法机关立法行为的一种判断,同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也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原则的规定。南亚国家宪法中的政策条款不具有可诉性,同时也排除了司法审查。南亚国家宪法建立起了政策条款和基本权利条款在宪法效力上的区分与平衡机制,这体现在:将基本权利条款与国家政策条款分开并赋予不同的效力,基本权利条款和国家政策条款在内容上有重叠,基本权利条款和国家政策条款冲突时折射出社会公平的价值等。南亚国家政策入宪的启示是:国家政策入宪,有利于对国家的长期发展进行确定性指引,为人民评价和监督政府提供了明确标准,可以展示国家的目标和理想等。  相似文献   

11.
《学理论》2019,(12)
在我国建设工程行业中",以审计为准"条款是一项涉及项目履约管理、工程结算的特别条款,通常情况下是指建设单位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由于该条款的适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饱受质疑而又无定论,因此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本文拟从该条款的认定出发,结合工程实务的现状,试图解决该条款适用的困境。  相似文献   

12.
新《工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工会组织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很多补充条款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会组织必须认清自己的责任,领会主要精神,理出工作头绪,深刻理解内涵,采取必要对策,更好地贯彻《工会法》,使《工会法》成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一、对策之一:抓住时机,学习、宣传好《工会法》,充分认识工会职责的重新定位修改后的《工会法》,适应了我国  相似文献   

13.
“301”条款     
《瞭望》1999,(12)
“301”条款是美国国内贸易法、即《1974年贸易法》中第301条款的简称。根据该条款,美国可以对被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88年综合贸易法》,对301条款做了修改,增加T“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将美国总统决定对外国“不公平贸易”采取报复的权力移交给了美国贸易代表,并增加了“强制性报复”的内容。“超级301条款”主要是针对限制美…  相似文献   

14.
郑辉 《理论导刊》2007,1(1):90-92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很多格式条款未直接体现在合同文本中,相对人对其内容不甚了解或根本不知该条款的存在,甚至如果相对人知道有该条款的存在就不会签订该合约,因而此类格式条款不能直接纳入到合约当中,只有在经过要约人的合理提示并经相对人认可的情况下,格式条款才能成为合同的内容.  相似文献   

15.
《学理论》2015,(1)
保险合同通常为格式合同,专业性很强。保险公司往往在保险合同中设置大量的免责条款(显性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在一般的条款中设置一些条款限制或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这就是隐性的免责条款。隐性免责条款的存在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极为不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很容易忽略其不利后果。对保险公司的隐性免责条款应加强规制,以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张华 《学理论》2009,(7):133-134
刑法自设立非法经营罪以来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尤以该罪堵截条款的存在最为激烈,通过对该条款法理及内涵的分析,来正确认识界定非法经营罪堵截条款,同时提出限定其堵截条款有效途径,以期能对立法、尤其是刑事司法有所参考与指导。  相似文献   

17.
对格式条款界定的若干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格式条款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它已占到合同的绝大多数 ,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要对格式合同进行准确的界定 ,首先应结合现实对格式条款的概念进行评析 ,其次是概括它与一般合同的区别及格式条款所具有的特点 ,最后要从形式上、内容上以及具体认定上等方面对格式条款的属性作出正确的判断。  相似文献   

18.
格式条款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它已占到合同总数的 99%以上。在格式条款是否成立和有无效力的问题上 ,实践中经常出现争议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只有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约和承诺两方面分析其成立的特殊性 ,并从我国不同法律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定出发 ,才能准确地界定格式条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相似文献   

19.
赵晶晶 《学理论》2014,(4):139-140
近年来,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非医保不赔偿"条款成为诉讼的焦点。拟从"非医保不赔偿"条款的规定、司法实践、法律定性等方面对其全面阐述,并在定性其为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基础上,对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阐明相关观点。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法律未列明广告语是哪部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对象,目前呼声比较高的观点是采用《著作权法》对其进行保护,但由于版权登记难、版权归属纠纷多发等原因,广告短语还存在保护范围不全,保护期限又过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对广告语的保护也各有侧重和不足。因此,除完善《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加强各法律之间的逻辑联系,构建以《著作权法》为主,《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做补充、支撑的立体、交叉式保护体系,并发挥集体管理组织或广告业协会的作用,以实现对广告短语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