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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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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务发明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内容,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问题是专利法律保护关系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对保护发明者的创新积极性有重要作用。本文试图从职务发明的概念分析入手,分析我国职务发明判断标准的局限性,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问题做如下探讨:职务发明应充分重视职务发明人的重要作用,为职务发明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保障制度和合理报酬及奖励,鼓励发明人的创造热情。  相似文献   

2.
高校职务发明活动相校于企业而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应当优先体现我国职务发明制度从“集体本位”到“个人本位”的理念转变.广义的高校职务发明奖酬包括给予发明人及技术转移人员两类主体的经济报酬.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职务发明条例(草案)》等对于职务发明奖酬的规定可以适用于高校,需要在解决法律适用优先次序、拓展奖酬涉及的职务发明范围及提高奖酬标准等方面予以改进.高校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贡献应当得到肯定,并且赋予其获得奖酬的法定权利,从而对其给予有效的激励.  相似文献   

3.
在职务发明奖酬制度方面,日本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少经验值得我国借鉴。虽然单位内部相关的规章制度在确定职务发明奖酬时可视同约定优先适用,但为了保护发明人的知情权,日本法规定,设立有关职务发明奖酬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发明人可以主张适用法定方式确定职务发明对价。采用法定方式计算职务发明奖酬时,我国相关规定要求以专利权的授予为前提,并为其设立了"最低比例",这种做法既不利于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利,也未充分考虑不同发明创造的价值差异和发明人的贡献差异,对此,借鉴日本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好地完善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  相似文献   

4.
明确职务发明人权利的前提是科学地界定什么是"职务发明",我国历次专利法规(包括第三次修订草案)都规定单位对于职务发明享有专利权,这是符合效率原则的,但为平衡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应当切实加强保障发明人的精神利益与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5.
徐飞云 《人民司法》2022,(26):93-97
<正>【裁判要旨】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是发明人完成职务发明创造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大型企业集团为了统一资源调配、参与市场竞争,采取知识产权集中管理模式,以研发主体和权利主体相分离的方式对发明创造的研发和归属作统一的安排和决定,从而造成发明人获取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的障碍。基于知识产权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集团与成员公司的意思具有一致性、行为具有统一性、利益具有共同性,应认定企业集团与相关成员公司为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的共同义务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优化高校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既是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的基础,也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面临权利主体不明、权利客体模糊、权利取得位阶缺位等现实困境。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效用,应以促进产权自由流转为基础,确定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规则。首先,明晰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主体,赋予单位完整的权利,并将发明人纳入权利配置的主体范畴;其次,明确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客体,以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作为权利归属制度的核心;最后,确立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取得位阶,在类型化高校职务发明的基础上,灵活化权利归属的配置模式,并合理化约定权属的范畴。  相似文献   

7.
日本《特许法》第35条规定了关于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的相关规则,在1921年和2015年两次《特许法》修订中,实现了由“雇主优先”到“雇员优先”,再到“折衷主义”的转变,分别彰显了保障雇员发明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发明成果转化运用的立法价值取向.我国职务发明权属规则随着1984年《专利法》的颁布而产生,运行中存在雇员与雇主之间权利配置不均衡等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日本的立法经验,从法定规则的改进和完善及约定规则的扩张和限制两个方面提出应对举措.  相似文献   

8.
朱一飞 《科技与法律》2007,(6):46-50,35
职务发明制度的理论基础应是人力资本理论。职务发明人参与企业剩余价值分配是人力资本相对重要性提升的必然要求。职务发明归属于单位是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合理表现。对职务发明人的有效激励是职务发明制度实施的前提。《专利法》必须为职务发明人参与企业剩余价值分配提供必要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9.
刘鑫 《法学杂志》2018,(2):132-140
职务发明投资主体的多样化和管理机制的多元化直接推动了权属机制从法定向约定的转变。多样的投资主体导致了法定权属的效果不佳,日益多元的管理机制则推动了约定权属的范围扩张。为适应职务发明创新模式的变化,应以最新出台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为基础,一方面扩大约定权属的适用范围,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另一方面在保留法定权属的前提下,改采"雇主优先"和"雇员优先"并存的法定权属模式,与约定权属相衔接,实现职务发明权利的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10.
当职务发明人在两单位任职时,该职务发明的权属问题一直是国内研究职务发明问题的焦点和难点,而科研机构作为特定主体,拥有区别于其他单位的自身特点,目前的专利法与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也没有明确针对科研机构的职务发明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当科研人员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或前后任职时,科研机构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情况更是错综复杂.因此,有必要假设科研人员在不同单位任职时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形,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剖析,一方面充分解读分析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足以合理到权衡各方权利,另一方面结合理论与实证,给出对于科研机构职务发明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Patent law encourages the development and transfer of technology by making the information regarding new inventions public knowledge, while providing the inventor with the right to exclude others from making, using or selling the invention for 20 years. Because the exclusive rights to the invention are limited in time, and to prevent the inventor from gaining additional time, the application for a patent must be filed within a statutorily prescribed time. Recently, the U.S. Supreme Court in the case of Pfaff v. Wells Electronics, Inc. clarified one aspect related to the timing of the patent application. This article specifically examines the Pfaff case and the question of when an invention subject to a contract to sell exists as it relates to the timing of patent applications.  相似文献   

12.
刘效敬 《行政与法》2007,(11):125-128
自主创新的关键在于"自主",而"自主"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因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是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和激励自主创新的关键所在。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建立并极大地发展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由于起步较晚,尚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笔者认为:就我国职务发明保护制度来说,发明人应成为职务发明的原始权利人,并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就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来说,应引入驰名商标淡化理论,制定专门法律,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就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来说,应制定一部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构成条件,增加事前预防手段,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完善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张晓都 《现代法学》2003,25(4):158-162
知识产权诉讼中,不只是停止侵权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请求、确认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的请求也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非故意侵权人对知识产权财产权权利人的懈怠行为应享有抗辩权。  相似文献   

14.
钱福臣 《北方法学》2012,6(3):92-102
阿列克西的宪法权利理论是有关公民宪法权利规范司法适用的理论,是有关公民之间宪法权利冲突与权衡的理论,因此该理论必然是有关宪法权利规范在公民之间进行司法适用的水平效力理论。因此,为使该理论能够成立,阿列克西一定要对其宪法权利规范水平效力的途径、内容、程度与合理性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建构。他的宪法权利规范水平效力建构的"三层次"说,是在德国的司法实践和学界的"客观价值辐射理论"和"三种模式"建构基础上所进行的整合与重构,具有很大的独特性、涵盖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In this paper, I propose a theoretical model to illustrate how the inventor know-how affects whether the inventor starts a firm to develop her idea or licenses an invention to an established firm for development. Inventor start-ups are characterized as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s that serve a temporary role in the invention–innovation process, developing an invention until they can sell the developed invention to an established firm that owns requisite complementary assets for commercialization. This model is then used to analyze the role and impact of a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 (TTO) on this process to understand how TTO’s may both positively and negatively impact the transaction. The model posits a general theory of inventor–entrepreneur behavior in university and corporate research labs based on two factors: the importance of know-how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ventors’ personal costs to transfer that know-how.  相似文献   

16.
肖扬宇 《法学杂志》2012,33(8):160-164
尽管侵犯知识产权罪属于刑事规范,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行政刑法本质决定了其刑事实体规范构建于行政规范之上,由此导致其司法适用程序受到了行政权的制约和影响。解决这一困境的路径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确立刑事司法优位权,弱化行政权的影响与制约,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7.
侯卓 《法学家》2020,(3):85-99,193,194
个人所得税法呈现"空筐"外观,实施条例及财税规范性文件循解释执行上位法、依授权制定规则、补充漏洞、创制规则四条进路实施规范续造。地方人大、政府的制度内规则创设权极其有限。税收事项技术性常被作为证成剩余立法权的理由,但此非充要条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传统目标外,调控功能的植入吁求个税规则一定的灵活性。地区间差异使"净额所得"导向的个税规则应有区别,因地制宜的治理实践同样在应然层面消解税权集中的合理性。我国应区分财政目的规范与管制诱导性规范,施以不同程度的法定要求;在纵向适当授权的同时,在横向维度,于四条规范续造路径中分别甄选适于两类规范者。对各类规范续造,都要强化实体和程序控制,并建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8.
美国产品责任法发展的历史呈现出波浪一样的起伏状态。发明人有特别义务去跟踪其所发明的产品的效果、优势与劣势,医疗产品和药物的生产者尤其应该如此;同时应当告知消费者及病患风险与效用,使之能够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相似文献   

19.
宗教信仰自由权是世界范围内各成文宪法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人权的宪法保护不同,宗教信仰自由权在各国宪法中具有扩散性保护特征。只有综合考量宪法规范中的宗教内容,才能准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权的宪法规范保护。通过在各成文宪法中查找与宗教相关的关键词,可以发现宗教信仰自由权成文宪法保护具有普遍性。以宗教信仰自由权为核心,辅之以政教关系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宗教问题宪法保护的基本框架。从内容上看,成文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内容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相统一、主体自主选择与结社自由相结合的特点;从属性上看,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入世性与政治性并存的特征。  相似文献   

20.
作为预告登记的一个子类型,按照法教义学的逻辑推演,抵押预告登记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但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满足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当事人的担保需求,若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沦为具文。当符合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预告登记未失效等条件时,抵押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实质条件已满足,允许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直接行使优先受偿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基本原理。虽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最终未对强制执行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出规定,但不妨碍预告登记权利人依照该司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无须以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前提,优先受偿的范围也不应限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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