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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法律与生活》2020,(9):62-63
国际著名刑辩律师艾伦 德肖维茨曾表示:“在法律的世界里,就像运动比赛一样,进攻就是最好的辩护”1982年,艾伦 德肖维茨出版了解剖美国司法体制的经典著作《最好的辩护》:这一年,德肖维茨正值事业巅峰,新书一经问世,便被翻译为多国文字,销量数以百万册计。  相似文献   

2.
卡塞尔在美国是公认的为犯罪受害人争取权利的专家.相反,德肖维茨却总是为被告、也就是人们普遍认为的“坏人”进行辩护. 目前,德肖维茨与卡塞尔的对决尚未结束,孰输孰赢尚无结论.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德肖维茨和卡塞尔有着相同的背景,他们不但都是法学院的知名教授,同时还代表了美国最高层次的诉讼律师.  相似文献   

3.
陈玉峰 《法人》2014,(7):51-53
正资深律师艾伦·德肖维茨曾对年轻的律师说:"如果没有准备好让自己的一生都经受考验,那就换份工作吧。"曾为辛普森杀妻、克劳什·冯·彪罗杀妻、克林顿绯闻与弹劾等轰动全球的大案成功辩护的德肖维茨道出了真谛,确实,律师不是那么好做的坐在《法人》记者对面的,是出生于1973年的山东律师毛洪涛;面带微笑、斯文儒雅;若不是知道其职业,很难将他与职业律师尤其是刑事业务律师联系起来,  相似文献   

4.
中外法律人     
《判例与研究》2006,(4):F0002-F0002
艾伦·M德肖维茨(Alan Morton Dershowitz)1938年9月1日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Brooklyn)的威康斯堡(Williamsburg),犹太人。曾就就读于布鲁克林大学,毕业后进入耶鲁法学院继续深造。入学的第二年,德肖维茨就成为了耶鲁法律评论的编辑。  相似文献   

5.
高凌燕 《中国律师》2009,(12):34-35
哈佛大学教授德肖维茨律师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头衔能超过刑事辩护律师头衔受人尊敬。”刑事辩护律师之所以得到如此高的褒奖.我想这源于他们的执业特性、他们的职业操守、他们的不懈努力和他们不断面对的近乎险恶的执业环境。“如履薄冰”是形容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出现频率最高的成语,究其原因,就是有太多的落水者,而这些落水者中不乏循规蹈矩者、按部就班者。可无论是在正规溜冰场还是在“野溜冰场”,落水的可能都是随时存在的。于是乎,刑事辩护律师被形容成冰上舞者,刑事辩护一度成为年轻律师的禁区,而新修订的《律师法》让人们再次对改善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燃起了希望,在泥泞中摸索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也在去年儿童节时绽开了孩子般的笑容……  相似文献   

6.
可能因为执业时间久了,这些年很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近读德肖微茨《致年轻律师的信》一书,很有感触。关于德肖微茨的身份,同行们都知道,他不仅是哈佛法学院的法学教授,而且是“美国最不受约束的自由律师和最出色的人权辩护律师之一”。他不仅当过法官,  相似文献   

7.
毒树和毒果     
毒树和毒果□王达人在轰动全美的辛普森案中,辛普森的辩护人之一、美国著名律师德肖维茨先生曾有一句名言:“有毒的树上只能结出有毒的果子。”用法律专业性的方式,可表述为“错误的程序只能导致错误的判决”。这句名言,反映了一种程序重于实体的法学思想。我国《刑诉...  相似文献   

8.
2014年年底至今,退休的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超级律师艾伦·德肖维茨就身陷“性侵未成年少女”事件,无法抽身.这起被称为全球最引入注目的性侵案件将号称“法学男神”的德肖维茨、亿万富豪爱泼斯坦和英国王子安德鲁都拖进了舆论的泥沼和司法程序中.  相似文献   

9.
正法官感言:审判技能对法官的审判工作非常重要,它能反映出法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但是,如果这种能力,缺少了法官职业道德的约束,小则损害自身的利益,大则危害整个社会、国家的利益。我个人非常认同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周纪一·威烈王二十三年》中"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  相似文献   

10.
1998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以适应修改了的《刑事诉讼法》 ,虽然这些法律文书样式较过去更加规范、完备、精细、准确 ,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现就起诉书的制作 (样式八十 )提几点看法 :一、被告人的羁押地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写法该起诉书制作样式要求在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一项内写明羁押地点 ,并专门列出了辩护人一项 ,将它们写入起诉书的正文。笔者认为不妥。因为庭审前起诉书移送法院是供法官进行程序性审查 ,告知羁押场所和辩护人姓名、地址 ,用于提示法官将起诉书的副本送达给被…  相似文献   

11.
笔者经过对诸多刑事判决研究发现,法官以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提出证据支持辩护意见为由,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的现象非常普遍。很显然,这是要求辩方对自己的辩护观点承担提出证据并予以证明的责任,辩护律师对这种观点普遍持有异议,被告人也往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或申诉。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证据责任问题显得极其重要。一、刑事判决书中法官要求辩方举证的几种主要情形第一种情形:辩方在反驳控方证据指出其证据存在着重大疑点相互矛盾时,法官要求辩方提出自己的新证据比如,在一起伤害案中,事发后被害人身负刀伤,指认…  相似文献   

12.
大法官开庭     
当代著名法理学家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一书中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法官尤其是大法官,在建立公正审判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完成立法程序,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与这部法律直接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在认真学习、研读并起草制订实施细则。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对这部法律也充满期待并在努力地学习。下面是笔者从辩护视角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的解读,就教于大家。一、规定了司法机关告知辩护权的义务新《刑事诉讼法》在明确律师侦查阶段介入是辩护人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相似文献   

14.
法官等级制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伟 《山东审判》2005,21(2):83-86
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马克思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2001 年修订《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998年首次评定法官等级、1999年初为首批41位大法官举行颁证仪式等这多历程,将中国法官分作四等十二级的法官等级制度一路风雨,蹒跚走来。但是,这样一个在当今世界可谓是极为琐碎森严且极富行政化色彩的法官管理制度,究竟有无正当性与合理性? 笔者对此略作考量,就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15.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规定,行使拒绝辩护权主体是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按照拒绝辩护主体来划分,拒绝辩护有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人拒绝辩护;二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一、被告人拒绝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源于《宪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权。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根据《宪法》这一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条进一步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我国法律将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的各项诉讼权利和司法机关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权所承担的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16.
慕槐 《法学研究》1995,(5):54-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28条: 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 (五)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 法官法的这种规定是颇令人惊异的。很明显,本款内容涉及法官所承担的角色和要履行的职责,它要求法官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而不只是在政府或其他原告对违法犯罪的追诉与被追诉当事人的辩护之间进行中立的裁判。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20,(5):142-152
审辩关系作为对抗式刑事诉讼中的非典型性概念,现于当下我国亚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主要表现为一种冲突性的非对称关系。表面上,其肇因于辩方诉讼内的程序性与证据性辩护以及诉讼外的舆论性辩护三种辩护形式。本质上,其源始于裁判者在诉讼目的与庭审功能上的事实中心域立场。结果上,其导致了程序规范的惯习失灵与裁判权威的最终失却。在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法官亟需在日渐朝向对抗式的改革话语中承担起全新的制度角色:立足于以裁判者为中心的审辩关系重构,刑事法官不仅需要完成整体上从权力集约型向权力分享型法官的职权转换,还需在相应的诉讼禁止与诉讼许可、程序控制与程序引导以及程序制裁与程序救济的单向性转换中实现其真正的个体认同与价值肯受。  相似文献   

18.
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一、引言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是带有历史性的重大改革。与1979年《刑诉法》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充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引入了庭审控辩对抗机制等,律师能够多阶段、多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这一立法变动旨在通过对辩护制度的完善,提升人权保障的力度,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以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笔者认为,仅仅从立法的角度看中国《…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不时可以从报纸、网络上看到一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刊登的招考法官的公告。有些招考对象是面向社会的,有些招考对象则是面向全国法院在岗法官的。由于招考法院优厚的经济待遇和诱人的工作、生活环境,各地应考的法官趋之若鹜。笔者所在法院的一位同事,前年考上一家特区法院,其工资、津贴、福利等收入,是他在我院时的10倍。今年笔者所在的两级法院,又有多人到沿海法院应考,其中甚至有基层法院的领导。这种从法官中招考法官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经济相对落后地…  相似文献   

20.
曾志滨 《研究生法学》2009,24(5):106-110
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发展、程序正义理念的传播、刑事诉讼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的长期积累,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对程序性辩护的探讨也逐步兴起。但是,影响程序性辩护理论产生的因素有哪些?什么是程序性辩护?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是否存在程序性辩护的有关规定?以及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35条时增加程序性辩护的规定是否可行?笔者本文将追寻这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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