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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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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的通过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发展趋势的新一轮研究热潮,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推进民主政治改革的目标下,如何评价和完善我国的人大监督模式就成为理论和实践中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大监督是通过各种具体的监督权力的行使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2.
人大监督制度不断规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和主要职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从1986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酝酿监督法。在制定该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有关单项规定或决定,还在预算法、审计法中对有关人大监督的内容进行规定。监督法以及这一系列单行规定或决定,构成了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江蒸 《人大论坛》2013,(1):2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贵州省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为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提供了良好契机。  相似文献   

4.
更正     
王崇荣 《人民政坛》2006,(12):4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是一部规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监督行为的法律。在这部法律颁布前,地方各级人大对开展监督工作进行了20多年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些富有实效的规范性做法,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起到一定作用。但对照《监督法》,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实践中的一些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有的不符合《监督法》的规范。地方各级人大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如何贯彻《监督法》所提倡的监督工作原则、规范?笔者认为要搞好三个对接:  相似文献   

5.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近年来,地方人大为了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制定实施监督法的制度文件,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建立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制度,改进视察、调性法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由主任会议通过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对规范和促进监督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尚未制定覆盖监督全过程的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6.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搞好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已成为当前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监督法》对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方式和运行程序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使人大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认真学习《监督法》,准确领会、把握好《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切实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把对加强司法监督工作,增强司法监督实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牢抓实。  相似文献   

8.
地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中的两个难点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督法是立法者对人大监督职权的功能定位和人大监督工作规律认识、实践和总结的阶段性成果。监督法的出台,既从法律的层面完善了国家权力的  相似文献   

9.
2006年10月27日.楚雄州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楚雄市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传达了省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总结交流了近年来人大法制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正荣在会上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监督法》作了讲话。  相似文献   

10.
制约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顺应了现代民主政治的潮流.《监督法》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规制了权力的运行,并通过赋予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监督权,有效地规制权力的运行.  相似文献   

11.
策划人语:《监督法》实施两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逐步积累了经验,为地方立法打了下坚实基础。近日,在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草案)》终于浮出水面。该办法的制定,标志着重庆市人大的监督工作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这对于在我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监督机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办法(草案)紧密结合重庆实际,以《监督法》为依据,在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在加强和规范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同时,注意正确处理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行使职权的关系,体现了集体监督、民主监督、监督公开等基本原则,受到了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肯定。  相似文献   

12.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如何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本文作者重点从巩固国家政权、实现民族复兴的现实需要,权力的自然属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法律责任三个方面阐述了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兰海 《人大建设》2007,(1):48-48
随着《监督法》的正式颁布实施,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执行《监督法》,已经成为当前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而对《监督法》的研讨也在广大人大理论研究者中成为热点。其中,关于述职评议为什么没有列入《监督法》所引起的讨论尤为热烈。臧必飞同志在《〈监督法〉叫停述职评议》(下称臧文)中提出,《监督法》之所以没有规定述职评议,与我国对监督职能的划分有关。人大的监督对象是“一府两院”的整体工作,而不是每一个组成人员的具体工作。  相似文献   

14.
正2006年8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作为对人大监督权的权威法律规定,是我国人大监督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性标志。2011年,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这表明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然基本得到解决,成文的监督法律法规的框架已基本完备。  相似文献   

15.
保障中国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人大常委会将遵循“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原则。对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据介绍.监督法从起草、审议到表决通过,历经20年。自1987年到2006年。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共收到222件关于制定监督法的代表议案.参与提出议案的代表4044人次。2002年8月,监督法草案终于提请审议。经过4次审议和修改的草案最终交付表决。并获高票通过。 对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层次的监督。监督法以宪法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的监督工作勾画出崭新的蓝图。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充分说明,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关键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为了学习贯彻好监督法,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本刊为此专访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金烈,邀请了五位副厅级以上的人大工作者谈自己学习监督法的体会,还走廊了部分区县(市)人大,探究他们是怎样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监督法的.  相似文献   

16.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使我对人大监督职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本文谨就我认真学习《监督法》,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效谈我个人认识及思考。  相似文献   

17.
陈洪波 《政策》2006,(12):3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3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监督法在人大会议通过之前,中共中央召开党外民主人士座谈会就监督法草案征求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座谈会上就制定和实施监督法的有关问题作了精辟论述。认真学习这些论述,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监督法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一、关于制定监督…  相似文献   

18.
王琼 《辽宁人大》2008,(9):12-12
行使司法监督权是人大内司委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扩大民主,实行司法公开,人民群众对司法监督的期望值很高,要求人大加大司法监督的愿望很强烈。人大内司委的司法监督,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从过去“个案监督”的模式中解脱出来,改变与《监督法》精神不符的一些做法。按照《监督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开展司法监督。  相似文献   

19.
时代呼唤《监督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开始酝酿起草《监督法》。1990年,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改稿)》,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没有规定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1997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内部试拟稿)》,不仅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作了规范,而且对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也作了规范。2002年,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0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监督法》草案。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效开展。大方县人大把实施工作评议作为创新和改善人大监督方式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制定《“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办法》,确立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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