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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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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上)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霍宪丹  刘亚 《中国律师》2000,(12):67-70
一.法律职业的产生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源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中,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法律职业在现代西方社会的相对“自治”和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化已成为西方法律最重要的传统特征之一。在西方国家,法律职业是指“以通晓法律及法律应用为基础的,职业”(《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法律职业者是一群精通法律专门知识并实际操作和运用法律的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他们受过良好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运用法律…  相似文献   

2.
从逻辑角度谈法学教育的设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 ,中国法制改革从司法改革着手 ,司法改革以法律职业改革为突破口 ,而法律职业改革引出司法统一考试制度 ,这为我们的法学教育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其中如何把法学教育制度与法律职业制度衔接起来 ,就成为国家的一大新问题。①王泽鉴先生说 ,“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 ,在于使法律人能够认识法律 ,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②法学教育关系到法律职业素养 ,直接影响一国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法治程度的高低。所以西方有人称法学院是法律职业的守护者 (Lawschoolsarethegatekeepersforthelegalprofession) ,对那些获准进入法学院者而言 ,法…  相似文献   

3.
对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21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融合与进步的时代 ,教育将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 ,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历史重任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协调发展则是实施“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重要保证。因此 ,法学教育作为中间环节 ,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然而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分离与脱节的局面 ,一直困扰着中国法治化进程。如何使二者密切相关 ,并协调发展 ,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 ,笔者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研 ,发表一些粗知浅见。  一、关于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  相似文献   

4.
《加入WTO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文:程春明《法制日报》2002年10月17日第11版中国加入世贸后使得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进入法律全球化领域。中国法学教育应该是高等法学和法律职业教育的结合,同时培养世界法律人才。其制度设计应是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我国的法学教育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实行的是粗放规模经营;培养的人才绝大部分都只是所谓“通识型”人才;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教育基本脱钩;在西方发达国家被认作是“情英教育”的法学教育在我国却被当作是“大众教育”;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限制了各院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法学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课程设置上不能与社会需求和市场对法律人才新的要求接轨。加入WTO后,我国法学教育定位的趋势是: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因此发生变化,从培养准法律人到培养完全合格法律人;从培养国家法律人到培养世界法律人。高等法学教育制度层面发展的趋势是:高等法学院校必须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开放性的大学。高等法学教育内容新的趋势是:从单一法系形式和内容统一转变到吸收多法系的教育形式和内容的融合模式上来。  相似文献   

5.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作为一项新的资格考试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的严肃性,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教育的改革,直接影响着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关系,真正实现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我们法学教育界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6.
法治中国建设既需要大批懂经济、懂管理同时又懂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又需要大批职业化的法律人才.这不仅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与机遇,也对我们法学教育如何培养法律人才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高等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还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与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是一种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实现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的和谐统一,寻求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良好互动.  相似文献   

7.
论司法考试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关系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法律传统或法律职业的发展趋势。司法考试 ,是以检验欲担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考生是否掌握了所应当具备的学识和应用能力为目的的国家考试。大学法学教育 ,则以培养一部分具有较强的一般法律素养的法律通才以及为将来拟从事法律职业者和拟从事法学研究或教学者打下法律基础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有一定的联系 ,但司法考试不应当成为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指挥棒。对司法考试知识的掌握应当通过专门的学校 (或学院 )的训练来完成。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职业与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的发展与演变,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形成和发展,而法学教育一开始就担负着促进法律职业的职责,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相互促进。因此,我国在确立法学教育体系时,应理顺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职业知识、素养和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相似文献   

9.
回顾20世纪的风雨历程,中国法制的起步经历了三个步骤:一是学习日本法或者说通过日本学西方;二是学苏联,开始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三是对英美法系依恋与模仿.新中国法制的历程经历了革命的法制、管理的法制--国家对经济干预的法制、并正在进入治理的法制.整个这一过程的法,我们称之为"混合法"."混合法"说明我国的职业法学家阶层没有形成,法律处于仿效与探索之中,法学教育与研究方法需要改进,法律人才需要交流,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具有迫切性等.  相似文献   

10.
当代德国法学教育及其启示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一、德国法学教育的依据、模式和目标德国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依法行事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德国法学教育也是完全依照法律实施的。调整德国法学教育的法律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联邦法律 ;二是各州法律 ;三是各大学的规章 (Oeffentlich -rechtlicheSatzungen)。在联邦法律的层面  相似文献   

11.
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人才特有的培养模式,尽管在大学教育阶段两大法系国家法学教育的任务和性质有所不同,但如果从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看,都具有共同的结构,都是由法律学科教育、法律职业教育、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等主要内容组成。所以,我们应当从更加宏观的社会背景去观察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律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解决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脱节的问题。它不仅对法律职业的发展完善,而且对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塑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中西法律式样的不同根源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模式 :西方的社会主导模式与我国的国家主导模式。西方的社会主导模式造就了西方的法律是社会的法律 ,是社会控制国家的工具 ;我国的国家主导模式导致了我国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 ,是国家控制社会的工具。这一不同的首要制度表现就是西方的法院是社会的法院 ,是权利的保护机构 ;而我国的法院则是国家的法院 ,是推行权力的机器。它的另一表现是作为社会权利的代表者参与法律程序的律师制度的有无。它在思想上的表现便是西方的法学是社会的、反思的法学 ,而我国的法学是国家的、注解的法学。  相似文献   

13.
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中国其他地区的法学教育相比较,其比较重视比较法和外国法的教学、外籍教师的人数比较多、外语教学比较扎实、毕业生到国外深造的机会比较多等等.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在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具体表现为:推进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中国立法的现代化、中国司法的现代化、现代法学国内外交流和世界反法西斯、国际法事业等.在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中包括:西方教会的背景、租界的法制环境、20世纪30年代法学教育的变化和今天可以借鉴的问题等等.可以说,中国目前已不缺少法律人才,缺少的是卓越法律人才.在人才的培养中,可以从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中得到一些启示,最终是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国家提供急需的卓越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14.
法律研究传统法社会学方法有何特征,在我国法学中如何确立其研究榷架,它将给我国传统法学理论带来哪些启示与变革?本文想对此谈些粗浅认识。 一、比较与反思:传统法社会学的历史沿革与主要特征 十九世纪后期,尤其是二十世纪初,在现代社会科学——政治经济学,社会达尔文主义,政治学,心理学与普通社会学——迅猛发展的影响下,西方法律哲学领域出现了一次重大变故:人们在法学研究中逐渐以社会本位思想代替个人本位的思想;并以实证的研究取代“形而上”的研究。自然法学在受到猛烈的攻击下,一度沉默了,实证法学在欧美各国取得了主导地位;继而以整个人类历史为观察对象的方法不久  相似文献   

15.
论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经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末是中国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时期。在此特定的历史阶段 ,中国的法学教育一步步地突破传统模式 ,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方法来培育法律人才。清末的这种新式法学教育为促进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教育模式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近代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对于办好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事业 ,以培养出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律专门人才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学教育偏重知识的传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难以养成法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法学教育应当包含法律职业教育,注重法律人思维的培养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我国应当选择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法学教育知识体系,改革法学教育方法,实现院校法学教育与专门机构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  相似文献   

17.
统一司法考试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必然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是中国特殊的法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保持其独立性,不能蜕变成为法律职业培训。法学教育是统一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统一司法考试是联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两者相辅相成。只有正确处理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才能使两者在矛盾中实现"双赢"。  相似文献   

18.
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立恒 《河北法学》2008,26(5):159-165
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已经取得如下成绩:法律硕士教育培养了大量高层次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法律硕士教育规模逐渐扩大,且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包括: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培养目标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法律硕士教育仍然沿袭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职与非在职法律硕士教育之间存在矛盾。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出路在于:坚持法律硕士教育的法律职业教育定位;大幅度扩大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使我国硕士阶段的法学教育以法律硕士教育为主;修改法律硕士教育的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制度;强化法律职业教育;理顺法律硕士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略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略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王振民法学教育关乎法制建设。文章分析了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的问题,即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的授予脱节,法学教育本身远远落后于时代要求。文章认为,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全国法制的统一并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全...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法学教育是法律的基本问题,而法律是宪政的基本问题。在中国传统历史中,“有系统的社会管制”所对应的不是法,而是中国特有的“礼”。1840年以前,中国无西方意义上的法学教育;1840年至 1949年,中国法学教育进入近代时期,从无到有,出现了一个极为兴盛的局面;1949年以后,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从头开始,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完善我国法学教育事业还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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