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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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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宪政诉讼难与改革试点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界主流思想是支持法院受理宪政案件,以促进宪法走向司法化和平民生活化,体现我国民主、法治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外国的经验证明,最能体现法曹的政治地位和对国家政治生活影响最大就是审理宪政案件。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官地位之所以隆高,与此有直接的关系。造成宪政诉讼案件难立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法律把诉讼分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三大块,使人无法将宪政案件依照三大诉讼法进行诉讼,法院常常也以不符合诉讼法立案的基本条件为由,驳回起诉。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法院并没有把行政、民事和宪政分…  相似文献   

2.
<正> 最近通过的行政诉讼法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参考许多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制定的。这一法律规定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是普通法院系统中设立的行政审判庭。在国外,有的国家如联邦德国设立的行政法院是独立在行政系统和普通法院以外自成系统的行政法院。法国的行政法院是由在行政系统内独立的行政法院审理的。英国的行政案件经过初级的一些法庭如海关、税收、专利等专门性的行政法庭审理,上诉后由普通法院审理,但普通法院并不设专门的行政审判庭。我国同以上三种制度都不同,是根据我国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形成的。我国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开始是由民事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日本于明治时代便建立了具有近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这个时期的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审理行政案件的裁判权从性质上不属于司法权,而是行政权的一部分。这种性质是由日本明治宪法所确定的。它决定了行政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判既不是由普通法院管辖,也不是由属于司法系统的专门法院来管辖,而是由属于行政系统的行政法院来管辖。明治时期的日本行政诉讼制度就是当时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模式。1948年日本制订了《行政案件特例法》,尽管该法只有十二条,但已表明日本已经在新宪法下建立起了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在《行政案件特例法》颁布后的十五年里,对解决行政争讼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日本于1962年又制订了《行政案件诉讼法》,同时废除了《行政案件特例法》。  相似文献   

4.
法国司法制度的特色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国是当代西方两大法系之一——大陆法系的诞生地,对现代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及司法体制的产生和发展作出了许多重要贡献,其影响波及到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法国法院系统的设置与众不同。总体上可以分为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两大系列。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分立,民事法院与刑事法院合一。司法法院受理刑事、民事案件,行政法院专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在司法法院系  相似文献   

5.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非常广泛;法院一般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行政裁量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无须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的发展,德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边界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格局、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6.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几乎不受限制。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有完全的管辖权,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一般无须尊重行政机关在事实判断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行政判断余地等理论的发展,行政法院对行政主体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另外,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这一权力边界格局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7.
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审判机关在审理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能否适用调解,以当事人合意解决行政争议终结诉讼,因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同而有差异。在行政诉讼方面,意大利等国家在立法上和实务上都没有实行调解制度;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可以有限度地适用和解;日本等国家对此虽没有明文规定,在学说上亦有肯定、否定二说,但在实务上承认和解制度。在行政赔偿诉讼方面,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均可适用调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在审…  相似文献   

8.
论中国特色行政法院制度的具体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智敏 《时代法学》2010,8(3):56-60
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引入行政法院制度,摆脱行政审判困境,已成为我国行政诉讼研讨的热点问题。在行政法院制度的具体建构上,我们必须结合基本国情,遵循司法独立、司法统一和审判专业化原则,建立隶属于司法系统且独立于普通法院的行政法院。同时设计好组织体系、人事、经费、行政法官等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法院设置及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经过立法后四年多的实践,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正在出现令人担忧的局面。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立了一个很好的法,却没有随之建立良好的执法保障机制。立法意图和执法效果间出现了巨大的失衡。没有法院的独立地位,就不可能有实质意义上的行政诉讼。而市场经济的运作必须要在各主体间确立一个超脱公正的裁判。设立行政法院不会导致三权分立,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只会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更加完善,不用大动现有法院体制就能做到。本文主张撤销各基层法院中的行政审判庭,设立与中级法院同级的行政法院审理初审案件,上级行政上诉法院的体制也作相应改变。此举将根本改变现在行政诉讼所面临的困境,保障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治原则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0.
张学辉 《法制与社会》2011,(31):148-148
我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已有很多年了,但是对于行政诉讼审什么,即行政诉讼以什么为审理对象?很多法院的法官并没有在意识深处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审查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这个制度设立的价值取向,以潜意识中官本位即定思维模式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将对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演变成审查原告有无违法行为,偏离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权司法监督的宗旨。  相似文献   

11.
临时裁定和给予优先权的诉讼高家伟编译一瑞典一、职权瑞典设有三级行政法院:24个是行政祛院,4个上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1971年《行政法院审判程序法》规定了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实行书面审理为原则,口头审理为例外,行政法院将根据案件性质决定采...  相似文献   

12.
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主管机关分别代表了普通法院模式和行政法院模式。两者在设置的理念上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思想,在功能上体现了控权与维权的平衡,在运行中发展了行政判例制度,较好地实现了行政审判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的协调统一。我国在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中应借鉴西方的成功经验,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对公民权的救济,满足行政审判的独立性要求,顺应行政审判专业化的趋势,并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行政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德国法院体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特色法院体系的形成与演变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是文化传统,其次是经济体制,第三是工人运动。德国的法院系统由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三类组成。宪法法院专门审理违宪案件;普通法院只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专门法院包括(普通)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专利法院、军事法院和惩戒法院等。除了(普通)法院和宪法法院具有独立地位外,其他法院均隶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德国行政审判权由各级行政法院与劳动法院、社会法院、财政法院等共同行使。专门法院的性质介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但行政机关的性质更多(本质上属于行政司法)。  相似文献   

14.
法、美行政程序的比较研究郭润生,李娟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有着自成体系的行政法院系统,并且作为行政法的"母国",在行政程序方面也具备一套独特的理论;美国属于普通法系,行政诉讼与民刑诉讼一样由普通法院管辖,但它的行政程序法被誉为是世界上最完备的行政...  相似文献   

15.
<正>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了我国行政诉讼体制的现行模式: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这种模式既不同于英美法系由普通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模式,也不同于大陆法系专设行政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模式。普通法院模式和行政法院模式各有利弊。一般认为,普通法院模式之利有三:其一,独立性强:至少在形式上不从属于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质,决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保持中立的特殊意义。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决定了多数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实质上使之成为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之间联系的纽带,削弱了法院的抗干扰能力。克服司法地方化,阻断行政权等权力对行政审判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审判公正的首要前提,也是最终实现行政诉讼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摒弃“原告就被告”原则,赋予行政相对人以“选择法院权”、“异地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制度”和“设立行政法院”的对策来阻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诉讼公正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司法在行政诉讼的讨论中,行政司法,即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的处理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一般对行政诉讼的概念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把行政诉讼限制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审理的范围内;另一种则把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的处理也作为行政诉讼的一部分。前者称为狭义的理解,后者称为广义的理解。产生这两种不同理解的根源,在于所用标准的不同。把行政诉讼限制在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这是从国家的审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法院是唯一的审判机关这样的标准出发的。行政诉讼作为诉讼的一种,当然也只能是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广义的行政诉讼把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的处理也包括在内,这是从诉讼本身的特点出  相似文献   

18.
前言第1条本法典适用于国家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行政法庭。第2条判决以法国人民的名义作出。第3条判决以合议的形式作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条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未经法院允许,行政决定不因诉讼而中止执行。第5条案件的审理采用辩论形式,辩论原则同样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审理。第6条辩论是公开进行的。第7条法庭中有一名成员行使政府专员职能,独立地、公开发表他对于案件的意见和解决方案。第8条法官秘密评议。第9条判决需要说明理由。第10条判决是公开的,需要署法官的名字。第11条判决可供执行。第一编法国最高行政法院第一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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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行交叉案件引发立案、审判争议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为两类不同性质的诉讼,两者各有特点,功能也各异,在保护的利益方面各有侧重,在法院内部分别由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予以审理。但在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既涉及行政诉讼又涉及民事诉讼的相互交叉、相互影响的案件,引起立案、审判争议的问题。例如,近年来随着全国林业产权改革的深入,由农村山林权属引发的行政与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存在同时引起或先后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相互交叉重叠的案件。这  相似文献   

20.
李克杰 《法治与社会》2007,(12):F0003-F0003
为改变目前行政审判独立性不强,司法权威性不足,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难的现状,有效排除行政对司法的干预,在法院探索指定管辖和提级审理的同时,学界提出了设立统一的国家行政法院体系的新设想,以彻底摆脱地方政府对行政审判的制约.(9月10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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