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庭内外》2010,(2):60-60
2008年6月,我与翁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翁某将其所有的两间一楼门市房(80平方米)租赁给我用于商业经营(该幢建筑的二楼、三楼由翁某自己开饭店用),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成立后我按合同约定交清了1年的租金。去年10月初,翁某的饭店由于经营不善,于是翁某将包括我租赁的门市房在内的整幢房屋整体出卖给田某。我得知这一情况后与翁某交涉,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这幢房屋。而翁某则认为我纯属于无理取闹,他认为我租赁的不过是房屋的三分之一,没有对整幢房屋的优先购买权。请问,房屋整体出卖,其中部分房屋的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研究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危害。探讨此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发现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的陷阱,针对各种问题提出防范与救济措施,从而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法定合同类型中的一种,固然双方的当事人有着相应的权利也要承担着对等的义务,当然一方权利的实现必须以另一方义务的履行作为保障。房屋租赁的管理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加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是当务之急,加强发展和培养房屋租赁的服务市场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保障,规范房屋租赁服务的市场主体行为是必须放在首位的。  相似文献   

3.
杨杰 《法制与社会》2014,(12):83+90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口跨地区转移加快,加之房价飞涨等诸多因素,房屋租赁现象日益增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立法也日益完善。但出租人和租赁人往往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订立合同中更多地关注租金支付等问题,而忽视了出租房屋是否违法等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最终导致诸多纠纷。鉴于此,本文将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进行概述,并重点对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介绍,并对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性探讨。  相似文献   

4.
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经常会遇到出租人由于各种原因在尚未办理或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申办公证的情形,这类租赁合同在实践中被称为"非规范性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这类房屋租赁活动并非少见,但是由于房管部门对这类房屋持有者的产权没有登记备案,同时也缺乏规范这类房屋租赁活动的法律规范,因此,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可否公证也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11,(5):58-59
我于3年前与某城郊农村的农民钟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我租住钟某的房屋。为便于居住,我花了43000余元,在房屋空坪上分别建了厨房、卫生间。而今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我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系自己独立所建,应当享有所有权。但钟某以空坪是他家的宅基地为由反对,不仅要我无条件走人,而且不同意给予任何补偿。请问:钟某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6.
朱华 《法庭内外》2006,(10):42-43
有这样—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租赁北京中铁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平区西环路的房屋用于超市经营,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履行3个月后,小白羊超市开始拖欠租金,以后双方一直就合同租金以及协商终止租赁事宜进行磋商。在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小白羊超市开始陆续将货物运走,中铁公司遂强行采取封店措施,为此在封店过程中,双方人员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7.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承租人拒交租金并拒绝返还房屋,出租人未经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而于2020年6月直接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等。  相似文献   

8.
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制度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冲突很大,本文在分析二者适用性强弱后,得出没有经过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买卖可以击破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关系的结论  相似文献   

9.
1基本案情2002年2月,刘某与朱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朱某租赁刘某的房屋生产糖果,月租金3000元。合同履行3个月后,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朱某在生产某著名品牌的糖果,刘某即提出要朱某立即搬走,朱某要求刘某宽限几个月。并许诺每月支付5000元租金,刘某同意。4个月后,因他人举报,朱某被抓获。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08,(4):58-59
法官: 2006年7月16日,我租赁刘某的两层楼房用于开办制衣厂,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即自2006年7月16日起至2009年7月17日止。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各付清当年的上半年、下半年租金。2007年9年,房东刘某突然提出房屋不出租了,理由是开办制衣厂会弄脏墙壁。  相似文献   

11.
一、基本案情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某小区动迁房东未入住的6-102房换锁后,对徐某某谎称自己受房东委托有权出租该房屋,最终签订"租赁合同"成功向徐某某"出租"该套房屋,并收取徐某某支付的"租金"[1]人民币1.9万元。  相似文献   

12.
律师代理实践中,常会遇到类似以下案情:案例一:某甲将其房屋出租给某乙。双方订立《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为两年,某己每月交纳租金二万元给某甲;之后一个月,某甲又与某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某甲以上述租赁合同中某甲的债权(即租金收益)作押,向某丙借款十万元,期限一年。案例二:某甲向房产公司购买依法获准预售的房屋,双方订立《预售房屋合同》,某甲按合同规定支付了部分价金,在取得房屋之前(可能房屋在建造中,也可能房屋已建好但尚未交付使用),某甲以即将取得的房屋(此时尚属债权状态)作押向银行借款。上述两个案…  相似文献   

13.
一、基本案情 申诉人:宁波东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集团)被申诉人:宁波市江东横通五交化经营部(以下简称横通经营部)2000年11月27日,东亚集团与宁波市江厦桥五 金水道螺丝商店(以下简称螺丝商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东亚集团将其所有的江东北路84号-98号等8间房屋租赁给螺丝商店,期限自2000年12月30日起至2005年12月29日止。其间,螺丝商店经东亚集团许可将承租的84号和86号两间房屋转租给横通经营部。2002年7月31日,东亚集团与螺丝商店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租房协议当日终止。  相似文献   

14.
【案情】1996年6月,公民曹某与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曹某所有的两间门面房,面积共为40平方米,由章某租赁,租期为2年,第一年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第二年租金是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每月递增1.5%。且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章某有权继续承租。1998年6月,章某的租期已满,其要求与曹某继续订立租赁协议,但曹某却不同意续订租赁协议,并与公民蔡某另订了该房屋的租赁协议,而蔡某并未实际入住。后章某诉至法院,要求曹某与其继续签订该房屋的租赁协议,并要求曹某、蔡某赔偿其经济…  相似文献   

15.
《法庭内外》2008,(11):60-60
法官:我公司因生产之需,于2006年元月起租赁A公司的一栋大楼做厂房。合同约定:租期2年;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给对方15万元违约金。2008年1月,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我公司仍按原标准交付租金,A公司亦未提出异议。  相似文献   

16.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规制要遵循严格的限制条件。无论哪种房屋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包括租金管制和解约权限制,都会减少出租房的供给,造成房屋的不当配置,降低劳动力的流动性,提高租房成本,增加街头露宿人口。房屋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不但不能改善承租人的境况,反而会减损社会福利,所以应予缓行。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的规定秉承合同自由理念,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适应于国情,有利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应予坚持。  相似文献   

17.
由于我国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部分城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由村改居",从而导致了原来村庄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房屋因行政区划调整后转变为城市、镇规划区内房屋,当事人就此类房屋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使得村改居前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导致他人租用该房屋是否有效的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本文试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因村改居过程中依附于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以及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阐述加快集体土地用地性质转变过程相关立法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相似文献   

18.
《检察风云》2013,(1):58-59
Q1:王律师,你好!我在2011年4月,通过中介承租上海市东体育会路的某处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与张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当时张女士出具其身份证称其是该系争房屋产权人的母亲,因产权人在美国,故由其代理系争房屋的相关出租事宜。  相似文献   

19.
赵福林 《中国公证》2014,(12):51-55
正一、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实践中的必要性在租赁交易量日益增多的今日,不断出现租赁合同双方诚信缺失、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执行困难等问题。并且如果出租方到期拒绝返还押租金、承租方到期拒绝腾退房屋,权益受侵害的相对方一般难以获得相应的救济。特别是在商业性的租赁关系中,作为经营者的承租人常常会因经营  相似文献   

20.
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并不当然终止,通常依两种模式存续:一为继承人中心主义,二为共同居住人优位主义。我国经历了从继承人中心主义到共同居住人中心主义的转变,这有利于保护房屋租赁事实关系。但我国《合同法》第234条的规定过于简约,单一的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权制度无法完全应对承租人死亡时房屋租赁合同存续问题的复杂性。为此,一方面应完善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权的行使条件,另一方面可增设房屋租赁合同继承制度,填补无共同居住人或共同居住人不行使继续承租权时的制度空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