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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正>青政办[2015]2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的《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12月9日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相似文献   

2.
<正>青政办[2014]1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6月26日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相似文献   

3.
<正>粤文旅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2023年6月15日  相似文献   

4.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济南铁路局《关于推进济南铁路局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十日关于推进济南铁路局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  相似文献   

5.
《山西政报》2011,(8):39
晋建财字[2011]100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承揽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入晋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0]483号),制定了《省外入晋建筑业企业信用保证金管理办法》,并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相似文献   

6.
<正>陕政办发[2015]1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已经同意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鲁建房字[2017]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导开发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粤建规范〔2022〕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民防空、档案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2022年10月1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相似文献   

9.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0]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煤炭工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陕西政报》2023,(4):42-48
<正>陕建标发〔2021〕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住建〔2023〕1号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大连城管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本溪水务局,朝阳执法局、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按照《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辽政办〔2022〕54号)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谋划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2.
<正>青政办[2019]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3月8日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进一步  相似文献   

13.
<正>青政办[201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牧厅《关于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月7日关于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牧厅  相似文献   

14.
<正>鲁建燃热字[2015]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城管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规范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外,必须报送与纸  相似文献   

15.
《山西政报》2013,(16):16-19
晋政办发[2013]8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23日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政报》2011,(14):13-16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排查情况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排查整改。  相似文献   

17.
<正>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辽住建〔2023〕45号省直相关部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沈阳市房产局、市政公用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辽宁省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8.
<正>吉政办发[2010]2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城乡水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9.
正青政办[2019]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9年3月4日关于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相似文献   

20.
<正>粤建城〔2022 〕196号各地级以上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污泥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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