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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云文市〔2005〕11号各州、市文化局:为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整顿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和《云南省文化厅关于下放文化市场管理权限的通知》(云文市〔2004〕15号)要求  相似文献   

2.
豫政办〔2 0 0 1〕 89号 (二○○一年九月三日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1〕 5 9号 )精神 ,进一步做好我省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 2 0 0 1年 4月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以来 ,我省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主要是“网吧”)专项整治为突破口 ,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为深入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整顿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精神,现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促进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是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相似文献   

4.
正青政办[2021]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1]41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温政办〔2015〕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市对原暂予保留的8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全市已全面取消和调整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  相似文献   

6.
渝府发〔2007〕9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文物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令第363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院令第3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国务院令第366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办发(2002〕49号国务院  相似文献   

8.
<正>晋政办函〔2023〕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2014年1月21日)沪府发〔201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精神,结合《上海市人民政  相似文献   

10.
国办发〔姗1)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姗1〕巧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体育总局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姗1)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国办发〔期1)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X)习加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X)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  相似文献   

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和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  相似文献   

12.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豫政办〔2 0 0 1〕 12号 (二○○一年三月九日 )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我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通知》 (国发〔1986〕 10 8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 0 0 0〕58号 ,以下简称《意见》)精神 ,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职业学校的审批设置工作 ,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和协调发展 ,现就有关问题提…  相似文献   

14.
<正>晋政办发〔2023〕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公布了《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省级审改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苏政办发〔2023〕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豫政〔2006〕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发〔2005〕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5〕167号)  相似文献   

17.
国办发〔2 0 0 4〕 1 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法制办、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 ,现转发给你  相似文献   

18.
正青政[2018]8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精  相似文献   

19.
<正>晋建房规字〔2022〕12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深入推进房地产业“放管服”改革,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021〕43号)有关规定,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粤医保规〔2022〕11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2021〕39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要求,省医保局修订形成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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