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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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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政报》2023,(6):42-44
<正>陕人社发〔2021〕19号西安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精神和任务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贵州政报》2022,(12):38-43
<正>黔人社通〔2022〕129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特制定《贵州省职业培训学校和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2年8月22日贵州省职业培训学校和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43号)文件精神,  相似文献   

3.
<正>粤卫规〔2022〕6号广州、深圳、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委),省中医药局、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3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1〕12号)等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4.
《陕西政报》2023,(3):42-44
<正>陕人社发〔2021〕13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湖北政报》2023,(2):15-18
<正>鄂人社函〔2022〕23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县认定办法><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园认定办法><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22〕2号)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陕西政报》2023,(14):40-42
<正>陕人社发〔2022〕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6方面33项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陕西政报》2023,(5):42-44
<正>陕人社发〔2021〕1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为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部署,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进一步支持稳企稳岗稳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陕西政报》2023,(3):36-41
<正>陕人社发〔2021〕1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扶贫局、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SDPR-2023-0050016鲁教师发〔2023〕1号各市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职称在教师选拔培养中的导向作用,激发教师创新活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 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等有关职称改革的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0.
《陕西政报》2022,(16):39-43
<正>陕人社发〔2021〕8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粤人社规〔2022〕2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3号)工作部署,为解决当前新技术企业招聘技能人才难和青年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围绕“强根基、促就业”目标,重点面向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新技术、新技能、新工匠的产业技能生态链,促进我省产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决定在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的同时,  相似文献   

12.
<正>琼人社发[2015]4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快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推进步伐,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我省决定于2014年至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湖北政报》2022,(16):27-28
<正>鄂人社发〔2022〕31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相似文献   

14.
《陕西政报》2023,(16):27-34
<正>陕环发〔2022〕2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鉴定评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2年8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序开展,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生态环境部等14单位《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18〕28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甬财会[2021]173号各区、县(市)财政局: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对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陕西政报》2023,(4):40-41
<正>陕人社发〔2021〕14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现就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  相似文献   

17.
<正>SDPR—2023—0230007鲁卫人才字〔2023〕3号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6月30日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助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相似文献   

18.
正皖政[20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月22日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 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要求,  相似文献   

19.
正一、制定背景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提高宁波市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行政审批效率,市财政局印发了《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20.
<正>京广发〔2023〕145号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推行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23〕3号)安排,制定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三种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经2023年第23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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