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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6):10-15
<正>粤工信规字〔2022〕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2022年12月6日 相似文献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4):3-8
<正>粤工信规字〔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相似文献
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37-42
<正>粤工信规字〔202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反映。 相似文献
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4):52-57
<正>粤农农规〔2023〕4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渔港建设项目管理,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港建设管理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5):17-25
<正>粤工信规字[2022]4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反映。 相似文献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3):2-5
<正>粤工信规字〔20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相似文献
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0):13-16
<正>粤工信规字〔2022 〕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反映。2022年10月12日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 相似文献
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0):10-16
<正>粤发改规〔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主管部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提高招标投标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0):9-13
<正>粤发改规〔2022 〕9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主管部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规范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场所设施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2):19-24
<正>粤农农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抓好《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9):40-44
<正>粤科规范字〔2022〕7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委)、港澳办(局),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相似文献
1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7):9-16
<正>赣府厅字〔2023〕27号2023年4月3日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相关设区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整治工作目标要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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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4):42-46
<正>粤自然资规字〔2023〕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保障,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0):14-24
<正>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农农〔2023〕81号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辽阳、铁岭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积极组织实施2023年黑土地保护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联合制定了《辽宁省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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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3):19-23
<正>SDPR—2023—0040003鲁工信技〔2023〕150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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