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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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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在审判实践中,对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参加诉讼的根据和目的,以及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证人的区别等问题,有些理解不一,有的仍习惯于沿用“诉讼关系人”的称谓。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弄清上述一些基本问题,是有一定意义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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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根据是否具有实体请求权可划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实体权利,并提起诉讼参加到正在进行着的诉讼中的案外人。他所享有的是实体权利上的请求权。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1)必须是真正符合原告起诉的条件。他必须按照起诉的条件向法院起诉,才能参加到本诉当事人的诉讼程序中,并处于原告地位,而将本诉的原、被告置于共同被告的地位。(2)对他人的诉讼标的有实体上的请求权,即有权要求本诉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履行某种义务,以实现自己的权利要求。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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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人撤销之诉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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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民事诉讼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关于这项法律制度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有明确的表述,即"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是当事人诉讼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对其不能充分理解并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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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89,(2)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对象)。通常是指物(财产)、行为和精神财富等,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卖方交付约定的货物;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等。合同没有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据,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第12条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2条都明确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要性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指什么呢?对此,我国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是我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其理由是,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履行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目的就是设立合营企业,设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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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调解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职权。具体来说: (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与诉讼外调解不同。一是诉讼外的调解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不具有诉讼性质。而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的制度;二是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活动,由法官主持,是人民法院审理活动和当事人活动的结合;三是法院调解协议,经法院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调解必须依法进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定形式,经法定程序才能生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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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中止制度是指在诉讼进行中发生某些特殊情况,使诉讼无法进行下去,必须暂时停止诉讼程序,待特殊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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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现状
集体诉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衡平法,在我国称之为代表人诉讼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版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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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的规定,是就主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作出的规定,其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为二人以上。我国法律并无客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就两笔到期债务一并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作出一份判决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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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三、美国集团诉讼的现状集团诉讼制度与法律正当程序相比,其主要特征就在于:集团的一个或数个成员可以未经集团全体成员的授权,即可以为集团全体的利益代表全体成员提起诉讼,而“集团”或“代表”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对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的那些集团成员有约束力,而且对那些所有的集团成员或所有被代表的而没有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也具有约束力。 (一)集团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 1966年修改后的有关集团诉讼规则,均规定在《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内,首先在(a)款规定了提起集团诉讼的必要条件,即集团的一个或数个成员仅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作为代表人提起集团诉讼或被诉:(1)集团人数众多,以至所有集团成员共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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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事诉讼理论认为,当事人起诉应诉是为了保护自身的权利,合格的当事人必须是诉讼标的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承当者,即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这种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这种理论完全排除非利害关系人,即实体权利义务以外的人成为诉讼当事人的可能性。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采纳了这一理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正是传统的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与直接利害关系人不可分离的民事诉讼理论的体现。当今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理论和立法,有一种抛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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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诉讼,什么叫诉讼第三人,审判实践中往往混淆不清,不是遗漏、忽视,便是统称为“关系人”。这既对查明事实,彻底解决纠纷带来不便,又可能损害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和诉讼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一、什么是共同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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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多个受害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我们知道,道路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法律关系是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在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中,能成为必要的积极的共同诉讼的,即起诉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就是共有财产被侵害和共同的亲属(主要指被继承人)被侵害两种情况。这时,财产共有人或受害人(受伤致死)的法定继承人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成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以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中,直接受侵权行为侵害的多个受害人不是必要的共同原告,多个受害人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不是对某一请求标的共同享有权利,每一个受害人与侵害人(包括多个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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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公布,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保障人民的民主诉讼权利,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可以从整个民事诉讼法中看出它是如何保护人民的诉讼权利的.诉讼当事人权利平等诉讼当事人权利平等,是作为原则规定的.民诉法第五条规定:"……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原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