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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以规范人的社会活动为目的的法律与以追求人的真善美为目标的文学,两者紧密相连、相互影响。文学视域中的“法庭之友”制度,深刻揭示法律不是“本本中的法律”而是“行动中的法律”。“法庭之友”制度进入到司法环节并适用于个案诉讼程序,对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民主具有重要价值。“法庭之友”制度在价值取向、制度模式、诉讼地位上与中国专家法律意见制度具有共同性,但两者在参与主体、论证内容、提请程序上存在差异性。可通过借鉴“法庭之友”制度的精神和价值理念,建构规范中国专家法律意见制度。  相似文献   

2.
"法庭之友"制度的构建、运行及其功能发挥需要司法的独立与权威、有赖于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成熟的社会组织的支撑。在民众广泛参与、理性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下,出现了社会精英主导舆论走向、主流意见趋于统一、舆论表现出更强的社会责任感的发展趋势,这就为"法庭之友"制度的建构提供了舆论结构基础。"法庭之友"制度有助于疏通政治渠道、凝聚民意、弥补法官知识的缺陷、分担法院责任、推动法律发展,因而具有促进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制度功能。"法庭之友"制度功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院通过尊重、评价、吸纳机制所给予的司法支持。"法庭之友"制度在凝练主流民意、优化舆论环境、构建信任基础和消解政治压力方面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应该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国情,合理定位"法庭之友"的功能、框定适用范围、界定合适主体、构筑严密正当的程序,建构中国特色的"法庭之友"制度。  相似文献   

3.
龚小玲  张庆林 《河北法学》2007,25(1):178-183
美国"法庭之友"制度的盛行,为心理学家直接介入具体的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途径.介绍了美国心理学会通过向上诉法院特别是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辩护状,为法官提供有关的心理学理论知识与经验研究结果以帮助其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问题,从而影响司法决策的运作概况及效果,评述了借鉴"法庭之友"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意义,以及美国心理学会法庭之友辩护状的运行对于我国增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法庭之友”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庭之友"制度在美国采用之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对司法审判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该制度虽然不无质疑,但不应忽视其对司法实践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专家法律意见书"有违程序正义理念,应在借鉴"法庭之友"制度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相似文献   

5.
"法庭之友"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已经触及并引起争议的一个新问题。作为一种有助于WTO争端解决机制民主化和透明化的措施,虽然法庭之友制度引发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但实践中,法庭之友已逐步参与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之中,并促使DSB对这一制度进行引导和规范。  相似文献   

6.
法庭之友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法庭之友为法院提供了不同于当事人的观点、意见、补充性的事实和论据,从不同角度影响了法官,帮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有利于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多元化。另外,在诸多的法庭之友的主体中,美国的副检察总长发挥的作用最大,在最高法院,其几乎排他性地代表了执行部门和联邦政府。我国可以从主体资格、程序规则和内容范围等方面借鉴法庭之友制度,规范专家法律意见书的运作,完善我国的司法民主体制。  相似文献   

7.
WTO争端解决机制(DSU机制)运作至今,在实践中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法庭之友"陈述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地位正是问题之一。WTO成员国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是否可以采纳"法庭之友"制度一直存在争论。"法庭之友"制度在DSU机制中缘何存在并发展,本文从实证和理论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为我国如何对待"法庭之友"提出了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8.
目次一、概述二、“法庭之友”制度简介三、“法庭之友”与相关制度的区别四、美国“法庭之友”制度与我国司法环境的可兼容性五、我国建立“法庭之友”制度的构想一、概述起源于古罗马法的“法庭之友”制度被引进到普通法系尤其是美国国内法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该制度对  相似文献   

9.
<正>引言法庭之友制度随着国际司法机构近十余年来的大量增加或深度改革,在国际司法领域获得了相当的发展。有关能否接受法庭之友摘要,WTO争端解决机构最近的实践引起了成员方激烈的争议,已经成为有关WTO谈判的热点之一。法庭之友(拉丁语amicus curiae,英语friends of the court,法语ami de la cour)通常指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对法院存有疑问的事实或法律问题通过提交书面报告或参加庭审的方式善意地提请法院注意的人。法庭之友摘要(amicus curiae briefs)是与争端通常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联系的私人和团体向法庭提交的阐述法律观点或事实信息的报  相似文献   

10.
美国“法庭之友“制度中的外国和美国政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孙劲 《时代法学》2004,2(3):108-110
美国"法庭之友"制度是美国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在对此制度进行相关介绍的基础上,阐明了外国作为"法庭之友"参与美国法院诉论程序的由来、规则与实践,同时也论述了美国联邦政府作为"法庭之友"的规则和特殊性.  相似文献   

11.
12.
Youth are known to be that part of the population that are most receptive to things new. The current preferences of youth very frequently become the standards of tomorrow. On the basis of this fact alone, we can say that the study of youth's tastes has prognostic significance. This also applies to tastes in music.1  相似文献   

13.
论立案与侦查的关系——关于初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思平 《政法学刊》2001,18(6):48-49
我国侦查部门一直以来是采用先立案后侦查的提起侦查方式。然而,执法实践证明,一切侦查活动都必须在立案之后才能进行是不可能的。立案不能作为提起侦查的条件,提起侦查的条件应概括为侦查主体获得犯罪线索之后,只要认为有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时,就可以提起侦查。立案则可以在侦查的任何一个阶段,它标志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一般认为权力指的仅仅是公权力,而法治的使命则在于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权利是被认为正当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应是现实存在的一切权力,而不仅仅是公权力;在这个基础上来认识权力和权利,才能准确、全面地理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命题,为更好地贯彻“四个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服务.  相似文献   

15.
"非刑罚化"与"刑罚化"--论刑罚的退守与进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罚谦抑思想、犯罪学的新发展以及现实的需要下,我国的刑罚要顺应"非刑罚化"的趋势,在刑事政策的视野中广泛适用非刑罚的犯罪制裁方式,以及建立保安处分制度等,必须退守.同时,刑事政策视野中我国的"犯罪化"趋势以及刑罚和非刑罚措施本身的不合理性又决定着刑罚必须进攻,即"刑罚化".把单位犯罪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刑罚化"改革作为契机以实现刑法的科学与完善.在"非刑罚化"和"刑罚化"两个大趋势的辨证作用下我国的刑法才能更加成熟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虽然"偏"和"偏偏"在用法上有交叉和重合,但二者仍有彼此对立的语义内涵."偏"指向句子主语,说明主语的意志与潜在行为与语境中的预期相反."偏偏"指向说话人,说明客观事实与说话人预期相反,从而表达说话人的不满或意外."偏"和"偏偏"核心语义的不同决定了二者情态类型的差异,"偏"属于动力情态,"偏偏"属于评价情态.从主观性上看,"偏偏"的主观性比"偏"更强.情态和主观性的视角使得对"偏"和"偏偏"差异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17.
"刑"字的本义为残害肢体的肉刑,后来引申泛指刑罚."灋"字的本义是在神判之后令其离去、离开,亦即放逐."聿"、"律"本为一字,"聿"字有区分之义,引申为界限、标准等义,"律"字因此而被用为音律、法律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自明代诗学将汉魏分论,到清人选诗有"汉音"、"魏响"之谈,至今影响甚巨.对"三曹"及邺下文人集团诗歌创作的定位,已经成为汉魏诗歌分期及其"自觉时代"确定的焦点.从理论上讲,诗歌自觉的标志,应以其作为语言艺术而独立之时为起点.据此而论:曹操的作品仍是诗歌语言与音乐旋律之美的综合体,属于汉代"歌诗"的范畴;曹丕与曹植的诗歌,则由于创作心态与观念的新变,逐渐表现出语言艺术与音乐艺术的分离,从而走上了诗歌自觉的道路.  相似文献   

19.
姜明安 《法学家》2004,(1):13-15
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重大措施.其中之一即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20.
从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刑"与"非刑"之间的区别都显得十分重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包括美国法在内的很多法律体系当中都出现了"刑法民法化"以及"民法刑罚化"这样的两种并行趋势,从而使得原本尚属明晰的"刑"与"非刑"之间的区隔变得愈发模糊.美国法"刑"与"非刑"关系传统界别往往关注二者之间责任类型的不同归属、行为性质的不同认定、立法目的的不同设定、救济模式的不同特质以及救济程序的不同厘定.本文通过对美国法"刑"与"非刑"二元分野合理性的反思与追问,着力对于美国法"刑"与"非刑"关系之间的模糊地带,特别是所谓的"惩罚性民事制裁"问题加以深入研究,继而从一个更为深入的层面对这一问题加以明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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