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 毫秒
1.
罪刑法定是一项进步的刑事立法原则和刑事司法原则。文章就此原则的产生、含意等作了较详细的论述,主要内容有: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二、罪刑法定原则含义及其价值蕴含。三、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化。  相似文献   

2.
梁波 《前沿》2011,(12):78-81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确立,只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实现,还有赖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也就是在司法活动中切实地贯彻罪刑法定原则。虽然我国在1997年《刑法》中确定了罪刑法定,但是却未能在法条设置上全面贯彻该原则,存在着一些立法缺憾之处,在司法实践当中对该原则的贯彻也有一些不足。本文拟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的见解,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善提出自己的一些浅陋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表现为罪名之法定、刑罚之法定、司法解释之法定和犯罪认定之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内涵表现在一律平等地保护、一律平等地定罪、一律平等地量刑和一律平等地行刑。罪刑相适应原则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刑罚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二是刑罚轻重与犯罪分子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刑法有多处可以考证确实存在着罪刑法定,但古代刑法的罪刑法定只是一种思想,尚未形成法律原则。以成文法为载体的古代罪刑法定思想,在君主专制制度的作用和礼刑并用体制的冲击下,未能取得显著的成就,而后被西方的罪刑法定思想所取代。后者成为我国现代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最主要根源。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主义有形式的理解和实质的理解两种方式。早期的罪刑法定主义是形式的和绝对的,它反对司法者对刑法做任何解释。实质的罪刑法定主义站在法律正当性的立场上,赞同任何有助于个案具体正义得以实现的各种解释方法。现代的罪刑法定主义是以形式为主,兼顾实质的相对的罪刑法定主义,它要求刑法司法解释既要以实质的罪刑法定主义为基础,又必须符合广义的形式的罪刑法定主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量刑活动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上并非一个空洞的命题,其有着可操作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既圈定了量刑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契合的范围,也划定了量刑中的罪刑法定边界。基于罪刑法定的价值追求,在量刑中,罪刑法定的上限应止于具体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其下限则取决于由量刑情节所决定的实现罪刑相适应的需要。量刑中这样的罪刑法定边界,既是实现量刑合理与量刑合法有机统一的保障,也是规范量刑裁量权行使的藩篱与向导。  相似文献   

7.
张玉兰 《前沿》2004,(2):132-134
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刑法原则 ,已成为世界各国刑法普遍遵循并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我国现行刑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但由于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该原则在中国刑事法治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 ,因而探讨罪刑法定的程序价值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原则纳入我国刑法典,具有划时代意义。但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在我国仍任重而道远。不能正确解读该原则,在观念上存在误区;刑法规则的模糊性与欠合理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实践中相关制度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这一切都严重地影响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9.
试论罪刑法定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及价值取向入手,通过分析我国刑事立法在对罪刑法定原则技术设计上存在的若干问题,力求探讨实现罪刑法定原则价值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与传统表述的差异使它颇受非议。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发展历史、本土文化与法律制度的关系等表明:我国《刑法》第3条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是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的,该表述只会丰富和完善传统的罪刑法定原则,对其保障犯罪人、行为人人权的功能不构成任何妨碍。  相似文献   

11.
法律是文化的产物。近代以来西方罪刑法定的产生与演变是与西方文化息息相关的,中国当代的罪刑法定则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务层面,都存在局限和不足,需要通过文化和制度的建设来弥补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刑事一体化是一种动态的、整体的和关系性的观念与方法,在罪刑条文的建构过程中可以具体化为罪刑条文一体化。根据罪名具有概括性的特征,建构罪刑条文体系的关键,是在坚持罪名法定等基础上,充分发挥罪名与罪状的互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人类刑法文化的优秀成果,它经历了绝对罪刑法定原则阶段和相对罪刑法定原则阶段.它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它的基本精神是尊重人权、保护人权.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现代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完全实行罪刑法定原则阶段.  相似文献   

14.
刑法解释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进行,不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思想相背离,适用刑法、解释刑法必然需要十分慎重, 更不能感情用事。正是在解释刑法问题上,我国的最高司法机关表现出了不够慎重的态度,有些解释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直接对刑事法治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15.
尹维达 《前沿》2014,(5):93-95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其蕴含的宗旨就是限制刑罚权,防止司法擅断,保障个人自由。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习惯法在相当的范围内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味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理由排除民族习惯法的适用是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本质内涵的。罪刑法定原则排除“入罪”的功能固然重,但更为重的是“出罪”功能。民族习惯法与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存在天然的对立,罪刑法定原则完全可以合理定位民族习惯法。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原则指何种行为是犯罪以及应受何种处罚应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对罪刑法定原则做了系统的论述。现已成为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1997年刑法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并确定了与之配套的无罪推定原则,严禁刑讯逼供,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封建传统及多年来左倾思想影响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刑讯逼供引发冤假错案还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7.
蔡军 《理论月刊》2006,(9):99-102
刑法解释中一直存在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折衷立场之争。其中,刑法解释的主观立场和折衷立场是以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性理解为理论基础;而刑法解释的客观主义立场是罪刑法定原则实质性理解的必然结论。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主义的产生促生了犯罪的构成要件,什么样的罪刑法定主义观决定了什么样的构成要件类型.本文以开放的构成要件之确立为线索,论证了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必然要求开放的构成要件.客观世界本身具有的相对不确定性与刑事立法局限性,是开放的构成要件的存在根据.  相似文献   

19.
学术界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诸多批判建立在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冲突的认识之上。我国现行刑法框架内并不存在所谓的"社会危害性标准"。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实质上是一种虚拟的冲突,是一种过时理论与现行刑法规定的冲突。从罪刑法定原则实质化的视角看,二者的关系可以进行解构。  相似文献   

20.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最终确立符合了现代文明社会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的发展趋势。它不仅是人权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然而在司法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处理罪刑法定与司法裁量之间的关系。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对犯罪人应判处何种刑罚,均应严格遵循刑法的规定,严禁法外定罪和法外量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对刑事司法的最基本要求。但是,法律的实施离不开人的因素。司法裁量权作为司法权的一种,它对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是十分必要的,法官在刑事审判中正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补充以新的内容,使法律与社会同步渐进地发展,从而既可以避免突变性立法,又可避免不必要的社会震荡和阻碍经济发展。可见,在司法活动中,法官的能动作用是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因素。本文即从这个角度出发来阐述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下的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