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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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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事故罪是修订刑法新增的一条业务过失犯罪。由于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主体的认识比较模糊 ,而且意见分歧较大。鉴于此 ,本文依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医疗方面的行政法规 ,从犯罪主体的类型、特征和要件三个方面 ,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2.
单位过失犯罪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犯罪中也存在过失犯罪的状态,应追究单位自身过失的刑事责任。为了准确认定和处罚单位过失犯罪,可将单位过失犯罪分为纯正犯和不纯正犯;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实害犯和危险犯。同时,应完善对单位过失犯罪的处罚制度,增设对单位主体的单罚制,建立单位犯罪累犯制度,补充新刑种等等。  相似文献   

3.
业务过失犯罪处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的同时,也使得生产、交通、建筑等高风险领域中过失犯罪的发生率持续上升。为保障社会安全,适应惩治和防范业务过失犯罪的需要,应加重我国刑法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彻底改变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处罚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普遍现象;适当增加业务过失危险犯;改变多数业务过失犯罪法定刑刑种设置的单一性,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4.
谢文钧 《河北法学》2003,21(5):16-18
职务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程度,是确定职务过失犯罪主体刑事处罚轻重不可缺少的方面。职务 过失犯罪主体的职权所内涵的注意义务要求的不同、相关心理内容所反映的主观恶性的不同、行 为违反规范的数量的多少及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是影响职务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程度的因素。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中业务上过失犯罪的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86,(4)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推广使用,交通运输之繁忙,由于业务上的过失造成的犯罪日益增加,其社会危害性也日益严重。据统计,苏联在1946年过失犯罪只占犯罪总数的百分之六,到了七十年代,过失犯罪即增长到百分之十二。二、三十年中翻了一番。在过失犯罪中,交通肇事达百分之七十五,占绝大多数;玩忽职守占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占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过失杀人的只占百分之三左右。刑法理论按不同标准将过失犯罪分为有认识过失与无认识过失;一般过失(即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重过失与轻过失等等。  相似文献   

6.
关于“业务”的含义 ,有“广义说”、“狭义说”等观点 ,在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每个业务过失犯罪的个罪中“业务”的内涵和外延均有所不同 ,不能笼统地用“广义说”或“狭义说”进行概括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要求有较大的差异性。管理人员和单位主体的认定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4,(4):3-14
公司犯罪是我国单位犯罪的重要类型,是现实中最常见的单位犯罪形式。对公司犯罪下定义,除应当包括公司主体、公司意志和犯罪行为三个基本要素外,还应当包含故意和过失两种罪过形式。公司犯罪有着与自然人犯罪不同的成立条件,判断是否成立公司犯罪,除应当根据刑法总论中关于单位犯罪的概括性规定和分则中关于个罪的犯罪构成规定外,还应当遵循公司犯罪的成立条件。确立公司犯罪的归责根据,应当重视公司独立的犯罪主体地位,从公司制度等方面体现公司犯罪特征的因素以及从刑罚目的出发考察公司犯罪归责根据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公司可以实施过失犯罪和某些自然人犯罪。公司过失犯罪具有业务过失和监督管理过失两种形式。判断公司犯罪的责任人员,应当根据身份特征和行为特征两个方面,还要兼顾不同的罪过形式和公司制度来判断。根据公司犯罪的成立要件,单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公司因为不符合"公司意志"要件的要求,因此不能将其犯罪行为作为公司犯罪处理,而应当追究相应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单个法人股东的一人公司,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该法人为单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公司,处理方式同上;如果该法人为一般公司形式,则可能成立公司犯罪。  相似文献   

8.
论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的转化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转化的案件,但司法机关却很少将这类案件按转化的故意犯罪来解决。其结果是,不少本来应按故意犯罪论处的犯罪却按过失犯罪论处了。这不但大大降低了刑法对社会的调控作用,而且对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  相似文献   

9.
浅析业务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过失犯罪中,业务过失犯罪占绝大部分的比重,而且业务过失犯罪所造成的损害,也远远高于普通过失犯罪。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业务过失犯罪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刑法理论研究对此涉及较少。本文将从业务过失犯罪概念的界定、业务过失犯罪中注意能力判断标准问题的探讨、监督过失的定位、信赖原则的运用及业务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的研究等方面对此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0.
由于过失犯罪尤其是业务过失犯罪的发案率高,危害性大,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业务过失有其特殊之处。其业务特点决定了过失行为人较一般过失行为人应负更重的刑事责任。现代化对工作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要求个人作出准确而又敏捷反应的场合也越来越多,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期间精神更加紧张,大大加重了心理负荷程度,从而使业务人员在工作中产生差错、导致事故的机会大大增多。特别是交通运输方面的犯罪,在各国的过失犯罪中都占很大比重。交通工具从简单到复杂,交通网扩大,交通量增加,使交通过失行为产生的可能性与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相似文献   

11.
论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的转化侯国云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转化的案件,但司法机关却很少将这类案件按转化的故意犯罪来解决。其结果是,不少本来应按故意犯罪论处的犯罪却按过失犯罪论处了。这不但大大降低了刑法对社会的调控作用,而且对犯罪的特殊预...  相似文献   

12.
共同过失犯罪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解释论中,共同过失犯罪是指多个不负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人分别实施了违反各自注意义务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须由两个以上合格主体且不承担共同注意义务、各主体都实施了过失行为,多个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处罚,应坚持作为分成原则和监督对等原则,才符合我国"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的刑事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13.
共同过失犯罪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91,(1)
刑法第22条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说明我国刑法典没有规定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刑法之所以没有规定共同过失犯罪,其理论根据是:共同犯罪各个犯罪人的行为不但在客观上要存在联系,而且在主观上还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由于过失犯罪人在主观上没有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因此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但是,共同过失犯罪人在主观上是有联系点的,他  相似文献   

14.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立法研析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一近代刑法称故意罪为行为无价值,过失罪为结果无价值,放在立法上对过失犯均规定以实事构成即只有对法益发生实际侵害结果方可成立犯罪,以此从法意上体现对该类行为之结果的责难和否定评价。我国现行刑法同样承袭了这一传统思想,过失犯罪是作为故意犯罪的补充和例外罚而规制的,从具体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尤其是业务过失犯罪基本上持宽容和温和态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严格限定对过失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即对犯罪化范围上予以限制,并严格以“有规定的才处罚”的方式排斥了对过失行为的扩张解释和类…  相似文献   

15.
犯罪论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罪数论以及法条竞合、期待可能性、择一认定等应纳入犯罪论体系 ,作为法律后果意义上的刑事责任应排除在犯罪论之外 ;构建犯罪论体系 ,必须妥善处理犯罪客体 (法益 )与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与其他要件 ,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作为犯与不作为犯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中止、预备 ,犯罪成立条件与排除犯罪事由 ,排除犯罪事由之间 ,以及“定罪论”与其他犯罪理论之间的关系 ;构建犯罪论体系 ,必须遵循有利于保障人权、有利于认定犯罪以及体系性、经济性的原则 ;可以构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相并列的、两要件的、区分排除违法性事由与排除罪过性事由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16.
传统刑法立法秉承的基本理念是"以故意犯罪为原则,以过失犯罪为例外",但现代刑事立法中,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关系密切、互为依存,既有交叉关系,也有并存关系,还有竞合关系。本文以单位犯罪、渎职型犯罪以及结果加重犯等为例,分别阐述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特殊关系,以期在一个新的视野下科学地把握过失犯罪内部构造及其地位、作用,对进一步完善刑法立法、丰富刑法理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食品安全犯罪频发推动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我国一个沉重的社会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成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后屏障。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修订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进一步完善,但仍在规制范围、过失犯罪、罚金刑、资格刑设置等问题上存在一定不足。应进一步拓宽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范畴,将过失犯罪纳入规制范畴,增设单位和自然人犯罪资格刑。  相似文献   

18.
沈兰华 《行政与法》2005,(5):109-111
传统的过失犯罪都是实害犯,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现代化器械的广泛应用,过失犯罪危险化已受到学者的关注,本文论证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基础不仅仅是主观过错,更在于其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现实意义在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另外,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只应存在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在设置刑罚时应遵循谦抑原则。  相似文献   

19.
犯罪一般主体与作为影响量刑轻重的特殊主体可以存在“最相类似”。至于作为构成要件的特殊主体如果确为立法当时始料不及,不能机械排斥类推的适用。过失危害行为同刑法分则某一过失犯罪可能存在“最相类似”,可以适用类推。 犯罪同类客体一致的情况下,直接客体不同可能存在“最相类似”而适用类推。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生产、管理活动日趋复杂化,业务过失犯罪的发生频度越来越高,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其中尤以责任事故类犯罪为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中,集中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一系列责任事故犯罪类型。此类犯罪是以负有特定监督管理职责的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和防范职责导致特定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类犯罪通常具有一旦发生,波及面广,造成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涉及环节和责任人多,责任认定过程复杂等特点犯罪发生后,责任人投案方式及供述情况,与故意犯罪和普通过失犯罪的情形相比,存在较大差别,由此导致在自首认定上容易产生争议,亟待规范。本文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为例,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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