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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域外少年审判制度之借鉴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英、德、日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少年审判制度建立起步早,体系完备,在审判理念、立法模式、审判机构、审判管辖、审判流程、处遇体系等方面对于完善我国少年审判制度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启示:应树立以教育代替惩罚、以少年利益为中心的审判理念;构建独立、完备、富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采取多元化模式,建立独立的少年审判机构;将虞犯少年纳入少年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建立庭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监护人出庭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化审制度、前科消灭制度等;构建完备的少年处遇体系,且以保护处分为主,以刑事处分为辅。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少年审判制度的历史发展19世纪后半期,特别是二次大战以后,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引起各国的普遍关注。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少年审判制度从新的高度和角度进行审势,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少年审判改革运动。我国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起步较晚,笔者认为,新中国以后,少年审判制度的发展可以概括为六个阶段:  相似文献   

3.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日益严重性,催生了中国少年审判制度。江苏少年法庭由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一少年刑事审判庭一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一少年案件集中指定管辖庭的发展历程,也正是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日益完善的过程。“天宁模式”和“连云港模式”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少年审判模式为中国少年法院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4.
80年代初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青少年犯罪高峰期的到来,少年案件的审判工作也走过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会议庭到审判庭逐步发展的过程。人民法院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目前,我国少年审判制度已初具雏型。但总体来说,由于少年审判在我国起步晚,与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现状及青少年犯罪发展的客观走势比较,显然还较滞后。因此,如何加大少年审判工作改革力度,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少年审判工作科学有效的新路子,则成了少年审判工作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1998年下半年,江苏省连云港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少年案件指定管辖。笔者以为,这一…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少年法院的理想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条件成熟的地方都应该建立少年法院,笔者认为少年法院应设有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少年观护案件审判庭和少年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庭,具备审判犯罪少年、观护"虞犯"少年,保护少年权益的三项功能。少年法院的这三类审判庭具有相应的不同的案件受理范围、审判程序和处置方式。  相似文献   

6.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少年民事审判应遵循优先保护理念、特别保护理念和共同保护理念。第二部分对完善少年民事审判制度提出以下构想:一是建立未成年当事人出庭制度;二是全面建立社会观护员制度;三是建立诉讼指引制度。第三部分论述在大中城市全面设立具有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是进一步提高少年民事审判水平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英国的少年刑事被告人,依其犯罪严重程度,可分为两类,即轻罪少年刑事被告人和重罪少年刑事被告人。前者一般在少年法院或家事法院内接受非正式的审理与处置;后者则通常在普通刑事法院内接受正式的按普通刑事审判程序所进行的审判。本文所指的最新规则是就后者而言的。关于重罪少年刑事被告人被置于普通刑事法院接受与成年刑事被告人一样审判的司法实践,学术界和公众对之持有疑议,由来已久,有鉴于欧洲人权法院最近在Vv United Kingdom,Tv United Kingdom两案中的裁决,英国有关的程序作了相应的调整。2000年2月16日,英国皇室大法…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我国设立少年法院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少年犯罪还相当严重,少年审判工作又有其特殊性,当前我国的少年司法体制不利于对少年的司法保护,这表明建立少年法院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多年积累的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为建立少年法院已奠定了基础,但应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建立少年法院的地区,合理地确定少年法院的职能,建立对少年缓刑犯的考察、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9.
设置少年法院是中国少年审判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少年审判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庭级建制的审判庭、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少年案件由某法院集中管辖等。但这些少年审判组织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集中管辖举步维艰,而少年法庭的组织形式限制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工作无力,少年法庭的审判人员又无法安心本职工作。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只有设置少年法院,这也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完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设置少年法院在法律上有依据,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作者并对少年法院的设置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0.
本文作者从事基层法院少年审判实践,总结了近年来少年刑事司法改革的诸种做法的可操作性及其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1.
今年8月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有关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中,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尤其是当前一些地区少年法庭机构和人员不稳定从而影响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明确提出我国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提出了具体构思: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大城市可进行建立少年法院的试点;在中级法院要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基层法院要巩固少年审判合议庭或少年法庭。报告同时要求,要以少年审判机构的建设和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带动少年司  相似文献   

12.
近两年来,建立少年法院成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前进发展中的一个热点,不少省、市都十分关注、积极酝酿建立少年法院,热心的读者通过多种形式向本刊询问情况或希望多发表一些这方面的文章。6月5日与6日,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五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有关领导、法官,还邀请了上海市有关部门领导、部分理论研究工作者,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召开五省市少年审判工作研讨会,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专题研讨建立少年法院问题。这次研讨会在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研究的深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具有历史的意义。本刊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下,与上海市高级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联合推出会议专栏,分两期全面反映会议的情况和详细摘登有关论文,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3.
建立少年法院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与立法成果相比,我国少年司法机构的建立大大滞后了。建立少年法院,有利于对少年案件量刑的综合平衡,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少年案件的“延伸”工作,确保对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有利于检察机关对少年案件的审判统一实施法律监督;也有利于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落到实处,本文并对未来少年法院的基本模式作了构想。  相似文献   

14.
一、福建省法院少年审判20周年工作回顾 自1988年在福建法院系统开展少年法庭试点工作以来,福建高院致力于少年审判工作的改革创新和经验推广,积极创建少年维权机制,成绩显著。二十年来,省法院少年审判指导组和少年审判合议庭先后获得团中央和最高法院颁发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组织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奖”;  相似文献   

15.
由人民法院报社、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共同主办,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协办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探索研讨会于9月15日至17日在山东济南召开。 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少年审判制度改革问题的专家、教授和从事基层法院少审工作的法官参加了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强烈呼吁:为了中国的未来,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重视建立和完善现代少年司法制度。 会议认为,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前进,建立和完善独立的、现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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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呈上升趋势,其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广州中院作为全国首批十七家少年综合审判试点中院之一,于2006年底正式成立了专门的少年审判庭,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实行综合审判。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我们逐渐意识到心理干预在少年审判中的重要性。一方面,在大量的涉少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点是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诸多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反社会的英雄观、性格上具有较明显的兴奋、外倾特征,性情暴躁、情绪不稳定、行为莽撞、攻击性强等。这些因素与其他社会因素如生理、家庭、学校及社会交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不同犯罪行为的发生。换言之,涉案未成年人之所以走向犯罪道路,与其在成长的各个时期尤其是青春期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不良特征未能得到及时引导和解决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在实行少年综合审判试点后,大量的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如探视权、抚养权、抚养费纠纷等,当事人之间矛盾重重,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平息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从而维护家庭及社会和谐,引入心理疏导也就成为必要。实践中的上述需要促使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机制和新举措。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正是广州中院在我国少年司法改革大环境’下通过实践中的不断探索与求证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极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对于进一步丰富我国少年综合审判机制具有重要的先导意义。本文阐述了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的概念、内涵和功能,并详细介绍了广州市法院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的试点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就实践中所存在的困境及该机制的完善路径提出了独立的见解,并期望能以此抛砖引玉,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该项制度的关注和重视,并对我国少年审判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上海率先建立少年法院论证报告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基于我国少年司法发展的时代需求,通过对25年来上海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回顾和总结,阐述了在上海率先建立少年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建立上海少年法院的模式和框架进行了具体的设计。  相似文献   

18.
论圆桌审判在少年刑事审判中的运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1997年7月,圆桌审判在我国少年刑事审判中第一次被尝试,经过八年的探索与实践,各地少年法庭形成了各有特点的圆桌审判的经验,促进了圆桌审判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圆桌审判已成为少年审判工作中的一个亮点与特色。然而圆桌审判中仍面临着无法可依、没有配套的专门法庭与设备、各地做法不统一、社会评价有分歧等诸多矛盾与困惑。有些地方的圆桌审判探索陷于停顿甚至取消。本文试图对圆桌审判方式进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探讨在司法实践中与其他审判制度的衔接及自身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十八家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少年综合审判试点工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为试点法院之一。我国少年审判试点工作自一开始就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一方面,由于我国少年审判可资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少年特色司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将更多地依赖于司法实践中的建构性努力。另一方面,上述现实也给试点法院在探索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方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有助于各试点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相似文献   

20.
美国少年法院模式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少年法院经历了从“国家亲权”到保障犯罪少年宪法权利的理念变迁过程。在一定条件下,美国少年法院可以将案件移交给成人刑事法院,但审理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并在一些裁决中必须遵循“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规则。不过,美国少年法院中的少年罪犯没有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以此为鉴,我国少年法院的建设应适当引入行政处罚权、淡化少年案件的诉讼色彩,并适当配置有关的程序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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