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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法律《义务教育法》要点:进一步强调和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二、行政法规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要点:提高并统一征收耕地的补偿补助标准;适当扩大对移民财产的补偿补助范围。2.《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要点:国家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实行统一审核与公布制度。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实行许可制度。4.《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要点:严打走私、贩卖濒危野生动植物。三、部门规章及规章性文件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是11条第1款规定“本人不能说明其(指巨大差额财产──笔者按)来源是合法的,……以非法所得论”。有的人认为:这样的表述可以理解为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司法机关转移至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实质上是有罪推定,但新刑法第395条第1款将其保留下来,这是否与“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基本原则相违背呢?笔者认为,为了弄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的证明责任承担问题,应首先弄清该条罪名的内涵。因为,这一犯罪是以国家工作人员对其财产来源…  相似文献   

3.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4.
为了打击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5日联合对此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单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这是两院对此类犯罪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一个明确答复,解决了实践中处理此类犯罪案件无所适从的矛盾,对打击伪造学历、学位证明犯罪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解释》公布后…  相似文献   

5.
关于辩护方证明责任的问题.尽管刑事诉讼实行无罪推定.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证明责任都由控方承担;尽管被告人处于被刑事追诉的弱者地位,但并不意味着证明责任转移就必然导致被告人的地位雪上加霜。科学的对待证明责任分配才更有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真相的发现,只有合理分配证明义务,才能更好地实现刑事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6.
王为建 《四川审判》2002,(2):31-31,37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负有证明责任,负有怎样的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特性以及与司法理念的冲突等问题,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岐,有必要探讨之。  相似文献   

7.
陈浩 《政法论丛》2011,(4):110-116
古罗马法以来,证明责任被称为民事诉讼理论的脊梁。客观证明责任强调案件真伪不明时的败诉风险,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固定于一方当事人。负担客观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由此需率先举证,从而为主观证明责任的转移确立了逻辑起点。此后,当事人各方的证据数量交替上升、证明力此消彼长,法官心证亦随之在"为真"、"为假"、"真伪不明"间波动,案件事实基于证明责任的反复转移得以逐步明晰,证明责任的转移机制得以完整。  相似文献   

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明责任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责任是指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应由谁提出证据并加以证实的责任。证明责任中的责任,实质是一种负担。究竟由原告还是被告,抑或是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这是同诉讼主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证明责任是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证明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早在罗马法中,在民事诉讼中采用由控诉一方承担证明责任,即谁主张谁证明。在封建专制主义的制度下,实行纠问式诉讼形式,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以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如果被告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则需依…  相似文献   

9.
刘英明 《证据科学》2009,17(5):608-619
中国现行法不仅存在转移“完整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法上仅转移“举证责任”的推定规则。在中国,对推定事实进行有效反驳的证明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优势证据”标准,而应该根据诉讼类型、推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王凤芝,刘任武,于绍光一、证明责任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在我国法学界,对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有着以下几种不同主张:(一)认为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系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和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严格来说,存在区别不能简单等同。比较而言,前者更利于描述证明责任在诉讼程序中的运作状态。应以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为分析工具,比较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日本的运行进程,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2.
英美刑事证据法中的证明责任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正> 证明责任是证据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各国法学工作者对此都有研究。英美法学工作者长期以来对证明责任的含义、证明责任的分配及其依据、证明责任可否转移、证明程度的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许多问题已明文规定于制定法中或由判例法予以确认,但有些问题至今尚有争议。本文主要依据某些共性的理论观点说明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本文阐述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以及我国对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及适用;以案例分析贯穿全文,由案例引出证明责任分配的概念,通过对证明责任分配概念的理解来分析案例,并进一步辨析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责任转移.  相似文献   

14.
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卞建林  韩旭 《法学论坛》2002,17(3):98-106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 ,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 ,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 ,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 ,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即刑事政策、证明难易、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5.
霍海红 《法学研究》2010,(1):98-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赋予法官证明责任配置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现阶段并不合时宜。我国尚未确立科学的证明责任配置一般规则,司法实践中的裁量需求更多反映出实体法规则的严重欠缺和对证明责任倒置机制的过度依赖。证明责任配置的规则性和可预见性至关重要,在我国民众对证明责任理念还未形成足够认同的背景下,自由裁量规则可能导致人们以抽象而模糊的公平正义理念冲击和取代证明责任配置的一般规则。司法实践中运用证明责任作出判决还未形成常规,法官准确运用证明责任的能力有待提高,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也亟需规范。  相似文献   

16.
执行许可证明即公证机关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以公证证明的形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无须经过民事诉讼程序,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迅速、及时、有效、简便地追回债款、物品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被世界上很多国家所  相似文献   

17.
<正> 所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英、吗啡或者其它毒品的行为。该罪侵害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正常管理。该罪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管理的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破坏国家对毒品的正常管理,损害人民健康,是一种严重犯罪。该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能是毒品,主要是指鸦片、吗啡、海洛英等。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吗啡、海洛英或者其它毒品的行为。所谓非法制造毒品的行为,是指利用原材料进行毒品的配制加工,即将含有鸦片、吗啡、海洛英等毒质之物品,加工制成  相似文献   

18.
疫学因果关系的刑事证明责任应由检控方承担.疫学因果关系的实体法功能在于确定作为刑法因果关系基础的条件关系的存在与否,高度盖然性是限制其适用、避免扩大刑罚处罚范围的条件.疫学的高度盖然性是建立在统计观察分析基础上的客观联系,并非推定因果关系.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并未确立疫学因果关系证明责任转移的原则,日本《公害罪法》确立的是相当性证明责任的转移,而非针对条件关系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9.
走私,是指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输出、输入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或在境内销售未上关税的物品等行为。走私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冲击了民族经济,腐化了社会...  相似文献   

20.
证明责任倒置是大陆法系国家证明责任理论发展史上的过渡性概念,是对证明责任分配结果的描述,并非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方法。如按规范说确定的分配方法,我国实定法上的特殊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并不属于倒置,此类规范的发展也并非是对司法实践解决案件证明困境的经验总结。证明责任倒置与特定案件证明困境的解决不存在必然联系,不能作为解决现代型案件证明困境的方法论。证明责任倒置是具体举证责任机制贫困的产物,也必将随着具体举证责任机制与规则的发展而渐趋消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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