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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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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论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案例法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彭年  蒋奋 《时代法学》2007,5(1):48-53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有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制度,但这一制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执法部门在实践中也没有用好这个制度。本文以新近发生的三个事例作为引子,提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以社会公众为利益主体的,涉及整个社会最根本的法律原则、道德的一般原则及隐藏于它们之后的与时代相适应的公平正义观念;其具有公众性、普遍性、客观性特点,内容上至少应包含平等、正义和秩序。  相似文献   

2.
信赖保护原则作为政府行为的道德底线、行政法治化的内容和经济效益的需求,有助于实现授益行政行为的预期目标。信赖保护可以并且应当体现在授益行政行为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比如本着诚信原则作出授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改变其依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撤销和废止授益行政行为等等。  相似文献   

3.
在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今天,法律的缺陷越来越明显,法律的滞后性特点导致法官在遇到很多新问题时不能单凭法律解决,当法律规则的硬性规定不能断案时,恰当地运用法律原则反而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文通过对公序良俗这一法律原则在当今法律界的运用状况分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以期促进法治发展。  相似文献   

4.
著名的"泸州遗赠案"的判决引发了国内学者的大讨论,不同学者的观点因着眼点不同而各有所异。本文站在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的角度,回顾了泸州遗赠案的基本案情及争论的焦点,继而分析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含义及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结合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总结出公序良俗原则司法适用的模糊性、不公正性以及不合理性。最后,在我国民法典制定之际,参照国外立法进程及相关学者研究,针对公序良俗原则的立法完善提出自己的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5.
宪法实施的私法化,是通过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具体化,使宪法权利包含的法律的基础价值准则作为公序良俗原则的重要成分,进而将私人之间侵害宪法权利的法律行为视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而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产生影响。由于公序良俗条款含义的包容性以及宪法与民法的关系尤其是宪法权利的特点,决定了公序良俗条款发挥宪法实施的私法化的桥梁和媒介的作用,是宪法权利及价值纳入私法领域不可或缺的具体路径。我国宪法第51条和民法通则第58条之间的共同性,使宪法权利私法化不仅具有宪法上的依据而且具有实行的条件。  相似文献   

6.
易军 《法商研究》2005,22(6):95-102
公序良俗是私法上控制私人自治、检视法律行为效力的阀门之一。它使法律行为只有在不背于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然而,不确定概念的性质决定了它潜藏着以维护伦理道德之名而被滥用以致侵害私人自治的致命危险性,立法上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可能在司法的层面被公权力销蚀而化为乌有。因此,法官在运用公序良俗条款否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时,应当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7.
论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在判断公序良俗的过程中,应当尽量抛弃其主观好恶等个人因素。在判断标准的选择上,法官应考虑当事人所属的民族与地域,适当借鉴经验主义标准与唯心主义标准,顾及普通人的感受与专家的评判。在进行判断时,法官既要重视普通人中间的流行意见,又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相似文献   

8.
林来梵  张卓明 《中国法学》2006,1(2):122-132
法律原则之把握,与其给以界说,毋宁探究其适用;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原则的适用大凡有四种情形第一,原则与规则一致情形下,原则作为规则的基础和指引。第二,规则缺位的情形下,适用原则以作漏洞补充。第三,原则与规则相冲突的情形下,适用原则创制规则的例外。第四,原则之间相互冲突情形下的特别复杂的适用。四种情形也可能在结构上交叉耦合,其中第一种情形已为人熟知,而其他情形,尤其是三、四两种则有待深究。本文即力图从规范性法学方法论的纵深角度,探讨法律原则之司法适用的逻辑结构。  相似文献   

9.
论公序良俗原则滥用的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因其固有的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存在被滥用的风险。为此,设立公序良俗原则的正面评价标准和消极限制标准能够为其适用提供良好参照;类型化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公序良俗的现实表现;而必须穷尽规则、以实现个案正义为目的以及须充分说理则是对滥用公序良俗的最后限制。  相似文献   

10.
俗话说“乱世买黄金,盛世兴收藏”,如今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无论是高端社会阶层人士,还是寻常老百姓都开始对收藏品和字画等藏品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收藏品投资市场的繁荣本应促进商业,旅游以及旅游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但是我们从多种渠道中可以感受到,收藏品投资市场的繁荣的同时欺诈行为也是大行其道.究其原因是古玩行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定“买假不退”.即为“行规”.这个行规就如同冰山一般,千百年来都没人敢去打破,即使在2007年里,南京和上海两地法院对这方面的案件有所突破,但也仅仅是隔鞋搔痒一般,并不能从根本上撼动这一行规.在面对这样的商业行规与法律规范的冲突中,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商业行规的性质和价值,对于冲突采取怎样的立场,何种方式去面对,都是值得特别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的功能及适用是和公序良俗原则关联在一起的。就民事法律行为而言,违背公序良俗将导致该行为的无效,并进而引发其它间接后果。基本权利虽然不是对法律行为施加限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但是,它是判断是否构成违背公序良俗的重要标准。就侵权行为而言,违背公序量俗之侵权属于侵权行为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利型”侵权和违反“法益”型侵权所不具有的功能。基本权利对侵权行为的影响主要通过“公序良俗”这一制度性平台,对侵权行为之构成产生阻却的功效。在民事审判中,公序良俗原则具有适用的必要性,它事实上也是基本权利在民事审判中得以适用的管道。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家职权的转变,人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变化势必在行政法上有所反映。而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许可法上的确立正是对该趋势的反映。本文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13.
出于对增值税的重视以及征管便利的考虑,我国实行“以票控证”的增值税征管模式。虽然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具备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是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必要条件。而对于以“变票”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性质的认定,应当关注行为人是否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骗取国家税款,如果只是利用其票证功能进行虚假的消费税纳税申报,逃避缴纳消费税,则不宜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相似文献   

14.
对遗嘱自由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长泉 《法学杂志》2004,25(5):72-74
遗嘱自由是继承法中的重要原则,是保护财产权的重要手段。对遗嘱自由的保护符合法律行为制度理论及意思自治原则,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应有之义。对我国遗嘱自由原则的考证,应将其放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否则会产生遗嘱自由过度的疑虑。  相似文献   

15.
张明楷 《法学》2022,486(5):69-83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洗钱罪并存的立法例之下,如何解释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处理洗钱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取决于如何确定洗钱罪的保护法益。主张洗钱罪的保护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观点,以及主张洗钱罪的保护法益仅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者仅为金融管理秩序的观点,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应当认为,洗钱罪的保护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与上游犯罪的保护法益(双重法益而非选择性法益);作为洗钱罪保护法益的金融管理秩序包括两个层面:阻挡层的保护法益是金融系统不能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合法化的管理秩序,背后层的保护法益是国民对金融系统的信赖及国家金融安全;将上游犯罪的保护法益作为洗钱罪的次要保护法益,既表明设立洗钱罪同时为了预防特定上游犯罪,也能说明自洗钱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6.
非法采矿罪的保护法益包括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的完好性及生态环境。其中,矿产资源所有权是本罪必然侵犯的法益,而矿产资源的完好性与生态环境可谓选择性法益。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原则上排除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性,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原则上构成非法采矿罪,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排除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性。采矿许可(证)属于解禁性许可,行为人通过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矿产资源的,并不阻却违法性,应构成非法采矿罪。但是基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在程序上应当由作出采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许可后,司法机关方可认定为非法采矿罪。  相似文献   

17.
本文之目的在于从《民法总则》第143条入手来评价我国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规范体系。"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在我国法上作为控制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外,"意思能力"是否应该从"行为能力"中分出作为控制意思表示效力的要件从而使法律行为无效?例如,7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能够被证明有判断能力,不仅为侵权法上的"责任能力"留出接口,还可以为善意第三人保护、缔约过失责任留出适用空间;"意思表示真实"作为法律行为的控制要件,与整体的法律行为规范相矛盾。从其他规范来看,《民法总则》中的"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在内涵与外延、解释规则、合同解释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民法总则》第43条中使用了"公序良俗"概念,但其与我国民法体系中使用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概念的关系混乱,例如第143条使用"公序良俗",第185条又使用"社会公共利益",第117条又有"公共利益"。立法上应该用"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替代"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在征收制度中,只能用"公共利益"标准,但在限制行为自由方面,如法律行为无效,采用"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标准更合适。  相似文献   

18.
俞静贤 《研究生法学》2004,19(4):112-118
意识,它知道自己有能力创造社会制度。而且它的兴起与习惯的衰落密切相关,能不能以某种形式与习惯的瓦解一直没有停止破坏的经验重新结合起来呢?这种经验就是:人们的生活从先于人们意识而存在的一种秩序中获得了‘意义和方向。  相似文献   

19.
常玉 《法制与社会》2012,(35):70-71
目前,贷款诈骗行为频繁发生,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所有权,破坏了稳定的金融秩序。在认定贷款诈骗罪的过程中,有一些疑难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尤其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原则问题。本文将从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入手,分析非法占有目的对定罪的影响,最终指出准确并且及时判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必须考虑的几个要素。  相似文献   

20.
社会的温床上我们的物质生活不断的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也在不断地朝着一个更高的层次发展.而与此同时,许多社会问题也如细菌般不断滋生.近年来,“二奶”群体也逐渐从幕后转移到台前不断为公众所熟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由“二奶”群体所引发的不仅仅是有关道德上的讨论,也引发了诸如“遗嘱自由”、“意思自治”、“公平受遗赠”、“公序良俗”等许多法律上的激战.本文将以一起遗赠案例为切入点,从公民的遗嘱自由入手简单探讨民法中意思自治与公序良俗的相关理论与矛盾焦点.当以个人为本位的意思自治遇到以社会为本位的公序良俗,中国的法官们会如何选择?中国的学者们会如何评论?而中国的民众们又该如何理解和接受?我将在本文中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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