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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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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证妨碍的法律效果宜从其所针对的对象或功能上区分为制裁和救济。举证妨碍的救济是一种具有补救性质的,意图以其他替代方式证明案件事实或由法官通过其他方式间接认定案件事实的效果。关于举证妨碍救济,大陆法系国家流行的"证明责任倒置说"与"自由裁量说"及我国学者主张的"多元适用说"均存在重大缺陷。举证妨碍的界定及其效果应从具体举证责任角度来加以把握才更具实践意义,应当在举证妨碍救济制度建构中加入时间性因素,也即将举证妨碍救济置入双方当事人与法院之间互动的程序流程中来加以考虑,举证妨碍效果的选择是情境依赖的。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妨碍对方当事人举证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行为时有发生,此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诉讼平等原则,侵害了他人的诉讼利益,应当予以规制。对此,我国的立法和理论研究都有不足之处,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构建我国的证明妨碍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制度有悖,临床医学科学且缺乏法律依据,随着患方举证能力的显著提高,建议借鉴"妨碍证明"制度,立法上保障患方举证权利及完善医疗证据保全制度,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确保司法结果公正合理.  相似文献   

4.
在民事诉讼中,“证明妨碍”行为时有发生。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必须加强对这种行为的规制。现代“证明妨碍”制度并非在我国自然生长,它源自英国,因此,须对“证明妨碍”制度之生成、概念与要件充分了解,并对当下我国“证明妨碍”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以探求“证明妨碍”制度在我国构建之径路。  相似文献   

5.
举证责任规则是法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裁判标准.但发生证明妨碍时,若仍机械适用举证责任规则,在许多情形下会显失公平,而且也是变相鼓励当事人的证明妨碍行为.为了达到实质正义,证明妨碍制度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但目前关于证明妨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领域,行政诉讼领域的证明妨碍鲜有人论及.  相似文献   

6.
在通过对外国举证时限规定的比较及对举证时限制度作了价值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举证时效制度乃指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行为须在规定之期限内完成,若当事人怠于举证将会受到证据失权或费用制裁之惩罚的一项证据规则。其制裁方式主要有二:证据失权与费用制裁,若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举证逾期其可能承担证据失权之后果;若当事人因轻微过失导致逾期,需承担费用之不利益。周全的审前准备程序和答辩失权规则是其存在的基础,完善审前程序与建立答辩失权制度是我国举证时效制度充分发挥效用的保证。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自诉举证制度中固有的自诉人举证能力多方受限 ,是形成自诉案件控诉方败诉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对自诉举证制度的机能性缺陷的矫正不仅包括法律规定的明确化和具体化 ,还应包括通过相关的司法改革 ,建立健全一系列当事人取证的保障制度 ,以切实提升自诉人的举证能力。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创造性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 ,使我国民事诉讼向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的格局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由于该制度自身存在较多缺陷 ,且缺乏完善的配套机制 ,因此在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为此 ,一方面就制度本身而言 ,应该在举证期限临界点的确定、延期举证的限制、管辖权异议案件举证期限的计算和举证期限届满前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举证期限的确定方面进行完善 ;另一方面应从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保障当事人举证能力和加强法官释明权四个方面完善举证时限制度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0.
本文运用证据法学原理,结合行政诉讼的特点,指出在遵循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外,还应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针对不同的审理对象合理地分担举证责任,并应完善举证时限制度.  相似文献   

11.
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量刑事实和量刑证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量刑事实的证明成为量刑程序的核心问题,确立量刑事实的证明规则才能适应量刑程序改革的需要。量刑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与定罪证据有所不同,具有盖然性的关联性的材料即可成为量刑证据。对量刑事实中的非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应进行严格证明,而非犯罪事实则适用自由证明法则。非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并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非犯罪事实由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只需达到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论刑事诉讼证明中的责任区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诉讼证明具有复杂的结构 ,存在多主体、多层次。因而 ,其证明责任也应是严格加以区分的 ,可分为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说明责任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公安司法机关的证明责任。在明确了刑事诉讼所有参与主体在证明活动中的责任的基础上 ,构造出完整的刑事诉讼证明中的责任区分理论  相似文献   

13.
证明责任不同于举证负担。无罪推定原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以及刑事诉讼结构的特点决定了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不适用性。但被告人在一定情形下有举证负担。  相似文献   

1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重要课题.调查表明,非法证据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仍然十分突出.结合司法实践,要构建科学合理的非法言词、实物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范围,以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手段收集证据为限;非法实物证据排除应设立轻微损害和利益保障两个例外原则;确立公诉机关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则不予排除.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对被告来说不只是责任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权利。举证责任倒置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我国司法证明规则的一项新的课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中去探索,从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只有这样,它才能在刑事诉讼中起到积极的、有益的司法作用。  相似文献   

16.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部分证明责任,但它不是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始终由控方承担,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实质上是一种证明其可能被控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的责任.认为证明责任应当完全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也与人类认识活动的规律不相符合.  相似文献   

17.
证据规定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内涵模糊不清,建议确立结果责任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原则。证明标准的缺失加剧了举证责任的不确定,建议区分起诉人的初步证明责任和原告的举证责任。证据规定遗漏了因事实行为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建议增补完善。原告对某些程序性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8.
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证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证明主要是指当被告方主张控诉方的证据系非法所得时由谁承担证明责任以及证明应达到何种程度。根据证明责任的分担原理,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一般应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其证明达到"优势证据"即可;对非法自白的排除则应由控方负证明责任,其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  相似文献   

19.
妨害举证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违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并造成诉讼迟延.我国现行对策对这一情况,收效不大.对于妨害举证行为,立法应当设置一个多层次的制裁体系加以规制,其中包括举证责任倒置,采取一般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或几种方法并用的方式.  相似文献   

20.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和对特别案件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补充原则以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原则。我国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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