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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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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惠章 《河北法学》2004,22(10):102-105
盗窃犯罪数量多、危害大。当前的盗窃犯罪表现出新的特点,有其复杂的原因,应当加强防范。适用刑法,首先应当认真分析、正确认定;其次应当量刑轻缓、罪刑相当。  相似文献   

2.
盗窃犯罪作为传统的自然犯,不仅实践中多发,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盗窃方式方法呈现多样化,在认定上随之出现众多难题。为此,《刑法修正案(八)》在修正该罪时,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规定为犯罪,"两高"也在2013年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些新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实践中出现一些分歧。本期"案例工坊"选取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盗窃案件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研讨会的成果,以期解答相关难题并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本文案例启示:虽然司法实践中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修(八)和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视野下,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不宜再纳入后罪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也不应当写入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判决书。否则,将难以凸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精神,也会使修(八)和刑诉法修正案的有关保护条款失效。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网络行业的快速发展,涉网络犯罪案件逐渐增多,网络犯罪的新手段层出不穷,对社会稳定和人们的生活都造成了极大威胁。其中,一些新情况无法完全通过传统的法学理论解决。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当今网络犯罪形式多样,司法实务中关于网络盗窃与诈骗犯罪手段竞合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争议。  相似文献   

5.
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3年解释》)第3条将"多次盗窃"的含义由1997年司法解释所界定的"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调整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加大了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鉴于规定中,需要累计多次盗窃行为才构成犯罪,于是在实践中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能否作为  相似文献   

6.
不起诉标准中的犯罪情节轻微应该适用于所有犯罪,认定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时,应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相关司法解释及处罚的必要性。犯罪情节轻微与情节显著轻微的区分应考虑社会危害程度及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李梁 《政法论坛》2021,(1):112-121
我国当前关于职务型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刑法立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有效治理职务型传染病防治犯罪的需要,存在主体范围狭窄、行为类型单一、处罚不协调、罪刑阶梯简单等问题,急需改进。在改进职务型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刑法立法时,应当坚持刑法的明确性原则、法益保护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和协调性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职务型传染病防治犯罪刑法立法需要专门化,不但应当将主体调整为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将滥用职权纳入行为类型,同时应当从犯罪客观方面和罪过形式两个层次设置三级罪刑阶梯。  相似文献   

8.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犯罪治理存在犯罪圈划定有一定偏差、罪名界限模糊、出罪机制不足的现实困境,其原因在于现有治理路径未妥当应对风险社会现实挑战、未深度契合数据要素转型需求、未有效贯彻数据治理刑事政策。为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应强化数据犯罪精准治理、完善刑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拓宽除罪化路径、优化数据合规机制,数字赋能数据犯罪防治、高质效管控数据风险。  相似文献   

9.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对此,我国通过立法修改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高额罚金刑的适用成为了主要举措之一.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从刑法规定此类犯罪所保护的法益、刑罚的目的与高额罚金刑适用所达到的社会效果三个角度来看,对食品安全犯罪适用高额罚金刑并不能够达到所预期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侵权行为包含三个要素:即在"同一种商品"上、"相同的商标"和对商标的使用.正确理解和界定这三个要素,是定罪的前提和关健.只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人意识到其销售的可能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就有认知的一面,尽管还不是确知,也应认定为"明知"."两高"的司法解释确立的入罪"门槛"是适宜的,所确定的数额较大与巨大的比例也较为合理,既明确了侵权与犯罪的界限,又注意了定性与定量的协调统一.应当将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又销售伪劣商品的这种情况视为法条竞合犯罪形态,按照重法优于轻法原则,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视角下商标犯罪刑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果被侵害的是驰名商标,司法者可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其他情节严重"、"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兜底条款,认定该行为属于商标犯罪"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以此体现出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的精神;将反向假冒行为直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难说恰当,但将其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处罚,不失为一种较为折中和稳妥的作法;国际法上并没有提供明确的商标犯罪的入罪标准,基于刑罚方法的严厉性和特殊性,刑法的调整范围应当慎重划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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