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正>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新宪法第41条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的失职违法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但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少数人,无视宪法的这条规定,一旦自己的某些错误被人抵制或揭发,便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对抵制、揭发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甚至陷害,有的还株连家属,殃及同事。如某煤矿原党委书记陈某报复陷害一案,就涉及干部20余人。其中非法关押19人,逼死2人,伤残1人。  相似文献   

2.
小章 《西部法苑》2001,(4):14-17
一封村民的来信,紧紧扯住了市委书记的心。来不及透口气,他便冒着酷者、打辆“面的”,神不知鬼不觉地赶到距市区40多公里的那个小村子,倾听群众诉说;组织群众揭发问题;鼓励群众作证;指示警方依法处理……一个恶贯满盈、横行乡里数载的“村霸”,终于被绳之以法。  相似文献   

3.
郑必坚 《政府法制》2011,(18):41-41
胡耀邦同志在领导工作中有一个极为务实管用的创举,就是持之以恒地抽出时间,亲自批阅大量群众来信。他强调指出:"每个领导干部平均每天都要看一两封有典型意义的群众来信,首长的秘书不能借口爱护首长而任意扣压。"耀邦同志真正是身体力行,不论是在出访之前,还是在中央重要会议的间隙,  相似文献   

4.
.近期来,我们陆续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对本刊发表的有些文章中的某些论点、提法提出了不同意见或批评意见。首先,对同志们认真负责、关怀本刊的热诚,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上述来信中有关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或适用方面的意见,有些是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我们已即时转给有关作者考虑;有些是由于我们水平所限和编辑校对工作上的疏忽造成的。本期选登以下两封来信,以正谬误。  相似文献   

5.
让我们先从《法制日报》发表的一封读者来信说起。11月26日发表的这封来信的写信人是河南玉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雇用的10名农民工。  相似文献   

6.
幽默大王     
王书记素以理论水平高著称,常 有文章在报刊发表,文章倒也写得文 笔流畅、见解不凡,但据说多由秘书捉 刀代笔。 最近,王书记的一篇关于农村产 业结构调整的文章发表后,获得地方 报刊的一片赞扬。王书记颇为得意,在 一次县委常委会上,他说:"同志们都 说我那篇文章写得好,给我找一下,好 让我也读读嘛。"  相似文献   

7.
陕西某乡党委副书记刘超峰,在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版上,发表了一封“长篇”来信,很值得一读。这封读者来信,其实通篇都是记录一个灾民对自己深夜道出的一番心里话。颇为耐人咀嚼的是,在刘超峰这位基层干部的眼里,这位灾民过去“是一个令人厌烦的喜欢告状的‘刁民’”;而这个昔日的“刁民”与刘副书记的深夜长谈,却是一席掏心窝子的感激之词。其中的变化,人民日报为这封来信做的标题可谓一语中的:救灾让我对干部的印象翻了个个儿。同样,这封来信的三个小标题也可予以证明:一、乡长发怒了:“背也得把这些群众(从水里)背出来!”二、大禹治水,三…  相似文献   

8.
《中国监察》1994年第10期刊登了张景伟同志的《浅谈打击报复行为的认定》一文。该文对打击报复行为的特点及认定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读后深受启发。笔者同意张景伟同志关于打击报复行为主观方面及侵犯客体的分析,现对打击报复行为主体及客观方面的认定谈点不同看法。打击报复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检举人、申诉人、批评人、证人及执法人员实施的,侵犯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则不能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因此,不应笼统地将被举报人均…  相似文献   

9.
此风不可长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子耕同志来信批评本刊今年第三期发表的《谈谈书记员怎样做记录》一文,指出有抄袭别人劳动成果的行为。经查对,基本属实。我们认为,这种抄袭行为是错误的,此风不可长,必须坚决反对。我们已转请该文署名的作者的所在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对张子耕同志这种对刊物负责的精神,我们表示感谢。  相似文献   

10.
网纹 《政府法制》2005,(8):22-24
由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福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一案,2月21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终结并公开宣判:检察机关指控朱福忠的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认定朱福忠的犯罪金额中,仅仅受贿索贿就高达1400多万元。尚不为人知的是,这是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至今为止所侦办破获的最大一起受贿案。一封群众来信牵出“老熟人”2003年的一天,一封举报龙泉驿区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涉嫌在土地买卖和工程建筑中索贿、受贿的群众来信,寄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朱福忠当时任成都市龙泉驿…  相似文献   

11.
《人民司法》复刊两年多来,尤其是去年,编辑部收到法院内外读者许多热情的来信。同志们对本刊有鼓励,有批评,更多的是要求解答审判工作上的问题,这都表明对我们刊物的很大爱护和殷切期待。但因编辑部人手很少,有些问题也不是我们答复得了的,所以对大多数来信均未作复,这是编辑部全体同志深感不安的。这里发表一组读者来信,指出本刊有些文章中的错误和疏漏之处。特别是张天心同志为壶证一个年代特去北京图书馆查阅文中引证的书籍,这种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深为感人。我们在编辑工作中正应当学习这种精神。类似的来信还有一些。在此,我们对热心关注和支持本刊的读者,表示感谢。之所以发生这些错误和疏漏,责任在编者。有的是我们自己没有学好法律而未发现的;有的是我们在改稿中不慎造成的;也有的是由于校对粗心大意而未加改正的,如(《从贞观二卿谈起》一文中第四段“贞观十二年”之误,原稿上是“贞观十一年”,完全是校对的疏忽,这里我们并向作者致歉。我们真诚地欢迎读者继续指出本刊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们决心在读者的督促和鞭策下,努力提高法律业务和编辑工作水平,力求把刊物办得好一些。  相似文献   

12.
一九七八年四月的一天,清溪公社大联大队女青年张玉兰被打得鼻肿眼青,在其夫陈惠光的陪同下来到城步县法院,含泪控告生产队长杨开辉违法乱纪,多次对她进行谩骂、殴打、打击报复,要求城步县法院申冤。我们立即派员前往当地进行初步调查,群众一致反映杨开辉是一个一贯利用职权,奸污妇女,打击报复的“土霸王”,群众敢怒不敢言。我们认为问题严重,及时向县委作了汇报,县委很重视,指示由县纪检会、公安、法院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很快查明了事实真相。  相似文献   

13.
这封群众来信反映的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在群众的眼中,这“小”事却不小,它体现的是公安干警的风貌,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江泽民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工作时,为河南公安干警题词:“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捍卫者。”这实际上也是对全国公安干警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国家干部的要求。每一位人民公仆都应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实实在在的一件件“小”事,展现出“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捍卫者”的形象。  相似文献   

14.
近期中国法学界比较吸引眼球的一件事,莫过于贺卫方与陈忠林二位就中国法治应该怎样向前走而引发的争论,起因于陈忠林在今年3月两会的采访中说了一番话。随后,贺卫方发表了文章。再后,二人遥相批评。终于,今年10月初,在重庆大学,二人得以当面唇枪舌剑地较量一番。法学家之间的分歧的确值得好好讨论,这不仅关乎司法改革如何取向,也关乎中国社会发展的大方向。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适应新形势需要,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现行刑法进行修改。本刊从这一期起,特设“修改刑法讨论”专栏,探讨我国刑法修改问题。现发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高西江同志的文章《关于修改刑法指导思想方面的几个问题》,和洛华同志的文章《关于修改和完善我国刑法的若干设想》。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来稿,参加讨论。  相似文献   

16.
目前,村委会换届工作正在各地陆续展开,这是广大农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然而,时下农村不少群众对这一大事的态度表现不一,有“过冷”、“过热”之状。  相似文献   

17.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侯磊检察长的案头上,放着一封基层普通检察官的来信。这封普通的来信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他在这封信上作批示到:“面对有难群众,伸出热情的关爱之手,千方百计地解决问题,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8.
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转换,基层人民银行的信访举报工作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群众信访举报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是越级信访举报多。一些信访举报者片面地认为“越往上级人民银行反映,影响越大,越能够引起重视”,因此,就越级反映问题。二是一封举报信多方投寄。有的信访者反映同一个问题,信访举报信却复印数十封,发往多个不同的部门。三是一件事多人参与上访。在一些信访案件中,所反映的问题只与某个人或某一、两个人有关,但却总是多个人一起上访。四是一件事上访多个部门。五是一封举报信具名多人。有些信访举报者为了达到引起上级领…  相似文献   

19.
在湖北省黄冈市档案馆里.珍藏着一封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主席的来信。信中说:“米收到,钱寄上,此类事今后不要做了?——毛泽东”  相似文献   

20.
不久前,北京市就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代表的批评意见是否要保密发生争论。为避免代表批评意见公开以后代表遭受到打击报复,一直以来对于代表批评意见大多采取保密的形式。在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以后有可能对代表和当事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时,笔者赞成予以保密。然而,基于公开批评意见的积极意义,笔者建议对代表批评意见适当公开。批评意见公开之后,民众会更加关注“一府两院”的一言一行以及问题整改的进程,使国家机关对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增强部门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