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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林莉红  余涛  张超 《法学评论》2006,24(5):123-140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警察群体对刑讯逼供的主观认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警察普遍能够正确掌握关于刑讯逼供的知识,但深层次心理上对刑讯逼供的宽容度仍然较高,因而易发生“知”与“意”割裂的情况;警察对已提出的刑讯逼供防治措施以及对短期内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的信心明显不足;警察个人工作、学习等不同背景会对刑讯逼供之认知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调查结果所显示的警察群体对于刑讯逼供的主观认知状况,建议在推进警察教育改革,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建设与基层工作,从多方面防止和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戴秀成 《法制与社会》2012,(15):264-265
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人权、践踏人性,但在我国却屡禁不止,本文认为刑讯逼供之所以长期存在于我国,主要是由于缺乏人权保障意识,缺乏健全的刑事诉讼制度造成的,刑讯逼供已成为我国建设现代化法制国家的重要屏障.本文从刑讯逼供的危害出发,分析了刑讯逼供的现实原因,提出了遏制刑讯逼供的策略.  相似文献   

3.
刘林呐 《中国检察官》2001,(5):20-20,22
云南民警杜培武惨遭刑讯逼供,被判死刑,后又无罪释放。该事件震惊全国,云南连续公布了若于决定和措施,整肃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云南省人大做出《关于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和严格执行办案时限规定的决定》。云南警方已设立了六道防线,其中包括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应有两名以上警察在场,在场警察不制止刑讯逼供要负连带责任;审讯场所要张贴“严禁刑讯逼供” 的警示标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均严格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却禁而难止,因刑讯逼供受到查处者为数不多,以致刑法第247条几近虚置。究其原因,一是刑讯逼供合法性的顽固观念妨碍了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的查处;二是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发现不及时;三是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的监督尚有缺位。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转变司法理念,改善检察监督执法环境;其次,建立顺畅、有效的检察监督机制;再次,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罪的刑事责任进行立法重构。  相似文献   

5.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虽然我国法律已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然存在。刑讯逼供损害正当程序的价值目标,违背无罪推定原则,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伤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同时刑讯逼供也极易造成冤假错案,造成人们对执行司法制度的对抗心理。因此必须要通过提高司法人员主体素质,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加大刑事诉讼的司法投入,强化对刑讯逼供的外部监督力度,强化刑讯逼供司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等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和消除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6.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虽然我国法律已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一定程度的存在,并且持续侵犯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危害正常的司法活动。鉴于此,探讨刑讯逼供的产生根源和遏制具有极大的意义。本文从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历史、法制等方面的原因以及针对这些根源如何采取相应的遏制对策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7.
当今世界,刑讯逼供已被世界各国明令禁止,受到了现实的批判和法律的惩处。但是刑讯逼供案件却不时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作为一名公安基层民警,我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工作实践中的经验结合理论学习总结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危害,以期能找到遏制刑讯逼供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8.
黄士轩 《法制与社会》2010,(30):122-124
虽然刑讯逼供已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在实践中这种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已是当务之急。应当分析我国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参照国外相关立法,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等一系列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体制及证据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9.
通过调查,了解监狱服刑人员对刑讯逼供的认知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受访的服刑人员对于刑讯逼供的法律知识和权利意识不容乐观,其中偏低的受教育程度是重要影响因素;受访的服刑人员相对于普通公众更倾向于反对刑讯逼供;遭受过直接刑讯逼供的服刑人员相对于无此遭遇者更倾向于反对刑讯逼供,其对法院审判、司法现状、司法人员的文明程度更倾向于作出否定性评价。通过分析找出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刑讯逼供作为一种野蛮、残忍的破案手段曾一度在人类历史上留下过血泪斑斑的记忆。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世界各国纷纷立法将严禁刑讯逼供明文写入本国法律。《世界人权宣言》也明确规定:“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如今世界上已没有哪个国家公开承认刑讯逼供的合法性。我国自建国以后一直严令禁止刑讯逼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修改后的《刑法》也进一步强化了对刑讯逼供犯罪的打击力度。然而,刑讯逼供现象在实践中仍屡有发生,并且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带有一定的普遍性。1998…  相似文献   

11.
一、针对刑讯逼供案件归属于侵权职务犯罪类案范畴的特点,着重增强抗干扰能力和灵活运用侦查策略,做好侦查取证工作从犯罪构成和检察实践来看,侵权犯罪类案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在办理侵权犯罪类案时,普遍存在着干扰多、阻力大、突破难等情况特点,刑讯逼供案件也不例外。二是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即刑讯逼供犯罪主体都是负有追诉犯罪职能的司法工作人员。法律职业的特定性,决定了其在从事刑讯逼供犯罪时,大多具有如下特征:手段比较隐蔽;迷惑侦查(或者说是反侦查)能力比较强;心理防线夯实;一旦涉嫌刑讯逼供犯罪,极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隐匿、…  相似文献   

12.
韩流 《法学论坛》2005,20(5):21-25
刑讯逼供久禁不绝,侦查机关固然难辞其咎,但对侦查行为合法性的程序控制机制“失灵”也是易被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法庭对被告人提出的有关刑讯逼供的抗辩几乎一概置之不理,不仅使本已有限的司法审查权虚置,而且使被告人根本无法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法庭在治理刑讯逼供问题上的“无能”表现,不仅有立法不周的原因,而且还有深层次的体制因素和思想根源———基于对这些制度化背景的认知与反思,构建程序性制裁制度,无疑是使法庭能够真正遏制刑讯逼供的最为现实的出路。  相似文献   

13.
<正>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迫使人犯招供的一种审讯方法。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反对刑讯逼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人犯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什么刑讯逼供至今仍然是我们司法工作中屡禁不绝的一大顽症呢? 一、对刑讯逼供的来源和实质不够了解,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残余还没有肃清,存在着封建特权思想。刑讯逼供作为一种审讯方法,发端于奴隶制时代。公元前七世纪至三世纪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国家中的雅典法律规定,奴隶仅在酷刑下提供的证言才认为有效。罗马法律规定,为了取证,对自由人也可以逼供、拷打。刑讯逼供在我国起源更早,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公元前  相似文献   

14.
郭川阳  彭凌 《法学杂志》2005,26(2):119-121
刑讯逼供是我国法律所严厉禁止的行为。刑讯逼供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能提高破案效率,有利于快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它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且极易引起冤假错案的发生。文章从对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根源分析入手,提出对于刑讯逼供以预防为主、惩治为辅进行综合治理的方法。  相似文献   

15.
最近几天,媒体以"我国多地试点反酷刑,20个省市已允许嫌犯说谎"为题,广泛报道了我国为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在多地进行了反刑讯逼供制度试点,有的地方把原来由侦查人员主动摄像改为被动摄像;另外,约20个省市培训了警察代表的讯问技能,不再要求犯罪嫌疑人"老实交代",而是允许犯罪嫌疑人撒谎,直到其难圆其说后露出破绽。我国现有的反刑讯逼供制度正处于试点和推广的阶段,所以还有着很大的制度完善空间。从中短期的阶段性目标来看,我国应从以下3点加以改进:一是法律制度的规范化。目前,与反刑讯逼供有关的几种法律制度有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  相似文献   

16.
胡铭 《政法学刊》2005,22(5):9-11
刑讯逼供是当前我国司法实务中的一大顽症,刑讯逼供案件的举证很困难,这直接造成了对刑讯逼供的打击不力.借鉴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对刑讯逼供案件的证明责任分担进行再改造,是遏止刑讯逼供的一条思路.  相似文献   

17.
角色、情境与社会容忍 法社会学视野中的刑讯逼供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吴丹红 《中外法学》2006,(2):147-169
<正>2005年对于中国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来说,是颇为尴尬的一年。在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因为刑讯逼供的丑闻身陷舆论的"唾沫"中。1月23日,河北唐山七民警刑讯逼供案开庭审理,作为主犯的某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均被判刑讯逼供罪;3月初,河南胥敬祥冤案和河北聂树斌冤案,几乎同时爆出当年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的隐情,舆论大哗;4月初,被错误关押十一年的佘祥林无罪获释,佘向媒体披露了曾遭受刑讯逼供的详细经历,群情激愤。佘案余波未平,7月,云南王树红案再次震惊社会,被折磨得弱不禁风的王树红让人触目惊心;8月,河南  相似文献   

18.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司法文明已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然而,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有个体、社会、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本文在分析刑讯逼供的成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与国情,提出了目前我国遏制刑讯逼供的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举证责任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讯逼供行为举证责任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预防和杜绝刑讯逼供犯罪,立法应当规定刑讯逼供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允许法官进行推定。  相似文献   

20.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刑讯逼供的主观认知状况。调查所得数据表明,我国公众对刑讯逼供基本上持否定和反对态度,但刑讯逼供之深层逻辑并没有被一般社会观念所否定;公众在刑讯逼供认知上存在明显的分化和差异,以及“反直觉现象”。针对调查结果所显示的社会认知状况,建议一方面要在全社会更加鲜明地倡导人权保护观念和程序正义意识,在普法宣传中安排反对刑讯逼供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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